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單位按照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開除員工的情況下,員工是無法申請任何的補償的,只有不合理開除才能申請補償。
初入社會的年輕人,難免會遇到試用期就被開除的情況,那么試用期被開除有經濟補償嗎?是不是簽訂勞動合同后背辭退就一定有收入了?不,其實試用期合理開除單位是不需要繳納補償的。
一、為了保護單位的利益,試用期中員工違法勞動法規定后開除是不需要補償
雖然說勞動法是保護員工的權益,但它也是同時保護單位的利益的,只要是合法開除員工試用期內是沒有補償的。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試用期里面出現重大過錯,或者完全無法適應單位工作而被開除都是合法的,單位開除員工后不需要給予各種補償;要知道,某些頑固的人會嘗試通過在不同單位試用期“混日子”來獲得補償過生活,勞動部門其實早已經知道這個情況存在,因此只要能提供合理的證據就屬于合法的開除了。
二、單位無理由開除員工,甚至拿不出實際證據時候,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要求補償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表現良好,單位無緣無語在快轉正時候提出開除,那么員工是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的。
員工是否合適在入職一個星期作用就能看清楚了,到了快轉正時候才開除不排除是刻意的行為;如果單位無法提供實際證明證實員工不適合或者有重大過錯,就意味著單位是違法開除員工,是會受到勞動部門的“關注”。因此,自己努力做好工作卻被單位無緣無故在試用期開除的,應該跟單位要說法,甚至尋求勞動部門的幫助。
只有能提供合理的證據開除員工,否則試用期內開除還是需要給予補償的。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如果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者調崗,培訓以后,勞動者仍然不能適應該工作崗位的,則用人單位的辭退是合法的;否則用人單位的辭退是一種違法辭退,對于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賠償金的。
1、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2、如果勞動者不簽: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1)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2)如果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就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此時,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當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2倍作為賠償,即:在勞動者工作不滿3個月時,除給勞動者應得的實際工資外,還應給勞動者一個月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趧诱咭勒毡痉ǖ?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畻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ㄋ模┯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粭l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ㄎ澹┏萌藛挝痪S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勒毡痉ǖ谒氖臈l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ㄆ撸┓伞⑿姓ㄒ幰幎ǖ钠渌樾巍?br />
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由上可知:勞動者依據第37條自己主動在試用期內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第39條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金】。
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br />
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沒有具體規定,我的理解主要是:
1、不符合公司招聘時對相應職位的要求
2、缺乏實際工作能力,經培訓、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等等。
關于試用期辭退有否補償的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辭職與非試用期辭職一樣,只有在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才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三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的,都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ǘ┪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ㄋ模┯萌藛挝坏囊幷轮贫冗`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趧诱咭勒毡痉ǖ谌藯l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畻l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ㄋ模┯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粭l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勒毡痉ǖ谒氖臈l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ㄆ撸┓伞⑿姓ㄒ幰幎ǖ钠渌樾?。
在試用期里,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內,因為公司安排活干,而辭退員工有補償嘛?
試用期內被依法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試用期內被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內辭退職工不支付經濟補償。
實習的公司提供了真實的工作環境,讓實習生了解了今后工作,塔加了實踐經驗,使在后面找工作有自信3。當然,實習生要重視與單位的實習協議。因為實習生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
試用期內公司辭退員工是沒有補償的,畢竟你現在在試用期當中,還不屬于公司的正式員工,所以公司有權解雇你
一般來說,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沒有補償的,因為還沒有正式簽合同,還不是正式員工,所以是沒有補償的。
試用期被辭退員工,有補償嗎
關于試用期辭退有否補償的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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