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在不是有意的情況下,造成他人的死亡要追究刑事責任嗎?
有一個人他幫朋友推三輪車,車上面裝了很多的鋼筋,在上坡的時候用力推了一下,可能是用力過度一腳的慣性所致,幾根鋼筋一起往前飛,叉在了騎車人的身上,導致騎車人的死亡.請問這樣會追究刑事責任嗎?要坐牢嗎?現在死者家屬一直都不放過推車的人.rn推車人真的是無意的,純屬意外.不是故意,但有過失的情況下,造成他人死亡的,屬于犯罪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首先你太吝嗇了,沒分,這種事就要有目擊證人,有現場保護的證據,有辯護人的辯才了,人是死了,法律講證據,人死了,怎么死的有人推車失當至死?你多少會有聯帶責任,說意外事故,你得拿出證據,這種事法官公訴人會站在死者立場看問題,這就好比如,強奸未遂,強奸既遂,等,正當防衛至對方死亡,等等,你說正當的,人家還說你顧意的呢,那么就要證據,法不是萬能的,有點死硬,有理的官司沒證據打不贏的多!意外事故也不是開脫罪行的方法,你主動承擔民事責任,提供有利回避行事責任的證據,這些東東說不清,就要看你的諾喔,
根據你所述情況,該人應當能預見鋼筋沒有固定的情況下,用力不均會使鋼筋移動造成損害,屬于疏忽大意的過失。應負刑事責任,屬于過失致人死亡。因為他是在幫朋友的情況下做出的行為,沒有什么危害,按刑法規定,可處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看推車人的行為和造成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如果是極其偶然的因素是構不成犯罪的
如果推車人應當注意到可能會發生危害結果
那么推車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了
鑒于你說的推車人真是無意
那么就是一個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構不成犯罪的
但是造成對方死亡還是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的
過失殺人,民事、經濟賠償
百度回答問題的時候,假如因為一些話導致這個人想不開,最后自殺,怎么辦?我害怕我有的回答別人覺得不好
百度回答問題的時候,假如因為一些話導致這個人想不開,最后自殺,怎么辦?我害怕我有的回答別人覺得不好然后亂想,會不會抓我自殺是他自己的問題。和別人無關。你不要高估自己對別人的影響力了
你可以告訴他們自殺者死后會重復自殺的,這是事實。
能有那么大威力嗎,真覺得自己有那么大得影響力?其實在別人看來她只是遇到了一個另自己無奈的人,甚至當他們冷靜下來以后還會為你感到可惜,他們會想本是一個好好的人怎么會變成這樣!知道不是一個淫亂恐怖邪惡的網絡社會否則它早就關了,現實中又好壞網絡中同樣會如此,只是看你想成為哪一類的一員,積極的去想運動一下自己的腦筋再能夠幫助到別人就挺好,邪惡的去思考,帶給了別人一時的痛苦自己得到了那一絲邪惡的快樂最終也會變為煩惱!
你想多了,如果別人執意想不開你說再多也沒用。。。能在百度知道里尋答案的人一半都會心平氣和的,不會想不開
孩子你想多了吧,是恢復一些責任,就是自殺的動機,但也只占一點,不可能有什么大事,再說幾率這么小不可能。
那就好好的回答,不要誤導別人, 盡量的 安慰和幫助有需要的人吧。
我跟我對象異地戀吵架他想不開要自殺,打電話也不接,如果真的出事情了我有刑事責任嗎?
為什么活生生一個人,非要選擇跳樓自殺呢?生命對他來說不重要嗎?
