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九大權利,分別是:
1.悉真實情況權。即消費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的過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2.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商品的品種、服務方式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選擇的余地;二是對于選擇商品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自由決定的權利而不受強制。
3.身財產安全權。即消費者享有在購買商品如果人身、財產受到威脅。
4.交易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公平合理、計量準確無誤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
5.法求償權。求償權是指在當權利、資源等因個人或集體而遭受侵害、損失的時候,所具有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6.得知識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p>
7.建立消費者組織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有權要求國家建立代表消費者利益的職能機構;二是有權建立自己的組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監督批評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消費者有權參與國家消費政策和相關立法的制定,并對其實施加以監督。
9.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消費者有如下權利:1、人身財產安全權。2、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3、知情權。4、自主選擇權。5、公平交易權。6、求償權。7、監督權。8、其他權利。
1、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5、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6、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7、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擴展資料
根據198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保護消費者準則》的規定,消費者權利具體為:
1、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2、促進和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
3、使消費者得到充分信息,使他們能夠按照個人愿望和消費者權利,需要作出掌握情況的選擇。
4、接受消費者教育。
5、提供有效的賠償辦法。
6、有成立消費者組織及其它有關的團體或組織的自由等權利,要求各國政府保護消費者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消費者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9現基本權利。
1、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7、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第十四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9、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擴展資料
消費者權利亦稱“消費者權益”。在商品和勞務消費過程中消費者依法應享受權利的總稱。包括商品生產的品種、花色、式樣的建議權,對商品質量、數量、價格的監督權,對因商品質量問題而造成損害消費者人身、財產的賠償及申訴權等。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廣大勞動者既是生產的主人,又是消費的主人。
《消法》第5條和第6條分別規定"國家"和"全社會"在保護消費者權利方面的責任,從而對前述第2條和第3條形成了制約和平衡并因此緩和了將消費者權利局限于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色彩。盡管如此,《消法》對于各項具體消費者權利所下的定義卻更加確鑿地凸顯了特別民事權利論的主導地位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
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獲得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權利,是指消費者在消費領域中,即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中所享有的權利法。消費者權利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的核心問題,作為一個消費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應當享有什么權利,在實際生活中,就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消費者可索賠
經營者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可依法向經營者索取賠償。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分量不足的;
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商品謊稱是正品的;
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行為;
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不以自己真實名稱或者標記銷售商品的;
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的;
作虛假的現場演示或說明的;
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對商品價值做虛假宣傳的;
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約定條款提供商品的;
以虛偽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拓展資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是什么
1、安全保障權
安全保障權是消費者最主要、最基本的權利?!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p>
2、知悉真情權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 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簡稱為自主選擇權。也就是說,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意向和興趣,自主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或服務。
4、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 條第1款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惫绞侵笇Ы洜I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的重要法律準則,它意味著交易雙方從交易中獲利是均衡的,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相當的。
5、依法求償權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是什么
消費者有如下權利:1、人身財產安全權。2、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3、知情權。4、自主選擇權。5、公平交易權。6、求償權。7、監督權。8、其他權利。
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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