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的司法鑒定流程是什么樣的
精神分裂的司法鑒定流程如下:
1、精神病司法鑒定委托書或精神病司法鑒定申請書;
2、被鑒定人的案件情況;
3、被鑒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
4、被鑒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
5、被鑒定人的社會資料;
6、鑒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 第二條 精神疾病的司法鑒定,根據案件事實和被鑒定人的精神狀態,作出鑒
定結論,為委托鑒定機關提供有關法定能力的科學證據。
精神病鑒定程序怎樣的?
精神鑒定程序:一、委托與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鑒定,應當由相應的辦案機關委托進行。案件的當事人、代理人、辯護訴訟代理人提出鑒定要求的,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決定,辦案機關同意的,由辦案機關委托鑒定。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遇到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鑒定。2.委托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的,應當攜材料到本中心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鑒定委托材料受領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3.委托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應當提交精神病司法鑒定委托書或精神病司法鑒定申請書,并提交下列材料:被鑒定人的案件情況被鑒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被鑒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被鑒定人的社會資料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4.委托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的,應當按照規定交納鑒定費。中心精神病司法鑒定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新的收費標準。5.中心在接受鑒定委托或鑒定申請進行審查并決定受理后,應當向委托機關或申請單位出具《鑒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1) 以個人名義申請鑒定的;2) 不能按本規定提交材料和交納鑒定費,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無法收集到有關材料,經委托機關詳細說明正當理由,由專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鑒定);二、鑒定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規范的鑒定報告。2.中心在實施鑒定前,鑒定人應預先閱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系的評定要準確。3.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鑒定的人員不少于三人(其中鑒定人不少于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后,參加鑒定的精神病司法鑒定人應當簽署鑒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5.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以《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鑒定人簽字并加蓋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并將《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托機關或鑒定申請單位。
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規范的鑒定報告。
2、中心在實施鑒定前,鑒定人應預先閱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系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鑒定的人員不少于三人(其中鑒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后,參加鑒定的精神病司法鑒定人應當簽署鑒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以《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鑒定人簽字并加蓋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并將《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托機關或鑒定申請單位。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鑒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司法鑒定申請。個人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需要訴訟到法院申請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法院指定醫院進行鑒定。
司法精神鑒定程序是什么
精神病司法鑒定程序是:
1、首先由人民檢察院委托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2、司法鑒定機構首先應明確鑒定的目的和要求,審閱案情和病情等有關材料,擬定鑒定方案。
3、對被鑒定人進行軀體的、神經系統的和精神狀態的各項檢查,必要時還應做心理測驗、腦電圖、CT掃描及其他特殊檢査。
4、通常由3至5人組成的鑒定小組進行鑒定,簡單案件也可由專家個人承擔。最后根據檢查所見,結合案情,進行分析說明,作出鑒定結論,繕寫鑒定書,交付委托鑒定機關。
精神障礙司法鑒定程序是怎樣的
精神障礙司法鑒定程序為: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規范的鑒定報告。
2、中心在實施鑒定前,鑒定人應預先閱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系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鑒定的人員不少于三人(其中鑒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后,參加鑒定的精神病司法鑒定人應當簽署鑒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以《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鑒定人簽字并加蓋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并將《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托機關或鑒定申請單位。
7、對該鑒定有異議的,可以由當事人在被告知的時候直接提出重新鑒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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