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病醫藥費兒子和女兒怎樣承擔
一、父母生病醫藥費兒子和女兒怎樣承擔
1、父母生病醫藥費兒子和女兒承擔方式如下:
(1)一般情況下是看能力的大小,條件好點的多承擔,條件差的少承擔一點;
(2)如果都是成年人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平均分擔;
(3)可以充分協商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子女贍養義務內容是什么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贍養人不得以放棄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2、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3、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姊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姊有扶養的義務;
4、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變化而消除。
父母去醫院看病,誰來承擔醫藥費
父母生病去醫院進行治療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關注醫藥費的問題,畢竟不同的疾病都需要醫藥費來來治療它才能夠好轉,而醫藥費的數字可大可小,一些人就會關注醫藥費承擔問題,父母的醫藥費誰來承擔?看看收集的資料:
父母的醫藥費誰來承擔
父母、子女或社保
作為子女都有義務支付醫療費,誰的條件好,可以多出些,贍養父母不能推辭,換位思考看問題,以后都一個子女也得孝敬,二個子女還有分擔,子欲孝而父母不在,后悔就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托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父母醫療費,女兒由誰來承擔呢?
協議人:(父親:、母親:)關系人:()上列當事人為贍養老人和財產繼承一事,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本著互諒、互讓、團結友愛精神,從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經共同協商一致,并征得關系人同意,達成以下協議。一、父母的醫療費(單位報銷的費用除外)剩余部分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擔,各自承擔醫療費用的20%。二、因父母病重,如父母去世,父母的喪葬費(由單位付給的)除安葬老人,包括火化、墓地及出殯當日的早餐,其他費用各自承擔,還需償還五位子女為老人墊付的現金。剩余部分作為另一位老人以后的住院費用支出。三、在父母病重或臥床不起時,五位子女需輪流護理,如子女因事或工作需要不能護理老人時,應按當時的市場價格拿出護理費用。四、如果其中一位老人逝世,另一位老人應由五位子女贍養,老人的工資作為自已的日常生活費用,住院費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擔。五、在關系人及協議人達成協議后,如出現協議前協議人所欠的任何債務,協議人應不予償還。六、在處理兩位老人遺留下的房產、錢、物時,其房產的價格需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出售(其中的任何一位子女購買此房,都不能低于市場價格)最后老人的全部財產均由五位子女平均分配。此協議之前的任何遺囑作廢,協議之后的遺囑無效,以此協議為準,一方老人過世,另一方老人在立遺囑時,五位子女必須全部到場,缺一不可,否則無效。協議人:父親:母親:關系人:子女:
父母住院費用兒子女兒應當怎樣分擔
國家有法律規定,凡是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包括生老病世),所產生的費用,兒女都應該平均分攤負擔。
一般情況下是看能力的大小,條件好點的多承擔,條件差的少承擔一點;
如果都是成年人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平均分擔;也可以充分協商解決。
當父母的在兒女中,一碗水必須端平,千萬不要對兒女有偏愛,在兒女中制造矛盾,給自己今后養老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在老人不能自理或生病等產生的費用,老人自己無法承擔的,一般意義上是子女平均承擔。但在大部分農村以及部分城市,女兒雖履行贍養老人義務,但不繼承父母產業,這種情況,藥費是兒子承擔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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