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財產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婚前協議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主要有:1、婚前協議寫明婚前財產的范圍,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2、婚前協議要明確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方和女方需要把財產分類,分成男方個人財產、女方個人財產和可疑共同使用的財產等;3、婚前財產在婚后的收益歸屬要寫在婚前協議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等;4、婚前財產生效的條件跟時間要標明確;5、男女雙方必須在婚前協議上簽字并寫上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的內容
婚前協議的內容,舊時,年輕夫婦們結婚時很少有人去訂立婚前協議,但現在,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在婚前就訂立婚前協議。以下了解婚前協議的內容。
婚前協議的內容1協議的組成結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χ,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中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女性手里協議的原件應該妥善保管,另外證明財產存在的財產憑證也應保管好,例如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存折等。同時建議就該協議辦理公證或是見證,以此進一步確認該協議的真實性和效力。首先是婚前財產的羅列,也就是明確“婚前財產包括什?”和“什?屬于誰”的問題。其次是婚后財產的共有方式,雙方約定對婚后財產的共有各占多大比例。
第三是某些特定權益的歸屬,很多特定的權益如果發生轉移,是當事人很難接受的。還有婚姻關系解體的原因,因為什?造成婚姻解體才適用婚前財產協議、或者適用其中的某些條款,這里面隱含著一個過錯方界定的問題,比較復雜。?個人的情況不同,以上內容并不是死板的,有些條款可以省略或者靈活變化。人人都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婚前財產協議,有律師的指導當然最好。
婚前協議法律解讀
中國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這給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這能否作為個性化“婚前協議”的法律依據,江蘇南京熙典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羅*軍說,夫妻雙方的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國是有明確規定的。協議必須與夫妻雙方人身或財產有密切關系,并且與一般性社會道德和其余法律規定不相沖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協議舉嚴苛型
1、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昵舉動。“是否必要”、“過分”或“親昵”之定義由妻子界定。
2、丈夫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有帶電話、電話?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3、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妻子的意見為最后依據。
4、丈夫答應妻子的?一件事都要做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
協議舉溫馨型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吵架盡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
3、?周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人師傅學,嚴禁和發廊女學!
婚前協議舉公平型
1、夫妻雙方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撓、摳、撕、抓等不恰當行為,如發生,不得傷及對方易裸?部λ。
2、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3、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隱私,保留各自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干涉對方的人身和行為自由。
婚前協議的內容2婚前協議包含哪些內容,婚前協議怎么寫才有效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上方為結婚而簽訂的、與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簽訂婚前協議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力歸屬等問題作出的約定,可以避免很多的矛盾,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的時候產生爭議。
婚前協議包含以下幾項內容:
1、 婚前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 婚前財產婚后歸屬情況;
3、 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或者責任規定;
4、 雙方對于共同債權、債務的分擔情況約定;
5、 住房問題的約定;
6、 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7、 雙方當事人簽名及簽名時間。
那么婚前協議又會產生哪些法律效力
1、在我國婚前協議只要內容合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雙方的財產權利作出約定。也可以是雙方父母撫養問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對過錯方造成的離婚陪賞問題等等。
3、如果該婚前協議只是就夫妻財產的約定,而不涉及人身權利,自然雙方是具有處分權的。但是,由于對“出軌行為”的表述并不明確,也導致了該合同缺乏可操作性。
4、婚前協議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內容條款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生效。
5、最后,是否公證并不能決定該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生效。所以,不打算去公證處而有見證人,從法律上講是有效的。
婚前協議是給即將結婚的兩人簽訂的一份安心,因為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簽訂了婚前協議,可以給雙方一個財產保障。
婚前協議的內容3婚前協議有必要嗎
1、一般需要簽婚前協議的婚姻,情況多為男女雙方的財力、地位相差較大,男方希望用這種方式約束女方,一旦離婚不能分割男方財產。其實就類似女方要求男方給出高聘禮,約束男方日后不能離婚、出軌。
2、很多時候,婚前協議的簽訂,體現的是男女雙方中一方的不自信,所以導致出現這種形式來作為對另一方的約束。比如說有一些男女地位懸殊的婚姻,男人家財萬貫的前提下,女方卻可以自信的簽訂婚前協議,這也是體現著女性對自己和愛情的信心。
3、是否簽訂婚前協議,需要根據雙方商議決定,但是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是根據綜合法律的基礎上來彰顯的。
辦理婚前協議法律公正的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婚前協議的出現,是一種對傳統婚姻觀念的沖擊,很多人都會持續表示不接受的態度,但是還有一些人,會認為這種針對婚姻附加的條款,有時候是證明著男女雙方的愛情純粹度,并沒有對兩個人的感情帶來什么影響,所以,是否需要簽訂婚前協議,可以根據男女雙方自己商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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