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dsfgfdgfgf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企業辦理失業保險后,有以下幾種情況是否能夠辦理領取失業金:
1、如果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被批準;
2、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愿意續簽;
3、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續簽(單位未降低其收入之前提下);
4、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被除名;
5、2000年起參加工作的農民工若有以上情況,失業金按什么標準發放?
勞駕您百忙中指教,謝謝
什么條件的人可以領失業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并不是所有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國家規定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金。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只要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能領取失業金,否則是沒有資格領取的。
領取失業補助金需要符合相關的條件和要求。
一般就是失業或者沒有工作的人才有資格領取。
什么條件可以申領失業金?
什么條件可以申領失業金?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領取失業金條件需要三個:
第一,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這是最根本的。參保才有待遇,不參保沒有待遇。這種情況尤其是要注意企業沒有繳納保險或者欠保的情況,一樣是不能連續失業金的,我們只能通過投訴維權的方式,向勞動監察部門維權要求解決。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業。非本人意愿怎么確定呢?按照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有關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的。(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到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是指用人單位裁減解除勞動職工,這也是我們最經常遇到的情況。(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也就是說即使違反紀律被開除,一樣可以屬于非本人意愿失業。(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是有求職意愿。基本的表現就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失業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登記證)。實際上我們國家的失業率有兩種方式,一種叫做城鎮登記失業率,另一種叫做城鎮調查失業率。2019年9月份城鎮調查失業率是5.2%,而城鎮登記失業率卻不足4%。兩者之間還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只有登記了才能領取失業金。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非因本人自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在有工作單位時,在工作單位交有失業保險的,在被工作單位辭退或自己辭職后暫時沒有工作的可以去社保所申請領取。
1.進行了失業登記2.繳納了至少一年的失業保險。3.失業至今都未就業。
要領失業金首先要滿足這5個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2015年3月1日起,參加失業保險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納入范圍);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5、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可以就近的街道事物受理中心填表辦理,也可以用隨申辦,搜“失業金”,就可以在線申領。
什么條件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是失業保險待遇的一種,想領取失業金,還有一點點小麻煩。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領取失業金條件需要三個:
第一,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這是最根本的。參保才有待遇,不參保沒有待遇。這種情況尤其是要注意企業沒有繳納保險或者欠保的情況,一樣是不能連續失業金的,我們只能通過投訴維權的方式,向勞動監察部門維權要求解決。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業。非本人意愿怎么確定呢?按照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有關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的。(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到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是指用人單位裁減解除勞動職工,這也是我們最經常遇到的情況。(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也就是說即使違反紀律被開除,一樣可以屬于非本人意愿失業。(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說除了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職工本人提出離職的情況以外,其他職工本人提出離職的情況都屬于個人意愿失業。
《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怎樣的呢?實際上主要是指用人單位違法的情形,比如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沒有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了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因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也需要按照有關規定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另外,還有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這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離職。
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離職,不僅屬于非本人意愿失業,而且還可以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三,是有求職意愿。基本的表現就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失業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登記證)。實際上我們國家的失業率有兩種方式,一種叫做城鎮登記失業率,另一種叫做城鎮調查失業率。2019年9月份城鎮調查失業率是5.2%,而城鎮登記失業率卻不足4%。兩者之間還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只有登記了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的待遇
失業保險的待遇主要包括失業金、國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失業期間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救濟金待遇。2018年參保人數只有19643萬人,年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223萬人,全年累計為452萬人發放失業金待遇,平均失業金水平達到了1226元每月。
另外,失業保險基金還被用于穩崗補貼、創業補貼、技能提升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等等。2019年國家將使用1000億元,促進職業技能提升
相關推薦:
逾期舉證賠償(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法院怎樣處理)
火災賠償申請(店鋪失火后如何申請賠償)
立案己受理了(已立案是什么意思)
醫學刑事鑒定(刑事傷情鑒定時間是多久)
快遞賠償流程(快遞怎樣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