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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大變革:招標代理資格認定有望全面取消?

首頁 > 醫療糾紛2023-04-18 23:54:01

取消,合并建筑資質大盤點,其對建筑業帶來哪些

已經取消/擬取消的資質大致情況
01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和升級申請。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停止受理上述資質申請。企業已持有的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02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
03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據招標投標協會的座談會通知,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等會議內容進行研究座談,在國務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04勞務資質取消實行試點(時間未定)
根據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將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浙江、安徽、陜西3省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離正式文件出臺應該不會很長。
05工程咨詢資質擬取消
發改委前段時間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擬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資質認定后期會調整為社會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
已合并的建筑資質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溫工程合并為"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電子工程合并為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3、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通航設備安裝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為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4、高聳構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5、電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6、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水工大壩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資質。
8、火電設備安裝工程并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9、爐窯工程和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0、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資質不斷簡化與取消的改革之路
(一)《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出臺,明確淡化企業資質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堅持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的改革方向,探索從主要依靠資質管理等行政手段實施市場準入,逐步轉變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工程擔保、保險等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市場優勝劣汰。加快研究修訂工程建設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取消部分資質類別設置,合并業務范圍相近的企業資質,合理設置資質標準條件,注重對企業、人員信用狀況、質量安全等指標的考核,強化資質審批后的動態監管;簡政放權,推進審批權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審查制度;改進審批方式,推進電子化審查,加大公開公示力度。
(二)《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印發,直接取消/并入/合并等共取消24項專業承包資質,勞務資質取消等級劃分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與原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相比,調整力度很大,其中:
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預制構件、電梯安裝工程、金屬門窗工程、預應力工程、爆破與拆除工程、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等8項專業承包資質;
高聳構筑物工程、電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壩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火電設備安裝工程、爐窯工程、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12項專業承包資質并入相應總承包資質;
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溫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8項資質進行了合并。
(三)住建部出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化特級、一級資質標準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簡化特級資質標準要求,放開承包合同金額限制。
(1)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于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于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2)取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將《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修改為: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四)勞務資質取消試點在安徽、浙江和陜西進行
2016年4月,住建部下發文件,同意在浙、皖、陜3省開展勞務用工改革試點。5月,浙江、安徽、陜西3省陸續公布《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
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積極發展建筑業專業作業企業。
陜西:弱化勞務企業資質,發展小微建筑專業技能企業。
2017年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吳慧娟司長一行,到安徽就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調研。通過安徽調研,堅定了在全國推廣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的信心。
國務院出臺的《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明確提出:推動建筑業勞務企業轉型,大力發展木工、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以專業企業為建筑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全國取消的文件的出臺只是時間問題,現在基本全國的申辦點都已經停止申辦勞務資質了。
(五)住建部出臺《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取消建造師等人員要求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次出臺重磅文件《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直接取消了資質標準中的建造師等人員要求,進一步簡化了資質標準要求,同時《通知》提升了一級資質標準、二級資質標準的業績要求。
(1)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3)調整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的建筑面積考核指標。
(六)國務院頒布《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進一步簡化資質類別與等級設置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著重強調優化資質資格管理。
《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
(七)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點中進一步明確: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修訂資質標準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點,提出2017年將做好深化建筑業重點環節改革、加強建筑市場監管、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四個方面15項工作。
根據發布的工作要點,2017年將是建筑業政策調整的大年,其中多項政策涉及資質管理。
一、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
二、推進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修訂《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實施意見,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修訂建筑施工專業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專業作業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訂工作。
三、簡化企業資質標準。修訂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
(八)住建部下發通知: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
2017年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
三、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城市園林綠化市場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四、《關于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核準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133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九)招投標大變革!招標代理資格或被取消!
2017年7月31日,受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將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關于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條款修訂收集意見:1.取消招標代理資格。2.招標代理資格取消后,政府和協會應從哪些方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行業自律。
招標代理機構的最后一個法定資格應該會被取消,十八大之后已經取消三項資格:分別是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
全面取消招標代理資格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規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市場規律,需要開放競爭。市場經濟是一種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經濟體制,市場是在三大基本規律支配下實現其運作過程,不受人們的意志而轉移。
(十)《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工程咨詢資質擬取消
發改委前段時間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擬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資質認定后期會調整為社會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
6月住建部發布《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取消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多項指標要求。
7月住建部發布《關于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監理資質要逐漸與注冊人員數量分離。
7月17日發改委發布《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詢企業需取得相應資格”的要求,或將率先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
關于企業資質管理的幾點預判
通過以上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政策,關于企業資質未來發展趨勢有幾點判斷,僅供參考!
第一、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逐漸簡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資質會不會全部取消?認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資質會被取消?認為市場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質量風險低、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資質或將被取消!例如:已經取消的園林綠化資質、正在研究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將是取消的重點;
第四、哪些資質不會被取消?認為涉及國計民生、 安全質量風險高、技術難度大的資質短時間內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類施工總承包資質;
第五、沒有取消的資質改革的趨勢?住建部明確提出今年將修訂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企業經營的核心是信譽與業績,這是資質將引導的方向,也是趨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持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創新和完善工程造價咨詢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按照國發〔2021〕7號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停止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照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開展業務,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明。2021年6月3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辦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手續,到期需延續的企業,有效期自動延續至2021年6月30日。
二、健全企業信息管理制度。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結合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數據,健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名錄,積極做好行政區域內企業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公開工作。鼓勵企業自愿在全國工程造價咨詢管理系統完善并及時更新相關信息,供委托方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參考。企業對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接受社會監督。對于提供虛假信息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良行為記入企業社會信用檔案。
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長效機制,加強信用管理,及時將行政處罰、生效的司法判決等信息歸集至全國工程造價咨詢管理系統,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行動態監管。依法實施失信懲戒,提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意識,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四、構建協同監管新格局。健全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協同監管格局。探索建立企業信用與執業人員信用掛鉤機制,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落實工程造價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責任制,推廣職業保險制度。支持行業協會提升自律水平,完善會員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做好會員信用評價工作,加強會員行為約束和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鼓勵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信用業務。
五、提升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能力。繼續落實《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精神,深化工程領域咨詢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培育具有全過程咨詢能力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高企業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
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落實放管結合的要求,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完善工作機制,創新監管手段,加大監管力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及時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6月28日

