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慢性疾病醫保
申請慢性疾病醫保流程如下:
1、要咨詢當地醫保部門申請慢性疾病醫保的時間和條件;
2、準備好居民醫保卡、身份證復印件,住院病歷,出院小結,診斷證明,住院用藥清單相關的資料;
3、填寫慢性疾病申請表;
4、填好該表格后,拿到該市或縣城人力資源辦公室申報。
慢性病醫保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1、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病歷;
2、疾病診斷證明書;
3、出院記錄;
4、檢查治療報告單;
5、近期一寸照片等申報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怎樣申請慢性病醫保
患有24種慢性病之列病種的參保人員,可在當地社居委領取并如實填寫《慢性病就診卡申請表》,同時提供本人真實有效的病歷、化驗及檢查報告單等,經市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確認后,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慢性病就診卡》。參保居民自領取《慢性病就診卡》之日起,憑該卡可享受規定的門診補助待遇;未參保的城鎮居民在當地社居委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可一并領取并如實填寫《慢性病就診卡申請表》,最終也需經市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確認
現行的《安慶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中明確:持《慢性病就診卡》的參保居民,每年可選擇一家經批準的定點醫院或社區定點醫療機構為自己的慢性病定點診療機構,其在定點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規定進行門診補助。現行的《安慶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中,對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待遇作出規定,“范圍內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一般病種,一般人員支付比例為60%,城市困難人員支付比例為70%。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特大病種,一般人員支付比例為80%,城市困難人員支付比例為90%;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一般病種,一般人員支付比例為50%,城市困難人員支付比例為60%。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特大病種,一般人員支付比例為70%,城市困難人員支付比例為80%。另外,慢性病的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一般病種為2000元,特大病種為10萬元。
辦理慢性病醫保都有哪些手續?
申辦材料:
1、社會保障卡、
2、身份證、
3、近期一寸彩照(職工醫保1張,城鄉居民醫保2張)
4、參保地最高級別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診斷依據(各種檢查報告單、出院小結、病歷等)
5、所申辦病種近半年的診治資料。
申辦資料為門診資料的,必須提供原件;
申辦資料為住院資料或門診資料已歸入醫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復印件,但必須標明病案號并加蓋經治醫院公章。未經確診的疾病,不能申辦門診特殊慢性病。
申辦程序
1、普通慢性病:
每年申報兩次(上半年:2月1日-5月24日止;下半年:8月1日-11月24日止);
每年5月25日、11月25日為醫院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申報資料的截止時間,
經辦機構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必要時體檢),符合標準的納入門診慢性病治療管理范圍。在指定日期(7月中旬、次年1月中旬)攜帶就診卡、社保卡及相關治療方案至門診開藥,享受慢門待遇。
2、特殊慢性病:
序號1-4于當月25號前申報,符合標準的次月可先行享受待遇;
序號5-11隨時申報,符合標準可先行享受待遇。
對于初審后先行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由所屬轄區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年6月和12月集中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復審,對于不符合標準的,終止其先行享受的門診慢性病待遇。
擴展資料
門診慢性病相關政策:
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以自然年度計算),上述慢性病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城鎮職工統籌基金支付75%(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除外);
城鄉居民統籌基金支付50%(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支付60%);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居民因上述慢性病發生的合規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一般參保居民的基礎上提高5%。
在一個保險年度內,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并計算,執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參考資料來源 宜昌市中心人民醫官網-門診慢性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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