自殺,顧名思義,就是指人們自愿結束生命的一種行為,在自然界,唯有人類才會有這種行為。據統計,每年全世界有100多萬人死于自殺,大約每40秒鐘就有一人選擇自殺而死。
于是,大詩人屈原自殺了,文學家老舍自殺了,大學者王國維自殺了,美國作家海明威自殺了,甚至連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希特勒也自殺了……此外,有過自殺意愿或者自殺未遂的人更是數不勝數。
從表面看,似乎每個人自殺的原因都不相同。但綜合全世界每年的自殺人數后,科學家發現了一個可怕的事實。
目前自殺已經成為人類十大死亡原因之一。而在中國,自殺死亡已經上升為第五大死因。隨著歷史的發展,文化的多元化,人類的自殺率也在不斷升高。從上個世紀60年代到現在,短短不到60年時間,人類自殺率已經上升了60%。
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亦或者“生命是寶貴的”。那為何還有這么多人選擇自殺?這個問題值得人們去仔細探索。在自然界,除了人類以外的其他動物會自殺嗎?這個問題也值得人們去考證。
比如說,之前傳言北歐旅鼠會集體自殺,但后來經過科學家證實,這只是個傳言。此外人們還發現有鯨魚沖上海灘,好像在自殺。但到目前為止,還不能確定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地球磁場或者導航等方面的問題。
“我存在,我安全”,這條法則同樣是地球所有動物的第一天性,所謂的“生存”指的就是這條法則。在自然界,動物中沒有“自殺”這一概念,因為這違背了自然法則。仔細說來,人也是動物的一種,那為何人類就違背了這一法則呢?下面我們來仔細探討一下。
有人說人類自殺行為有一定的生物學依據。1980年《行為與腦科學》第三期發表了心理學家丹尼斯.德.卡坦扎羅的一篇文章,力證自殺有生物學的基礎。他認為自殺也是一種生物適應性的選擇,通過自我毀滅,讓家庭基因得以傳播。比如,一些家庭生存困難時,一些個體會選擇以自我毀滅的方式,讓攜帶自己部分基因的家人擁有更高的繁殖預期。
因為他可能遇到了很困難的事,或者對生活沒有留戀的地方,所以想結束這一切,就覺得跳下去就解脫了。生命對他來說肯定重要,但有些事情讓他承受不住了,所以才放棄生命。
生命很重要,在看不到希望和未來前提下,除了壓力什么都沒有,心理負擔過重,會喪失對生活有期待,輕生者把勇氣都留給了結束生命。
心態不好,遇到事情想不開,就容易想自殺。一個人遇上事情,心態不好,感覺壓力太大,就不想活下去,這是非常極端的做法,當時感覺到自己的生命一點都不重要,如果能心態好一點,過了這一段時間就會感覺自己當時做的決定多傻。
生命對于他來說也很重要??赡苡龅搅四骋患?,讓他覺得萬念俱灰。這個世間不值得去留戀。所以一心只求解脫。但是每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選擇,珍惜,活出自己。再難熬也會熬過去。
女友因為分手而要去自殺, 如果真的去世了我有什么責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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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自殺是個人行為,你放心,你絕對不會有法律上的煩惱的,請不要理睬她,可也不要言語刺激她,無盡的沉默就最好。事實上,我不太贊成任何人和會威脅別人自殺的人交男女朋友,這樣的人思想比較極端,做事不考慮后果,這會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她威脅慣了,有點事她就會選這樣的手段,實在不是合適的另一半,他或者她也許很愛對方,卻完全不明白愛是相互的,是包容對方的缺點,只剩一個人的愛情不是愛情,強求沒有任何意義。
這就證明了,你分手一點都沒有錯,這個誰敢和她在一起,動不動就想自殺,只要是個人都很難受得了
沒有責任,如果她真的自殺的話,你該慶幸早分手,望采納
因為看不下去,所以想要陳述事實,認識了她6年,我很了解她,她是一個重感情的人,作為女孩子,偶爾難免會有一點任性跟不懂事,但是絕非你口中的拜金,請不要為自己的無奈找借口好吧!至于你所說的想為你自殺,更TM覺得搞笑,請摸著你自己的良心問一問,這一切不應該是你對待感情的猶豫不決而傷害到別人的嗎,如果真的不喜歡了,何必又裝對人家好卻又想立貞潔牌坊。沒有人會去做一件連自己都覺得不值得的事情,掩蓋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還在那一味的裝清高,我也就呵呵了。如果你早點講清楚,估計別個早就遇到她的王子,還有心情自殺,真是好笑。不想一群人去評論一些莫須有的事,正義告訴我事實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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