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最怕投訴什么?
案件被提起審判監督程序。
1、如果執行法官不去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可以依法向該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202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的執行異議,要求該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的人民銀行賬戶、房屋登記、車輛登記、工傷投資登記。也可以尋找一下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萬不得已的時候,還可以懸賞的方式執行。
2、如果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超過6個月不執行,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203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兩種情況,都可以向該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的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擴展資料:
對執行法官的投訴有以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違法違紀舉報中心工作辦法》第一條規定,為了更加有效地接受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社會監督,確保法官嚴肅執法、公正裁判,設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違法違紀舉報中心。
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違法違紀舉報中心”進行投訴。
最怕是程序違法遭到投訴或者是案件事實被判錯,被投訴一般會影響法官當年的績效考核。
法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其自身有較高的審判權,體現到案件中可能就會導致一些違法違規操作行為的出現。在執行程序中,法院的違法執行行為也是屢見不鮮的,不論是申請人還是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在此過程中都可能收到侵害。針對這類行為,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一經發現即可向負責執行的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對于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出的書面異議,法院應當進行審查。
擴展資料
投訴方法:
方式一:向法官所屬法院反映
對于法官收受賄賂,態度惡劣等違規違紀問題可以向法院監察部門(如區縣級一般設有監察科)反應,法院監察部門電話是向外公開的,可以通過查號臺或網站查詢。
方式二:向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院反映
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負責監督法律的執行和實施情況。如果你認為法官有違法或判決不公,枉法裁判等,可以向人民檢察院反映,如區縣一級人民檢察院通常設有民刑科。
執行法官執行有問題,向執行局長投訴沒用,申請人應當去那里找紀檢監察組投訴,紀檢監組在法院內部嗎?
法院內部就有紀檢組,可以先去那里投訴,他們受理了結果會用書面答復你。如果他們不受理你可以去,政法委或者投訴。如果他們涉嫌違法可以直接報警!
一般所有的法院都設立了信訪接待室,可以到信訪接待室咨詢該法院的紀檢監察組所在地,然后進行投訴或舉報。
申請人有事去找法官,法官不見我,法官可能認為案子終結執行了,可以不見我了,我投訴有用嗎?
法官是有權不見的的。也這樣法官也可以避免嫌疑。你有什么事情可以轉告律師有律師去跟法官說。通常案件已經終結了,法官是不會再來再來處理這個案件,因為法官手頭通常都有很多案子要處理。你可以把官司往上面打,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這是你的權利。你最好還是咨詢一下李律師的意見,見不見法官是沒有多大作用的。
如果案件審結或者執行終結了,法官是否再見當事人,取決于法官態度。
執行法官拖延辦案向誰投訴?
執行法官拖延辦案,可以向執行局局長投訴。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監察室或者中級法院的執行局投訴。
我向法院紀檢組投訴執行法官執行糊弄我,法官這時被調離,紀檢組給出結果不滿意,我向上級反饋會有效嗎?
如果你反映的屬實。法院紀檢組確有包庇執行法官的事。你確實應該向上反映。越到上級部門查的越嚴格
可以繼續向上一級紀委投訴。
但由于涉及執行不力問題,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執行上。
建議按照《民訴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的規定,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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