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訴中國移動,法律程序應該怎樣,大概須花多少錢?
我是移動動感地帶的一名用戶,2006年10月10日,我的手機因費停機,本月13日我為手機充值50元,因10日扣話費前打電話欠費5元加本月月租50元,我手機仍然停機,本月14日我又充值30元,剛發了兩條短信手機又停機,查花費我欠二十多元!在本月13,14日間我手機密碼曾名奇妙有改動,14日晚恢復正常,我曾打10086咨詢過,他們說系統正在升級,其他用戶也出現過這樣的狀況,我留了電話,他說跟我聯系,我等了一天,沒信,手機仍然停機,我越想越氣!一共充了80,本來應該還剩25,但現在我還欠他25!!我不曾用手機有其他業務,就是移動的系統出了毛病!我想起訴他~~請高人指點~~謝謝一、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及要求
第一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當事人應當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第三條 下列侵權糾紛,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一)因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七)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八)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有關法律對侵權訴訟的舉證責任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對代理權發生爭議的,由主張有代理權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第五條 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第六條 在離婚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七條 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除外。
第八條 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一) 眾所周知的事實;
(二) 自然規律及定理;
(三) 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四) 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五) 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六) 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前款(一)、(三)、(四)、(五)、(六)項,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復制品。
第十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第十一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第十二條 對雙方當事人無爭議但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據。
第十三條 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蓋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
二、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在不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第十六條 當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交由人民法院審查。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三、舉證時限及交換證據
第十八條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第十九條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二十條 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組織當事人在開庭審理前交換證據。交換證據的時間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組織當事人交換證據的,交換證據之日舉證期限屆滿。當事人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的,證據交換日相應順延。
第二十一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新的證據”,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
(二)二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準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準許并依當事人申請調取的證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一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
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舉證期限屆滿后提供的證據不是新的證據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納。
當事人經人民法院準許延期舉證,但因客觀原因未能在準許的期限內提供,且不審理該證據可能導致裁判明顯不公的,其提供的證據可視為新的證據。
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新的證據”,是指原審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
當事人在再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申請再審時提出。
四、其 他
第二十五條 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并經人民法院許可。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一至二名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人民法院準許其申請的,有關費用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負擔。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偽造、毀滅證據,提供假證據,阻止證人作證,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或者對證人、鑒定人、勘驗人打擊報復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處理。
訴 訟 程 序
第一、怎樣起訴
公民因婚姻家庭糾紛,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財產權益爭議,均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訂、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起訴狀除應寫明上述內容外,還應寫明起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并由原告簽名和蓋章。此外,還應提供與被告人數相同的副本。
起訴,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不動產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由于管轄方面的法律規定較多,這里就不一一例舉,您如需要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有關法律規定。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經過復議的案件,如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自訴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對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及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對于經過復議程序的,應當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收費的具體標準可查詢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第二、怎樣應訴
當您或您單位被起訴后,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您或您單位應當依法應訴。首先,應在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及副本。如需要提出反訴的,可在答辯狀中寫明。其次,應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并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第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訴訟義務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和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或者委托辯護人進行辯護,可以提出回避申請,經許可,可對證人、鑒定人員發問,進行最后陳述,提起上訴。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進行和解,接受調解,撤回自訴,提起上訴。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權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或直接起訴,對被告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許可,可對被告人發問,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
第四、上訴
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間為15日,裁定為10日;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為10日,裁定為5日。
第五、申請再審和申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時,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申訴再審或者申訴,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或者申訴書,并附原裁決文書;有新證據的,應當一并提交。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再審或者申訴不影響已生效判決或裁定的執行。
第六、申請執行
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或裁定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
以上就是我找到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你好,我遇到和你類似的事情,你可以象我一樣的做,因為這樣做的話很有效果,如果起訴對你來說是不利的,首先你必須要有移動亂收費的證據,然后去移動大廳去鬧,先去問這個是不是亂收費,盡量使他們覺得你來者不善!不要聽他們任何解釋,要求見他們經理,經理來了,你就把你想說的告訴他,不要管他道歉的態度是多么誠懇,你只要告訴他你的要求就是退錢!如果不退錢的話你就投訴他們,現在最有權威的投訴部門是中國信息產業部http://www.mii.gov.cn/
信息產業部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為010-12300;北京市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為010-68212300;其他地區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為直轄市或省會區號-12300
或者可以去當地的3.15消費者協會,
還有中國投訴網也可以投訴http://www.chinatousu.org/
現在國家規定投訴霸王短信不必舉證http://cn.tech.yahoo.com/060926/467/2ocdy.html
盡量用這些去壓移動公司,以為現在信產部出的新規定對于你來說很有用
反正不退錢決不罷休??!祝你成功!
還有想告訴你的就是:我已經成功了!
你還是忍了吧,你和這霸王打官司,法官和律師都用的移動手機,你能有幾分勝算,你請一個律師,移動它有一個律師團在等你。還是用一些雕蟲小技坑它吧。
你的訴訟標的很小50元的訴訟費(1000元以下)。建議你協商算了,本來協商就是很傷腦筋和費時間的事情。
這都是移動的霸王條款造成的!
你先去找個律師,然后申請民事訴訟!
一切律師就能給你搞定!
錢大約要用2000-3500元左右的訴訟費和律師費!
不過你不比為錢擔憂,你如果勝訴,可以要求賠償的!
勝訴的情況下是敗訴方繳納訴訟費用!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尚未超過二十年,法院卻以超出訴訟時效為由,判我敗訴,為什么?
行政違法行為的追訴時效是二年,不是二十年。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擴展資料
中國不同的法律適用不同的追訴時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六條,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參考資料來源: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那行政機關對你的不動產作出處罰的事情,你是什么時候知道的?
您好,別人欠我40萬,準備跑路,法院已本月此類案件已滿為由拒絕受理我的案件,我現在該怎么辦,求救??
您好,別人欠我40萬,準備跑路,法院已本月此類案件已滿為由拒絕受理我的案件,我現在該怎么辦,求救??你好
法院是不能以這樣的理由拒絕受理你的案件的。
法律上根本沒有這個規定
你有權起訴的。
可以去法院信訪辦公室信訪,或者是跟立案庭庭長、法院院長反映情況。
寫好訴狀,一式兩份。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對方是企業的,要求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你可以申請訴前財保的,這樣可以避免他抽逃債務。
只要你有相關的證據比如欠條等符合立案的標準,法院就應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內作出立案的通知,這是民訴法的硬性規定。“此類案件已滿”并不是法定的不予立案的理由,顯不成立,違法??梢允占嚓P不予立案的證據到檢察院或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至于跑路,可以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暫時采取力所能及的私力救濟措施。
你可以委托律師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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