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離婚專業律師咨詢,如果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怎么辦?
你好,雙方都不要,那么法院不會判離婚。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不是僅根據經濟狀況來判決的。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堅決不行,必須有一方保留撫養權。夫妻離婚時都不要孩子,不僅有背社會主義道德,更為我國法律所不許。并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強制性的,否則可能構成遺棄,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br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彪p方應當就子女問題進行協商,按照婚姻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有能力條件的一方撫養。
一般情況下,法院在判決時主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品格、職業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義務。
(1) 第一次肯定不會判離的,在第二次或第三次就很難說了。
(2) 撫養權的確認:一般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原則上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具體規則:
A.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倩加芯弥尾挥膫魅拘约膊』蚱渌麌乐丶膊?,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垡蚱渌颍优_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品行等明顯對撫養子女不利等。 B.2—10周歲的子女,考慮因素: ?、俑改鸽p方的經濟狀況或負擔能力 ②父母雙方的身體和精神健康 ?、鄹改鸽p方智力及知識程度、人格修養等內在因素 ?、芨改概c子女的感情因素 ⑤照顧已作絕育手術或再生育子女有困難的以及年老病殘不能再生育的一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僖炎鼋^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蹮o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茏优S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莞阜脚c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蹲优畵狃B意見》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3)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
1、范圍: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2、數額、給付的期限和辦法 ①數額的確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來確定?! 、趽狃B費的給付辦法:原則上應定期給付。父母從事農業或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可以按季度或年度給付現金或財物。有條件的,也可一次性給付?! 栴}:一次性支付后能否事后增加 ③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滿18周歲為止?! 。軞q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例外 ?。优m滿18周歲,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父母仍需承擔撫養費: 一是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是尚在校就讀的,這里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 三是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4)不直接撫養子女方的探望權:《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x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P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谌藯l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法律貓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谌艞l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孩子的撫養權在離婚時是必須要解決的事情,針對您說的這種情況,法院一半都會進行調解,讓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因為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雙方都拒絕撫養孩子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除非您們當地的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撫養孩子。
要回孩子的撫養權需要怎么辦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之后子女的撫養權是可以由雙方先協商的,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一般情況下,哺乳期內的子女是跟隨母親生活為主。想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話,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對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著手,例如經濟能力等。還有的就是從雙方的父母著手。另外還要適當聽取孩子的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如果孩子已經判給一方或者協議約定給一方,如果想變更撫養權有兩個辦法:
1、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協議一般經簽字就生效。
2、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法院判決是否準予變更撫養權,主要法律依據就是上面的規定,原告方要注意準備好相關證據,而且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才有可能出具變更撫養權的判決。
對于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的,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關系:
第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第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第三,8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而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為了爭取撫養權,我們應該怎樣做呢?我來給您支招。
首先,收集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出現殘疾傷病的病歷,必要時,可以申請法院或由律師前往醫院調查核實。
其次,收集對方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如果出現對方有虐待孩子的情形,可以向婦聯、街道、公安等多個部門檢舉,固定上述部門處理的結論意見證據及孩子受傷的照片證據,以此來變更撫養關系。
對于孩子八周歲以上的,應該與孩子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只要孩子愿意跟隨您,而您又有撫養能力,就可以申請變更撫養關系。
律師,我離婚不想帶孩子怎么辦
“ 我想離婚,不想帶小孩”
01
“因為姐夫家暴,姐姐難以忍受要求離婚,自己凈身出戶,有一個男孩15歲不愿意撫養,但孩子目前希望跟媽媽走,有什么辦法能拿到離婚證并且不用帶孩子?”
