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受了工傷,公司不予處理怎么辦
可以自己去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認定后,費用要求單位承擔,單位不承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先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能解決時則要申請勞動仲裁。
因為工傷,公司一直不給說法,請問怎么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根據法律規定,你應該進行工傷認定。認定工傷后,單位不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認定最終是由勞動部門而不是單位作出的。
因此,公司不給說法,說明不想為你申請工傷認定,已經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
只要你的受傷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情況,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自己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并最終根據認定和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如果還沒超過1年,趕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仲裁
受工傷后公司一直不給處理怎么辦
工傷單位不處理的,勞動者可以拿著相關材料自行去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認定下來,可以進一步地主張自身的合法權益。祝你維權成功。
我受了工傷 公司遲遲不給處理 我該怎么辦???
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是否期限是否有效?如果有的話,就再次向公司要求處理協商,如果未得到具體處理,則可以向公司提取訴訟,要求賠償!
(找家醫院驗傷,要保留醫療收據。)
只要是工傷,你無論如何都是能贏的!
把握時間!
先工商鑒定,和公司私下協商賠償事宜。
若公司遲遲不給答復,最后舉報,到勞動局舉報都可以的。
受了工傷,公司不給處理怎么辦?
受傷了,公司不想管了,藥費了,生活費了,工資了,后起治療等什么也不答復,就是不管那種態度,真是讓人心寒,就這樣誰還敢去上班。去勞動局執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他們依法處理。
找勞動局,簽合同了么,沒簽合同的話到勞動局告他,只要一條沒簽合同就要罰死他們
申請工傷認定,再申請勞動仲裁,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杭州田律師回復(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公司不管,你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再不行就只有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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