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會記檔案嗎?
行政拘留未進入檔案,無論你做什么違法的行為,都在你的檔案里有記錄所以一定要做守法公民
政拘留會記檔案嗎?行政拘留當然會做會記做檔案
行政拘留是不會留有案底的,案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的對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規定可知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因此被處以治安處罰不是刑法范疇的問題,就不存在所謂的留案底。
行政拘留不會在人事檔案中記錄,
行政拘留不屬于犯罪記錄的案底,但
是,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在公安機關的治
安部門應當是可以查到的。根據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
部司法部印發的《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
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
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
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
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
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行政拘留到底要不要留案底,會不會放到檔案里面去呀?
因打架要被行政拘留 請問會有案底嗎?對以后有什么影響?聽當地公安人員說 我的孩子以后 入伍當兵 參加公務員 有影響 是真的嗎?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只有公安內部人員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四年后不服是不可以再提出復議的了,已經超過了行政復議的規定時間。
行政復議申請人應自知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擴展資料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行政拘留 百度百科-行政復議
行政拘留沒有案底,案底是針對刑事處罰而言的。
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會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檔案,保留在原辦案單位,且永久存檔。這個記錄對于個人的一般生活沒有太大影響,但是對于參軍政審或者公檢法類等公務考試的政審環節會起到阻礙作用。
檔案里不會有,但是案底是有的。如果要對你政審,就可以查出來。但下一代而言,就我身邊來講,不會有太多影響。
會。這是一種行政處罰,會有備案
會的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會不會進入個人檔案
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范疇,行政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刑事處罰應當進入個人檔案。
勞動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勞力字【1992】33號)
第九條規定: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黨、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根據中組部制定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干部檔案材料的收集范圍有20項,其內容為:
1、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歷表、簡歷表、各類人員登記表等材料。
2、自傳和屬于自傳性質的材料。
3、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民主評議干部的綜合材料,組織審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記表,鑒定材料,后備干部登記表(提拔使用后歸檔)等材料。
4、審計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主要涉及干部個人的審計報告或審計意見材料,離任審計考核材料。
5、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專)、黨校、軍隊院校學生(學員)登記表,考生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鑒定表,授予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培訓結業成績登記表,學習鑒定、學員思想小結(結業),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等材料。
6、評審(考試)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登記表,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情況簡表,業務自傳,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套改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等材料。
7、創造發明、科研成果鑒定材料,各種著作、譯著和在重要刊物上發表的獲獎論文或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
8、政審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調查報告、審查結論、上級批復、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或情況說明材料;作為結論依據的調查證明、證據材料;甄別、復查結論(意見、決定)、調查報告、批復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國籍、入黨入團時間、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上級批復等材料。
10、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
①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已批準轉正的)、入黨申請書(1—2份系統、全面的)、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書、自傳、綜合性政審材料及有關的證明、考察材料;黨員登記表,民主評議黨員組織意見、登記表;整黨工作中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意見;民主評議黨員中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組織審批意見及主要事實的依據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記載組織意見的入黨志愿書可收集歸檔);退黨材料;
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愿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優秀團員事跡材料,退團材料;
③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
11、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國家科技獎(含國家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中國青年科技獎、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團員等審批(呈報)表,先進事跡材料、先進事跡登記表,立功、受勛、嘉獎、通報表揚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12、紀律檢查、監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上級批復,核實(調查)報告,本人檢查、交待、對處分決定的意見,撤銷處分的有關材料,通報批評材料;法院判決書;復查甄別報告、決定(結論),上級批復,離婚材料等。
13、干部任免、調動、軍隊干部轉業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干部任免審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現情況材料);干部調動鑒定、組織審定的表現情況材料、考察材料;公務員過渡登記表,軍隊轉業干部審批表、授予(晉升)軍(警)銜審批表、轉業鑒定、定級定工資材料,退(離)休審批表等材料。
14、考試錄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報考登記表和錄用審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審批表和合同書,政審結論和有關證明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續聘、解聘和辭退材料,辭職審批材料等。
15、辦理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轉正定級審批表、各種工資變動審批表、登記表、提職晉級和獎勵工資審批表;享受專家特殊津貼的呈報表;解決各種待遇問題的審批表、批復材料等。
16、辦理出國(出境)審批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因公出國(出境)審批表、備案表,在國外表現情況材料或鑒定材料,因私出國(出境)審批表等材料。
17、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和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議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代表登記表、委員簡歷、政績材料等。
18、健康檢查和處理工傷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有嚴重慢性病、身體殘疾的體檢表,工傷致殘診斷書,確定致殘等級的有關材料,新錄用干部體檢表和畢業生分配工作體檢表等材料。
19、辦理喪事形成的有關材料:悼詞、生平、報紙報道消息、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及遺書。
20、其他對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補充: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我們的干部檔案中很少有關于干部各類審計及干部民事、刑事判決書的材料,而各級政府的干部離任審計等審計工作已開展了好幾年了,各級干部的各類民事、刑事案件也時有發生,說明我們收集這幾類材料的渠道還不暢通,產生這幾類材料的單位還沒有主動送交材料歸檔的意識,管檔單位也沒有積極主動做好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收集工作。關于省管干部的民事判決材料,多數產生在市、縣一級審判機關,希望各市縣注意加強與當地審判機關的溝通聯系,積極主動地做好相關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及時送交省委組織部干部檔案室歸檔。
應該在公安局會登記備案,因為如果是一些公務員考試,政審神馬的貌似會查到這些的。
行政拘留不會進入個人檔案。
不會進入個人檔案,但是公安機關會有記錄!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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