一個標題為“離婚不想帶孩子怎么辦”的求助提問被頂到了小組最頂端。因為某app女性用戶居多,大多都是發帖詢問爭奪撫養權的咨詢,這樣一篇“反其道而行之”的問題,引起了我的注意。
是女方的妹妹替姐姐在網上求助,她在帖子里簡單的描述了家庭問題。當我看到這個提問時,樓主的發貼已經為5小時前了,但能在組里得到熱議的永遠是兩性之間那回事,這篇帖子在小組里僅出現了5小時,已經變成了組里熱議的帖子,我看到了各式各樣網友的評論和猜測。
往下刷了刷,熱評第一“好可憐的小孩,誰都不要”得到了400多個點贊。除了為孩子打抱不平的,還有猜測女方出軌的言論,但某app不愧是女性用戶最多的平臺,這種評論在我刷到帖子時已經迅速被熱心網友們罵到刪除。但這些評論里沒有一條是有關解決方案的,多的是各種角度的指責和個別網友分享相似的家庭不幸。
02
抱著單純尋求答案想法,我開始思考解決方案。在小組里我已經解答過好幾個離婚如何爭奪撫養權糾紛的咨詢了,思路無非是從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發來組織證據,而且咨詢的當事人無一例外是女性,而女性在撫養權糾紛案件中有天然的優勢,因此這些咨詢的當事人對我的回答都比較滿意。
但是就像射雕英雄傳里周伯通教郭靖左右手互搏,做律師常常要把自己搞成精神分裂才能修煉武功。因此必須將自己代入到對方律師的視角中,思考如何打敗自己腦中既有的代理思路。
首先是法律檢索,《民法典》對于拒絕撫養子女的規定只有第六十條,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從法條的規定就能看出來,法院對于撫養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夫妻,是不會判決離婚的。接著我搜索了一些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都不想撫養孩子的案例,果然印證了我的想法。
如果離婚時雙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并且還會非常嚴厲地給予教育。
夫妻間感情出現問題,要解除婚姻,這沒有問題,但如果有損孩子的權利,比如都不想要孩子,或者誰都不管孩子,那么無論協議還是訴訟,都無法順利離婚,甚至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法律上的遺棄罪。
因此,想要順利離婚,就一定要先把孩子的問題確定好。而法院在處理這類問題時,常見的解決辦法有2種:
第一種是直接判決不準離婚,什么時候兩個人處理好子女撫養問題了,什么時候再啟動離婚訴訟程序,再開庭。
第二種是法院會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一般會讓夫妻之間能力有條件的一方先來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就好。
本案中的孩子已經15歲了,也就是說法院對撫養權的判決必須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而孩子想跟母親,看來這種情況對這個案子的媽媽來說還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03
再次點開帖子,樓主在小組出現了,緊接著的回復把事情的始末又敘述的完整了一些。原來是孩子的父親有撫養孩子的條件,也愿意撫養孩子,只是為了利用孩子拴住母親,故意讓孩子表達想跟母親生活的意愿。現在孩子的母親因為家暴已經失去了工作,打算去外地,自身條件不能支持好好撫養孩子的情況下,希望孩子跟著父親生活。
現在看來這個案子里的家庭矛盾似乎已經打上了死結,父親想撫養孩子卻不愿意給孩子健康的成長環境,母親不是沒有苦衷卻也沒有保護孩子的勇氣。離婚訴訟會將一個孩子赤裸裸的暴露在家庭矛盾之下,雙方會把孩子當作一塊地、一筆錢財、一個籌碼,一種目的、一種手段,不是一個人。離婚是兩個成年人的糾葛,其中最難堪的卻是孩子。
作為律師,我對每一位前來咨詢撫養權糾紛的客戶都報以同情心和同理心,雖然未婚未育,隔著屏幕,僅憑字里行間卻已與素未蒙面的母親共情。想起承辦的第一個離婚糾紛,代理女方爭奪撫養權,孩子和媽媽感情很好,可以說幾乎不會判給爸爸了。但開庭時我們還是提交給法庭一疊厚厚的證據材料,不能輕易低估父親爭奪撫養孩子的決心,如果仍有萬分之一的可能孩子會判給不負責任的爸爸撫養,準備再充足的證據也不過分。當然也是出于想要拯救一個年幼的孩子,盡量幫助孩子跟隨有利于他成長的一方,作為人生的過客卻能以一己之力擺正他的成長軌跡,這樣幼稚的想法,也總算不負所托。
我開始想象如果我作為律師代理這個案子,而我的目標和當事人一致,就是成功離婚,并且讓法官把孩子判給爸爸撫養,我會采取怎樣的訴訟策略。似乎要和我辦過的所有案子的思路完全相反了,可能還需要提交證明自己不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很快我不愿意去想,因為有很大可能性這篇帖子里描述的情況和真實情況有差異。
事情漸漸明朗,但我仍然沒有想到好的解決辦法。法院判決充滿了不確定性,一邊是有暴力傾向但條件優越的父親,另一邊是不堪家暴背井離鄉的母親,撫養權的判決關乎一個孩子今后成長的環境,很大可能影響甚至改變一個人的人生,正在人生關鍵時期的孩子好像判決給哪一方撫養都不能說是保證對孩子成長有利。如此棘手的案子,我想法官也不愿看看案頭材料就大筆一揮就改變一個人的人生軌跡,也還是勸女方撤訴。
3天過去了,小組里仍然沒有出現能夠幫助這個家庭的答案,我也不愿意只給出一個不負責任的答案,只能任由帖子漸漸往下沉。
最后引用帖子下一位網友的回復結尾“要明辨是非,無論如何不要讓原生家庭變故影響你的人生軌跡,努力讀書,拼一個前程,就算父母都不管也要堅強地生存下去,這些事情終會過去的?!?
希望這個家庭里的孩子能為了自己好好生存下去,學會保護自己,逐漸長大就會明白原生家庭只是人生很小的一部分,也終將釋懷。
離婚雙方都不要孩子,孩子的撫養權怎么辦
法律分析:雙方都不要孩子的,則孩子的撫養權由法院判決,一般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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