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能否得到雙倍賠償
工傷和人身損害bai賠償du可以同時主張,得到zhi雙份賠償。
例如:廣dao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專 關于屬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參考意見
【第三人致害的雙重賠償】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構成工傷的,有權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侵權賠償,用人單位和第三人均應當依法承擔各自所負賠償責任。對用人單位和第三人以勞動者已從其中一方先行獲得賠償為由主張免除或者減輕另一方賠償責任的,不予支持。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傷待遇后向第三人主張追償權的,不予支持。
醫藥費不行,其他的可以
可以的,但是需要兩份起訴書。
你想多了
人身損害賠償與工傷賠償雙重賠償如何適用
: 交通事故中,人身損害賠償與工傷賠償競合時,可以得到雙重賠償。請問:這里的雙重賠償在法律實踐中如何運用呢?謝謝!1、目前人身賠償和工傷賠償競合的,可以同時主張,實踐中還未有明確的規定。
2、在校園內撞傷學生不應屬交通事故,應按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就是機動車的。賠償標準一樣的
你好:可以一面向單位要求申報工傷,另一面向肇事人主張權利。
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可否同時主張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情形是工傷保險責任和第三人侵權責任競合的典型情形,同時產生工傷賠償請求權和侵權賠償請求權,工傷職工是只能選擇其一主張,還是可以同時主張呢?對于這一問題,目前我國立法尚未明確,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均持肯定態度的,贊同和支持當事人同時主張的請求。但是,對已經獲得第三人侵權賠償的,對工傷賠償項目的范圍進行了限制,對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重復性賠償項目限制不再支付,各地法院所執行的重復性賠償項目的范圍并不一致,目前成都等多地法院只限制規定對于已經獲得第三人侵權人支付的醫療費工傷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不再重復支付。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對于已經獲得工傷賠償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權人就對工傷已經支付的重復性賠償項目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先獲得工傷賠償待遇的,并不影響侵權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人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法律依據:《2015年全國民事審判會議紀要》第十三條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如果勞動者已經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中應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先行支付工傷保險賠償的,可以在第三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范圍內向第三人追償。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得到雙份賠償。
例如: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參考意見
【第三人致害的雙重賠償】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構成工傷的,有權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侵權賠償,用人單位和第三人均應當依法承擔各自所負賠償責任。對用人單位和第三人以勞動者已從其中一方先行獲得賠償為由主張免除或者減輕另一方賠償責任的,不予支持。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傷待遇后向第三人主張追償權的,不予支持。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情形是工傷保險責任和第三人侵權責任競合的典型情形,同時產生工傷賠償請求權和侵權賠償請求權,工傷職工是只能選擇其一主張,還是可以同時主張呢?對于這一問題,目前我國立法尚未明確,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均持肯定態度的,贊同和支持當事人同時主張的請求。但是,對已經獲得第三人侵權賠償的,對工傷賠償項目的范圍進行了限制,對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重復性賠償項目限制不再支付,各地法院所執行的重復性賠償項目的范圍并不一致,目前成都等多地法院只限制規定對于已經獲得第三人侵權人支付的醫療費工傷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不再重復支付。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對于已經獲得工傷賠償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權人就對工傷已經支付的重復性賠償項目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先獲得工傷賠償待遇的,并不影響侵權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人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法律依據:《2015年全國民事審判會議紀要》第十三條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如果勞動者已經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中應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先行支付工傷保險賠償的,可以在第三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范圍內向第三人追償。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得到雙份賠償。
例如: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參考意見
【第三人致害的雙重賠償】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構成工傷的,有權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侵權賠償,用人單位和第三人均應當依法承擔各自所負賠償責任。對用人單位和第三人以勞動者已從其中一方先行獲得賠償為由主張免除或者減輕另一方賠償責任的,不予支持。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傷待遇后向第三人主張追償權的,不予支持。
不能,先工傷在人損。
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如果勞動者已經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中應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實際
交通事故工傷可以同時得到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嗎
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該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賠償,如果所受人身損害系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所致,勞動者同時還有權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因為人的生命健康權益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權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應當承擔工傷賠償責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不過具體問題還得具體分析,有些賠償項目可以雙重賠償,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與殘疾賠償金是。有些就不可以,如醫療費、誤工費等實際損失的費用也是得不到雙賠的,如一份醫療費是不可能給你報銷雙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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