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如何才有效力
(1)意思表述要明確: 一是, 婚前財產 范圍明確。 二是,婚前財產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確。 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 (2)條件設定清楚; (3)體例規范明了,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不致發生歧義。 《 民法典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一般婚前財產協議如何才有效
婚前財產協議 有效的條件: 1、婚前財產協議雙方主體適格;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及形式不得 違反法律規定 、公序良俗; 3、婚前財產協議雙方應當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簽訂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婚前財產協議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婚前財產協議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還沒有對婚前財產協議做明確的概念描述。具體簽訂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婚前財產協議容具體、明確,并經夫妻共同簽字認可的,即具有法律效力。2、婚前財產協議,是用來確認夫妻婚前個人財產,以避免婚后、離婚時產生財產糾紛而簽訂的協議。3、婚前財產協議,需要夫妻之間共同簽字確認。同時,還需要對財產的種類、數量、位置等作詳細的描述,能夠準確辨別出該財產的形態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條件:(1)書面。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并能協助證明雙方都了解并同意協議書之內容。(2)雙方出于自愿簽字。(3)公證。(4)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束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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