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割
二婚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割一、二婚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割
二婚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如下:
(1)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3)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如下:
1、男女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若是對方出軌屬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財產的分割方式:
(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后過錯方分財產的方式: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再婚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方式如下:
一、有婚前協議的,按照婚前協議的規定劃分。
二、沒有婚前協議的,在離婚時可以根據雙方真實意愿,不違背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可以雙方協商。
三、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的財產分配的規定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在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對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
夫妻可以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情況下會均等分割。
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另外一方有過錯,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對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另外,要區分出那些是共同財產,哪些屬于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
現在再婚夫妻雙方一般都有自己個人的婚前財產,為了避免日后因財產發生分歧,或者離婚時財產分割發生矛盾,故而再婚結婚登記前對各自的婚前財產協商,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預防萬一。這種形式在城市比農村較多。如果離婚時婚前財產按照協議執行,減少了因分割財產的婚前財產的處理矛盾。婚后財產的分割,那不用說,按照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
再婚離婚時,婚前財產,有證據能證明屬婚前財產的,屬于個人的財產。按照誰的財產歸誰執行。不能證明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財產分割(對方承認屬于婚前財產的除外)。
3、再婚結婚后有協議的,也按照協議執行。
婚后夫妻雙方因婚前財產問題協商一致,有兩種情況:
a、同意婚前財產按照婚前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按照協議書的規定婚前財產處理。
b、同意把婚前財產按照共同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一、二婚離婚財產分割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給予補償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此條規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二婚家庭的離婚財產分割也需要遵循一定的順序:
第一,夫妻雙方應當先行協商,只有協商不成功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首先會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因此,二婚家庭的當事人需要舉證證明,某一項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這一項財產產生于第二段婚姻的存續期間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法院會盡量照顧在婚姻關系中相對弱勢的一方,例如:取得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一方,會更容易分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但是需要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首先由男女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如果男女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那么就按照男女雙方的約定來分割。雙方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就由法院來進行判決。法院在判決的時候,要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遵循照顧女方,照顧子女,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判決。
具體來說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如下:
1、協商:男女雙方有權利對財產如何分割進行協商,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那么就是有效的;
2、由法院裁判: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進行判決。例如一方在婚姻關系之中有實施家庭暴力,那么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為過錯方。在財產分割上,法院會適當少分財產給無過錯方,甚至不分給無過錯方。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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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認定為二婚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個人所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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