簽了租房合同房東違約怎么辦?
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如果房東違約,租客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解除租賃合同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果你報警后警察處理不了,你就只能去法院起訴了,這你要考慮處理后值不值得,比竟時間和金錢都要有消耗,希望能幫到你!
房東違約,照簽的合同辦!可以找你簽約的租房中介協助!提出要求!該怎么就怎么辦!
簽了租房合同無論哪一方違約都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賠償給對方。
租房 房東違約怎么賠償 急急!!!
本人于09年4月1日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租期2年。(我是做淘寶的,房子自己住的同時還要作為一個倉庫和加工點,有一臺縫紉機)但因房東生意上有出入,需將房子轉賣。不過房東事先沒有和我們說,6月中旬,因快到月底需交下季度的房租,本人還專門打電話給房東問他的銀行賬戶,到時候方便把錢匯過去,房東說到時候自己過來收,也沒有和我們提賣房子的事情。rn 后來,很多中介公司帶人來看房子,我們都以為是小區物業帶他們來看樣板房(因為小區的二期還在造)。之后看房子的人實在太多,影響我們的正常作息(我們做淘寶,晚上幾乎要1點才睡覺,早上很晚起來,可是中介8點還沒到就帶人來看房子。),所以后來來看房子的時候我就和中介說了這個事情,中介告之說是我們房東要把房子賣掉。rn 馬上就打電話給房東,房東說如果合適的話想賣掉。(這事情發生在6月19號之后,具體哪天忘記了)也沒有說是生意上資金轉不過來,一定要賣房子。到了6月底(具體哪天的話也不是很清楚了,這個的話可以看房東和買房人的合同簽訂日期,好像是27、28號的樣子)房東說房子已經賣掉了,通知我們到7月底搬房子,說違約的事情到時候談。我們也理解房東的苦處,也同意了。rn 之后一直在找房子,可是最近附近的拆遷戶很多,房子急缺,房價也很高。當時我們租房子的時候,我們小區的房子都很難租出去,隔過房間的(算簡裝)三室2廳(127方左右)租金大概價位在1500(物業費房東負責),但是現在,同等條件的租金最低看到過一家1600(但已經出租),一般都在1700以上(我們找的時候1700都沒有房子了,有1800的,但是物業要自己交,我們小區的物業大概是200左右)。7月19號,在實在找不到房子的情況下決定租一個毛胚,當時看了唯一的一家1200,不包物業。沒辦法,也只能租了之后自己把房子隔一下(我們現在的房東之前和我們說過他這邊隔了一下就花了1萬多),決定20號和原房東商量好違約的事情就把毛胚的房子給定下來。rn20號,也就是今天,打電話給房東,要求房東賠償5000(其中有1500是我們的押金,就等于我們只要求房東賠償3500的損失。我們在套房里裝修了窗簾盒作為展廳,這個事先是和房東說好的,這些損失全部在里面,只要求房東給這么點賠償金)。但是房東堅決不同意,說這個月(7月的房租)要我們支付,其他的只賠償裝修的錢,這個我肯定接受不了。于是房東就上門來了,我們剛說他違約,他就沖我們發火說他沒違約,合同里有寫說他要是轉賣房子提前2個月和我們說,他已經提早和我們說了。rn之后一直談的很不愉快,他還動手打人,還說如果30號之前不搬的話就找人強行搬……這其中的細節我就不說了,我只是想了解一下這幾個問題:rn1、 房東算違約嗎?如果我們住到下個月月底(正好是按合同上寫的提前2個月通知),這樣房東還算違約嗎?rn2、 如果到這個月月底搬家,我們能得到怎樣的賠償? 到下個月月底搬家,我們能得到怎么樣的賠償?rn3、 估計協商時協商不好了,那通過怎樣的方式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一定要上法院嗎?法院受理這樣的案件嗎?房東違約的,租房人首先可以根據雙方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的約定來主張賠償責任;其次,如果因房東違約造成租房人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雙方租賃合同約定的損失的,租房人可以根據實際損失向房東主張損害賠償。《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事情已經解決了嗎?我們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房東違約,而且態度蠻橫,極其沒素質
鑒于我的一個遭遇,希望大家租房子時一定不能輕信中介的話。我在三星路美好房產租房子就很不爽,當時聽信他們的話把定金付了,后來得知情況不符時與他們溝通,結果不等我說完就把電話掛了。很糟糕!所以兄弟姐妹們一定不要急著付定金,如果付也不要付太多。最好是在網上找個人出租信息。
應該給與你一定得賠償,但是你也不要太過分了。
房東在合同期內要趕我們走,可是當時簽的合同里面沒有任何關于房東違約的條款,怎么辦?
