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罪過形式是什么意思?
有道題是淺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罪過形式。是要分析什么?是分析主觀要件么? 罪過是主觀目的的表現。主要指犯罪構成中的主觀要件,罪過形式主要指過失和故意,其中故意又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所以所,故意犯罪當然是罪過的一種。
要判決定罪,主要看是否符合某項罪名的犯罪構成,包括主觀主體,客體,主觀要件,客觀要件這四個最基本的面,某些罪還要看犯罪結果等等。在一個行為中,只有一個罪過的形式,“法律上說要判定一個人到底有多少罪過”這句是不嚴謹的。罪數也是通過犯罪構成來判斷的,罪過是需要通過具體情況來認定的,而不是說在一個行為里判定有多少罪過。
罪過是抽象和具體的統一,作為法律概念,是抽象的。但是針對一個具體的犯罪行為中主觀意識時,又是具體的。
簡單的說,就是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所持的主觀心理態度。即:故意或過失。比如,交通的肇事的罪過形式是過失:
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刑法中的形式解釋
刑法的含義:1、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處罰的法律.具體些說,刑法是掌握政權的階級即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和應負的刑事責任,并給犯罪人以何種刑罰處罰的法律。
2、廣義刑法是指一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3、狹義刑法即指系統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刑法典。
刑罰的種類:
第三十二條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我國刑法包括哪些具體的表現形式
我國刑法包括的具體的表現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修正案,還有相應的司法解釋,都是刑法的表現形式。
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范的總稱,狹義刑版法僅指刑法典權,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從廣義上來講,包括刑法典以及修正案,單行刑法以及刑法的司法解釋。
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適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指僅適用于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叫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擴展資料:
我國刑法的作用與功能:
1、規范(規制)功能\秩序維持功能
指刑法通過將一定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并規定相應的刑罰,表明國家對這種行為否定的價值判斷,要求人們不要實施這種行為,并對實施這種行為者給予刑事處罰。
2、法益保護功能
指國家通過將侵害國家、社會、和公民個人正當利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通過要求人們不要犯罪和對發生的犯罪行為予以刑罰懲罰來遏制犯罪,以來保護國家、社會、公民的正當合法利益不受或不再受犯罪的侵害。
3、人權保障功能
刑法的規定限制了國家司法機關在刑事司法中的行為——要依法辦事,不得濫捕濫判,從而保障合法公民的權益不受刑罰權濫用的侵害,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權益不受刑罰權濫用侵害。
您好,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范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從廣義上來講,包括刑法典以及修正案,單行刑法以及刑法的司法解釋。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修正案,還有相應的司法解釋,都是刑法的表現形式。
是具體刑罰的形式么?還是法律的表述
刑法的形式是什么?
個人推薦你去看看張明楷的(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陳興良著的(教義刑法學)、李翔的(刑法案例與圖表)
上面就有刑法的形式定義··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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