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地方各級衛生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擴展資料
國家衛生部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制定國家藥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國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并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起草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國家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并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中央部門有關干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衛生部簡介
百度百科-衛生局
各地醫院的上級監管部門是當地的衛生監督管理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負責地方公共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政府機關。主管醫療護理質量,醫療糾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愛國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農合基金管理的總協調。
擴展資料:
衛生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四)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五)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病因素。
(六)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準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七)負責制訂或審定(審核、批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準、技術規范、職業道德規范,并實施監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
(九)負責制定當地中醫藥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十)研究制定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制訂當地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當地重大衛生問題研究和重點科研項目攻關,并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當地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當地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有關專業培養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收集、發布當地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有關衛生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管理干部保健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醫療保險局。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衛生局
醫院歸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醫院屬于醫療機構。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條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管理職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
第三條醫療機構的類別: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婦幼保健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
(四)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
(五)療養院;
(六)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
(七)診所、中醫診所、民族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
(八)村衛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臨床檢驗中心;
(十一)專科疾病防治院、專科疾病防治所、專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護理院、護理站;
(十三)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寧療護中心
(十四)其他診療機構。
擴展資料: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
(一) 負責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和校驗;
(二) 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檢查指導;
(三) 負責組織對醫療機構的評審;
(四)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給予處罰。
參考資料: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百度百科
醫院歸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地方的醫院分別由地方各級衛生局管理。
1、衛生行政部門是指各級政府中負責醫療衛生行政工作的部門,比如我們常提到的衛生部和各省、自治區衛生廳、各市縣衛生局。
2、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方面的政策、環境工作,具體的執法、業務工作由下屬事業單位等實施,下屬事業單位包括負責行政執法的衛生監督局(所),負責傳染病、慢性病預防控制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前叫衛生防疫站),負責婦幼衛生的婦幼保健院,還有各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等。
3、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未及時組織調查的;
(二)接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審查或者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
(三)未將應當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移交醫學會組織鑒定的;
(四)未按照規定逐級將當地發生的醫療事故以及依法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情況上報的;
(五)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審核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的。
行政管理最高管理機構:國家衛生部,省級機構:省衛生廳,市級機構:市衛生局,縣級機構:縣衛生局。另外物價受物價部門監管、稅務受稅務部門監管、環保受環保部門監管等。
衛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是一個意思。
一、衛生局的意思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意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
擴展資料
衛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機構職能:
一、衛生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
2、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
2、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衛生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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