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要寫的內容有: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2、對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3、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約定;4、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5、其他涉及夫妻雙方且應當載明的事項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
男方: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 年 月認識,于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 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法律分析: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愿”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書是離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文件,下面是一些撰寫離婚協議書的基本要點和建議:
基本信息:協議書應包括離婚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基本信息,并注明協議書的起草日期。
離婚協議內容:協議書的核心是約定離婚雙方的財產分配、子女撫養和探視等方面的協議。其中應具體約定:
(1) 財產分配: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和債務等的分配原則和具體分配方式。
(2) 子女撫養:約定子女的監護權、生活費用、教育等方面的問題。
(3) 探視:約定離婚后雙方與子女的探視時間、地點等。
簽署:協議書應由雙方當事人在清醒狀態下簽署,并在每頁協議書的右下角簽名,最后在協議書末尾用雙方的姓名署名,以表明雙方認可協議書的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具體明確、合理公正,雙方必須平等協商,不得有強迫、欺詐、威脅等情況。同時,離婚協議書是一份法律文件,雙方在簽署之前應了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并可請律師參與起草和審查。
以下是一份離婚協議書的范文,僅供參考:
離婚協議書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婚姻關系已經破裂,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子女撫養
1.子女撫養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望權。
2.子女撫養費由甲方支付,每月人民幣________元,自離婚之日起開始支付,至子女年滿18周歲止。
二、財產分割
1.共同財產全部由甲方承擔,包括存款、房產、車輛、證券等。
2.甲方補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離婚賠償金。
三、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離婚后,不得干涉對方的私人生活,不得進行人身攻擊,不得進行誹謗、誣陷等損害對方名譽的行為。
2.雙方對離婚協議書的解釋和履行,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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