工程招標資質國家已經取消了嗎?

工程招標資質于2017年確定國家已經取消。日前,受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將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關于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條款修訂收集意見。


擴展資料:

一、取消原因:

1、適應“放管服”改革要求

個人認為,取消代理機構資格認定,主要是從簡政放權這個角度考慮的,同時能夠促進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轉向事中事后監管。近幾年被取消的代理機構相關資格資質如下:

2010年:“藥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被列為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2013年: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批和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認定被取消。

2014年:財政部及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實施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行政許可事項取消。

暫時保留但即將被取消的還有兩項:

①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

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2、打擊資質出借,維護市場秩序

不得不說,目前招標市場上還存在三無代理機構(無場地、無人員、無資金),即從事我們通俗說的“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當。而如果這次取消了代理機構資格,那么這些空殼代理機構躺在資格證書上獲利的空間將不復存在,這有利于維護招標市場的正常秩序。

3、符合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規律

目前,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且多數處于復制粘貼的階段,招標文件近乎千篇一律,有些評分標準甚至全是“評委酌情打分”,無具體的量化標準,讓招標流于形式,無法實現擇優擇強。

4、助于招標代理市場個人執業制度體系的建立

現行招投標管理制度,對招標代理機構約束的多,而對具體執業人員約束的少,招標代理機構成為代理執業人員從事違法行為的擋風墻。而如果取消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等于將這堵墻拆掉了,有利于落實采購代理人員的個體責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工程招標資質已經取消。

2017年7月31日下午,受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關于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條款修訂收集意見。

會議首先主要討論兩個議題:

一是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

二是招標代理資格取消后,政府和協會應從哪些方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行業自律。

本屆政府取消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后,將全面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此舉將促進提升招標代理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憑本事吃飯,將成為行業共識。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的法律。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決定》修正。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工程招標資質于2017年確定國家已經取消。受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將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關于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條款修訂收集意見。

會議將首先討論以下兩個議題:

一是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

二是招標代理資格取消后,政府和協會應從哪些方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行業自律。

擴展資料

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項目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并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招標、工程專業技術咨詢、規范招標行為、提高招標質量等方面。

無論是政府部門的招標信息平臺還是其他招標網站,每天都會對外發布海量的招中標信息;用戶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才能從龐雜的信息中篩選出少量有用的信息。RCC招標與公告信息網是基于公司豐富的行業資源和強大的信息處理能力所創建的高效信息平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程招標

工程招標資質于2017年確定國家已經取消。

日前,受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將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關于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條款修訂收集意見。

會議將首先討論以下兩個議題:

一是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

二是招標代理資格取消后,政府和協會應從哪些方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行業自律。

由此可以看出,招標代理機構的最后一個法定資格被取消,將鐵板釘釘!十八大之后已經取消三項資格:分別是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

解讀:全面取消招標代理資格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規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市場規律,需要開放競爭。市場經濟是一種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經濟體制,市場是在三大基本規律支配下實現其運作過程,不受人們的意志而轉移。

價值規律

價值規律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基本經濟規律。商品按照價值相等的原則相互交換。政府的補貼和限價會扭曲市場,只能是權宜之計,不應作為一個長期的政策。

從這個角度分析,政府不能長期對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等服務性收費采取政府指導價進行保護,應當讓市場主體按照雙方認可的服務價值進行自由交換,促進該類服務市場化程度的提高。

供求規律

供求規律是指商品的供求關系與價格變動之間相互制約的必然性。價格的漲落會調節供求,使之趨于平衡。供需雙方根據價格變動自主決策生產、供應和消費,政府不能替企業決策,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來管控企業,進行強賣強買。

從這個角度分析,政府不應設置門檻、采取資質認定等方式來控制進入招標代理市場的企業數量,并分資質等級來限定企業的從業范圍,應當由企業自主決策是否進入或退出,進入后自主選擇服務的地區、行業、專業和規模層次。

競爭規律

競爭規律是指商品經濟中各個不同的利益主體,為了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互相爭取有利的投資場所和銷售條件的客觀必然性。通過競爭,促使各種商品(包括服務)生產實現優勝劣汰,不僅能夠促進資源的最佳配置,而且推動企業創新發展和社會技術進步,又能實現市場主體的新陳代謝。

從這個角度分析,政府應當為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各種所有制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不能對進入招標代理服務市場的企業有差別待遇,如不能對外地企業進行備案管理或要求成立分支機構等形式才能進入本地市場,不能采取抽簽、搖號等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介紹?