請大家的回答不要過于意氣,我需要冷靜的分析,歡迎懂法律的朋友們。rn一不小心,簽了個霸王合同,里面的具體條款全是對房東有利的,對我們不利的. 比如我們如果要搬走解約,就要付兩倍房租的違約金,但是關于房東解約的條款一項都沒有。關于房東的責任幾乎沒提,房東現在很囂張,但是合同已經簽成這樣了,所以只能就這個合同去想解決的辦法。搬家是一件很費勁的事情,而且現在房租都漲得太高了,所以目前還不想妥協。rnrn房東是提前一個月告訴我們搬走的,雖然時間上是比較寬裕的,但是我們沒有答應,然后房東就開始用別的方式折騰。rn我知道有的人的租房合同上寫的是“如果要解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但是我們的合同上什么也沒寫。不過,我們的合同上雖然沒有說房東不可以中途收回房子,可是也沒說可以中途解約啊。什么都沒說該怎么定論?rn(小小提示一下,其實房東是嫌租便宜了趕我們走的,但是人家用的是別的借口,說他們得回來住。如果我們搬走,他們馬上會以高價再出租,大家都知道最近房租漲瘋了吧?)rnrn不管怎樣,合同上還是寫明了租金和租期的,租期是到明年,如果我們就是賴著不搬,我們也不會是不占理的吧?rn如果萬一逼不得已真的要搬走,那我有可能爭取到賠償金么?如果打起官司來,就算合同里面沒有寫違約金,我們還是有損失的啊,所以我們還是應該得到賠償的吧?rn小女子一個人北漂,不會去跟人打架鬧事,只能說理另加耍一點兒小潑,還望大家幫助,謝謝!你好!房東違約這是毫無疑義的 而對于違約 并非只有支付違約金一種救濟措施 在能夠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 守約一方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所以 除非房東的賠償讓你滿意 否則你就可以不搬走 他要是來硬的 你就報警 雖然是租的房子 但你使用期間 也不容他人侵犯你的私人空間
這房東人品太差,住的時間長了可能還會有別的問題呢,還是走吧,千萬別住他的房子了。
但是一個月時間太短,你讓他在寬限一個月,你在找找吧,你就說押金也不用他退了,在多住一個月,然后就走吧。
可以住的離公司遠點,就能便宜些了。順便說一句,房租貴只是暫時的,房價都下降了,房租怎么可能持續漲上去?最多在有兩個月,房租就開始下降。
說服房東,要從以下幾個角度來說:
1、理解房東,愿意配合。
2、但是因為配合,會造成一定損失,上班、找房子、搬家都不是簡單事,需要時間。這些,都會造成一定的損失,搬家得200吧,看房子耽誤工作,得扣工資吧。看多少次才能選好呢?這些損失本來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為了房東的利益,你不得不損失這些。所以請房東給予一定的補償。
3、如果不補償的話,那就需要多一些時間,你只能用時間來減少你的損失,這樣你才能不耽誤工作,時間長了,搬家也容易些。
房東在合同期內要趕你們走,顯然是房東違約了。雖然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但是可以讓其賠償經濟損失,損失的數量可以參照你們違約要“付兩倍房租的違約金”的規定,我想如果訴訟法院會支持你們的,否則,這個合同是顯失公平。
在合同期內,你就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即使是訴訟你也會獲得支持的
你跟房東說你問過律師了,這是個什么情況,說得對自己有利點
租房協議房東違約責任怎么寫條款
租房協議中,房東違約責任的條款怎么寫?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市**小區*號樓*單元***室,包括***號地下室。
房屋擁有設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臉盆、座便器、洗臉盆、防盜網、暖氣片、防盜門)等設施明細。
第二條房屋租期為(壹)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在租用期間,乙方由于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行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合同的執行(本條第三款情況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住址:原住址: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1.各項費用要明確。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3.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6.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租房合同常見問題解答
1.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么證件?
答:房屋產權證、身份證等,具體可以協商。
2.和二房東簽的租房合同有效嗎?
答:如果二房東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可以轉租,則轉租有效,否則無效。
3.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若房屋被繼承、轉讓,合同還有效嗎?
答: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仍然有效。
4.我現在租的房子不想住了,可以轉租給別人嗎?
答:按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時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則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5.租賃期內,房東可以賣房嗎?
答: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在相同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該房產的權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應按規定時間書面通知承租人。
6.房東可以在租約期內隨意漲房租嗎?
答:如果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不能漲租,那么房東就有權漲租。
7.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怎么辦?
答:房東有權要求其支付拖欠租金,或者終止租賃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必要時可訴諸法律。
8.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應該按每日百分之多少才合理?
答: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協商一致就可以,通常約定每日萬分之五比較合適。
大致上都在這邊了。還有其他的問題你自己去找一下那個365租房的專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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