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寫明甲方與乙方信息。
2、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3、正文寫明:雙方責任與義務。
4、結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后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由雙方自愿協商訂立的有效。有效的婚后協議需要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是無效的:
(1)簽訂財產協議時,男女雙方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必須是男女雙方本人親自簽署,不能由他人代理;
(3)雙方必須是自愿,不能是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
(4)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
婚后協議書范文
男方:某某, 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碼: 。
女方:某某, 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為明確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雙方婚后的共同財產只有房子一套,地址:廣州市×××路×××號。這套房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按投入的份額與婚后婚姻過錯原則確定財產分割比例。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若以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在家庭費用支出上,雙方婚后輪流買菜一個月,至于家庭水電等費用分攤上,可開設銀行賬戶,每人輪流負擔一年。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的實際費用支出上作平攤。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后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等本協議約定沒有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小孩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公證人
××年××月 ×× 日
此時夫妻婚后簽訂協議的,首先肯定是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時約定的內容也不能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不然也是會導致協議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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