一、最新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維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機構資格的認定,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項目。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以下簡稱工程招標代理),是指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的委托,從事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材料采購招標的代理業務。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管理。
第四條 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并在其資格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第五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級、乙級和暫定級。
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承擔各類工程的招標代理業務。
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第六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依法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 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認定。
乙級、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由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
第八條 申請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九條 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除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3年;
(二)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16億元人民幣以上(以中標通知書為依據,下同);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10人;
(四)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驗,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五)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00萬元。第十條 申請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除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1年;
(二)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8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3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6人;
(四)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歷,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五)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萬元。
第十一條 新設立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具備第八條和第十條第(三)、(四)、(五)項條件的,可以申請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
第十二條 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機構,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報告;
(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章程以及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五)專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職稱證書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以及人事檔案代理證明;
(六)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個人簡歷等材料,技術經濟負責人還應提供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
(七)辦公場所證明,主要辦公設備清單;
(八)出資證明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含報表及說明,下同);
(九)評標專家庫成員名單;
(十)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申請甲級、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還應當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評價意見)。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三條 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應當向機構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40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日。
第十四條 乙級、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具體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認定的乙級、暫定級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名單在認定后15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在認定前由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委員會評審。
第十六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級、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
第十七條 甲級、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資格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其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原資格許可機關提出資格延續申請。
對于在資格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業績、專職人員滿足資格條件的甲級、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經原資格許可機關同意,有效期延續5年。
第十八條 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應當重新申請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第十九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原資格許可機關辦理資格證書變更手續,原資格許可機關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一)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
(二)技術經濟負責人發生變更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變更資格證書的情形。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辦理變更后15日內,將變更情況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申請資格證書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格證書變更申請;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資格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四)與資格變更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合并的,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機構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的資格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承繼原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但應當符合原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條件。承繼原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一方由分立各方協商確定;其他各方資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領取新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格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需增補(含增加、更換、遺失補辦)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應當持資格證書增補申請等材料向資格許可機關申請辦理。遺失資格證書的,在申請補辦前,應當在公眾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資格許可機關應當在2日內辦理完畢。
第二十三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代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超出合同約定實施代理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其資格證書有效期內,妥善保存工程招標代理過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偽造、隱匿工程招標代理過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招標代理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所代理招標工程的招投標人有隸屬關系、合作經營關系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二)從事同一工程的招標代理和投標咨詢活動;
(三)超越資格許可范圍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四)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
(五)采取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不正當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六)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轉讓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七)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八)與招標人或者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九)對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的決定拒不執行或者以弄虛作假方式隱瞞真相;
(十)擅自修改經招標人同意并加蓋了招標人公章的工程招標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十二)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申請資格升級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或者重新申請暫定級資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資格許可機關不予批準。第二十六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核查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經營業績、市場行為、代理質量狀況等情況,加強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取得工程招標代理資格后,不再符合相應條件的,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資格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被撤回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可以按照其實際達到的條件,向資格許可機關提出重新核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申請。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格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工程招標代理資格:
(一)資格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資格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資格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資格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作出資格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其他情形。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格許可機關應當依法注銷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并公告其資格證書作廢,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將資格證書交回資格許可機關:
(一)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
(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依法終止的;
(三)資格證書被撤銷、撤回,或者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資格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示。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資格許可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企業信用檔案信息。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檔案信息應當包括機構基本情況、業績、工程質量和安全、合同違約等情況。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
第三十一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資格許可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該機構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第三十二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由資格許可機關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該機構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第三十三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不及時辦理資格證書變更手續的,由原資格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未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檔案信息的,由原資格許可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未取得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或者超越資格許可范圍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該工程招標代理無效,由原資格許可機關處以3萬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的,由原資格許可機關處以3萬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 有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二)、(四)、(五)、(六)、(九)、(十)、(十二)項行為之一的,處以3萬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7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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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業發生巨變,已經取消或擬取消的資質有哪些

1、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

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網正式發布通知,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城市園林綠化市場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2、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和升級申請。2014年12月6日起,停止受理上述資質申請。

企業已持有的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繼續有效,待新的《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實施后,再分別按照新標準要求重新核發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3、工程咨詢資質(即將取消)

發改委前段時間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擬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資質認定后期會調整為社會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

4、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據招標投標協會的座談會通知,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等會議內容進行研究座談,在國務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5、勞務資質取消實行試點(時間未定)

根據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將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浙江、安徽、陜西3省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

參考資料: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個工程設計

參考資料:中央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后加強

參考資料:四川省政務服務網-關于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參考資料:松江政務網-松江區招標辦持續推進大調研工作

已經取消或擬取消的資質有哪些?
一、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和升級申請。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停止受理上述資質申請。企業已持有的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二、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
三、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據招標投標協會的座談會通知,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等會議內容進行研究座談,在國務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四、勞務資質取消實行試點(時間未定)
根據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將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浙江、安徽、陜西3省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離正式文件出臺應該不會很長。
五、工程咨詢資質擬取消
發改委前段時間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擬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資質認定后期會調整為社會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
建筑企業一定要關注的三個重要信息
1、資質標準還將有重大調整,資質類別要減少;
2、對“掛證”的查處力度將更大,處罰力度會更大;
3、不管是企業資質申報,還是個人執業,信用將成為重要的考量指標。
最近兩年是建筑業和建筑資質改革的高峰期,不斷有資質被取消和合并的消息。
建筑行業雖然現在整體情況不佳,但是可以看出來國家促進建筑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決心,未來一定會加快改革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修訂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簡化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
建筑行業在得到國家“減負”之后,路一定會越走越輕松!
建筑企業一直以來實行的都是企業資質管理制度,資質就是建筑企業準入的門檻,資質的變化也反映著建筑業發展方向的變化。

從近幾年來,弱化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逐步構建資質許可、信用約束和經濟制衡相結合的建筑市場準入制度一直是國家出臺各項政策的出發點。資質管家小編今天給大家匯總一下已經取消或擬取消的資質有哪些。
已經取消或擬取消的資質有哪些?
一、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和升級申請。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停止受理上述資質申請。企業已持有的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二、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
三、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據招標投標協會的座談會通知,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市場主體、業內專家學者就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對招投標市場的影響和效果等會議內容進行研究座談,在國務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四、勞務資質取消實行試點(時間未定)
根據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將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浙江、安徽、陜西3省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離正式文件出臺應該不會很長。
五、工程咨詢資質擬取消
發改委前段時間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擬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資質認定后期會調整為社會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
建筑企業一定要關注的三個重要信息
1、資質標準還將有重大調整,資質類別要減少;
2、對“掛證”的查處力度將更大,處罰力度會更大;
3、不管是企業資質申報,還是個人執業,信用將成為重要的考量指標。
最近兩年是建筑業和建筑資質改革的高峰期,不斷有資質被取消和合并的消息。
建筑行業雖然現在整體情況不佳,但是可以看出來國家促進建筑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決心,未來一定會加快改革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修訂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簡化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
建筑行業在得到國家“減負”之后,路一定會越走越輕松!

資質是建筑市場的“入場券”,沒有業績就沒有資質,沒有資質更沒法做業績!

改革后,現有的593項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將壓減至245項,其中勘察資質由26項壓減為7項,設計資質由395項壓減為156項,施工資質由138項壓減為61項,監理資質由34項壓減為21項,壓減幅度為59%。

改革后,10類施工特級資質,包括房建、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個類別,整合為綜合資質,可以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大大拓寬了企業承攬業務范圍,橫向全部打通,只要企業有信譽,有能力,就可以跨行業承擔任務。

同時,資質延續受理工作暫停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將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0年7月起,住建部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申請事項。

這個信號的釋放,讓我想起了幾年前地產行業并購業務持續幾年增長,之后,許多中小型地產公司消失了,行業巨頭、地產五百強企業幾乎壟斷了各大一二線城市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隨著資質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建筑企業的發展越來越難,據有關數據顯示,民營建筑企業數量占中國建筑企業的80%以上,其中只有大約1/3擁有資質

中小建筑企業路在何方?又該何去何從?

資質改革將迎來建筑市場新格局

1、將大力推進總承包

住建部《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提到,在“十三五”期間,建筑業產業結構將進行重大調整!促進大型企業做優做強,形成一批以開發建設一體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程總承包為業務主體、技術管理領先的龍頭企業。

2、大建筑業逐漸形成

綜合資質的出現,為建筑業橫向打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鐵路等各建設領域,最終形成“大建筑業”提供了機會。

對于依賴收取管理費用謀取暴利的企業是一記重拳。這給建筑業發展格局帶來了新變化。

3、行業競爭更加激烈

目前擁有三級資質的企業發展空間變大,將有機會與二級資質企業同臺競爭;擁有二級資質的企業不滿足于現狀,會通過提升技術實力、改革創新,向更高等級邁進。因此資質改革將倒逼中小企業加快轉型發展步伐。

4、對外承包工程將實現增長

“十三五”期間規劃綱要的目標要求是: 全國建筑企業對外工程承包營業額年均增長 6% 。

因此,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充分把握 “一帶一路” 戰略契機發揮我國建筑業企業在高速鐵路、公路、電力、港口、機場、油氣長輸管道、 高層建筑等工程建設方面的比較優勢,加快建筑業和相關產業 “走出去”步伐,鼓勵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合作,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合作,共同有序開拓國際市場。


中小企業應如何應對?

1、中小企業要抱團取暖,緊密合作,技術創新和業態創新,專業細分化。資質改革后,中小企業想要單獨總承包工程越來越難,所以明確方向和分工,將所在領域做專做精才能有自身的競爭力。

2、中小企業應利用“互聯網+” 模式整合資源聯通供需,降低成本。

3、不斷提升企業的資質規模和市場競爭力。企業在確保完成好施工任務的同時,要將項目精細化管理,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做大企業規模。

4、國企民企混改

部分在發展上難以突破瓶頸的企業,會在未來的三年到五年,全面開啟混改之路。通過混改從而實現強強聯合、 優勢互補、補齊短板、資源共享、抱團取暖、激發活力等轉型升級的目標。

5、企業分立實現資質分立

特級資質企業分立資質企業應考慮“企業資信能力”、“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科技進步水平”三方面是否達標,同時特級資質企業在分立時還應著重考慮當前企業工程項目承攬與經營問題.

 從資質變革看未來5年建筑行業發展的大方向

2020年7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

“大力發展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為動力,創新突破相關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有效拉動內需,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1、發展目標:

到2025年,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龍頭企業,引領并帶動廣大中小企業向智能建造轉型升級,打造“中國建造”升級版。

到2035年,我國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取得顯著進展,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產業整體優勢明顯增強,“中國建造”核心競爭力世界領先,建筑工業化全面實現,邁入智能建造世界強國行列。

2、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

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為核心、相關領先企業深度參與的開放型產業體系。

各地要將現有各類產業支持政策進一步向智能建造領域傾斜,加大對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制、項目應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

3、加快建筑工業化升級。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

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

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

加快打造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智能制造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

4、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部品部件生產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能化裝備和建筑機器人,實現少人甚至無人工廠。

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筑、鋼構件下料焊接、隔墻板和集成廚衛加工等工廠生產關鍵工藝環節為重點,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

推動在材料配送、鋼筋加工、噴涂、鋪貼地磚、安裝隔墻板、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加強建筑機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樓機等一體化施工設備的應用。

在裝配式建筑工廠打造“機器代人”應用場景,推動建立智能建造基地。

其實不僅是建筑行業,現在各行各業都在走數字化、智能化這條路,這是未來發展的大趨勢,也是主流,而建筑業身為國內支柱性產業之一,也會往這一個方向去發展,但是這也只是其中之一,未來建筑行業的發展,主要集中在這幾個關鍵詞:支柱產業、轉型升級、拉動內需、裝配式、智能化裝備、機器代人、智能控制造樓機、全產業鏈、工程總承包企業、CIM,這10個關鍵詞,很清晰地表明了至少未來5年內國內建筑行業的大方向,都會向這幾方面無限靠近以及實踐。

此次建筑行業的資質改革,無論對于建筑行業的大、中、小企業,還是相關的建筑行業管理部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又都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建筑企業應該提前做好應對工作,以此次資質改革為契機,力爭在未來得到更好的發展。

隨著建筑資質變革的浪潮越來越近,作為企業骨干的老板就像是隊長,如何讓企業在資質改革的浪潮中乘風破浪,必須站在高處,顧全現在,著眼未來。
  具體的資質改革政策和配套制度尚未出臺,對建筑業和企業的具體影響無法判斷,但總體影響仍然是積極的、正面的。現在,仍在征求意見。據估計,在建筑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確定后,開始修訂建筑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還需要時間。

  為此,通知明確指出,在建筑資質改革期間,我部都會正常受理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施工企業資質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申請。但是在《通知》中指出:
  (一)關于建筑資質標準
  建筑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確定后,將開始修訂建筑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調整建筑企業資質標準中的相應考核標準,原則上,考核標準不會提高,最低資質水平可以適當降低準入門檻。
  如果多個建筑資質被合并,合并前的所有資質標準都將被考慮在內。在修訂資質管理法規和標準時,將充分考慮資質類別減少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因此,新的證書將基本上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換發。據估計,現在將獲得不低于現有水平和業務范圍的資質證書。
  (2)關于建筑資質過渡期
  為減輕企業換證負擔,如果原資質證書有效期是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將統一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新的資質標準發布后,將設立一個合適的企業資質過渡期。期滿后,將實施簡單的換證,即根據新舊資質的對應關系直接頒發新的資質證書,不再重新審批資質。
  預計時間變革時間不會很長,估計會于2021年12月31日換發新證完畢。行政換發標準正在制訂。
  看透了這些趨勢的老板,如果想獲得建筑企業證書的,一定要盡快辦理,一是將來自動換證,二是將來預計進入門檻會提高。除此之外,更要提前布局企業戰略,該升級的升級、該分立的分立、該轉讓的轉讓。
有相關問題歡迎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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