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加重了,如果再嚴重是醫療事故嗎?
醫生延誤治療,病情加重,醫生有責任嗎這個的話有可能是醫療事故,畢竟是醫生延誤的,當然你要有證據。
醫療事故
去醫院檢查,3個小時后猝死于消化內科,檢查出是主動脈動脈瘤破裂。醫院有責任嗎?你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醫療事故的方法:
第一章
為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的醫療秩序的醫務人員,維護和安全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保護的發展和醫學科學的進步,制定本辦法。
“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診所,違反醫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慣例,過失造成患者死亡,殘疾,受傷,導致組織和器官功能障礙事故。
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主管全國醫療糾紛的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嗎?醫療事故。
文章的醫療事故,中華民國的領土范圍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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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理應遵循的原則的公正,公平,公開,及時,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不要事實清楚,準確的定性和明確責任和處理正確。
第六條國家扶持和促進專業的醫療保險和醫療風險保險制度的建立。
醫療機構應當參加醫療和工傷保險的患者。參加醫療風險保險自愿的原則實施。
醫療機構按照業務規模,建立了醫療損害賠償。
第二章醫療事故的范圍和水平
第七條(程序)
根據病人的健康狀況引起的醫療損害的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醫療事故的死亡原因有嚴重殘疾的病人;
2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并導致嚴重損壞組織和器官功能障礙;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組織器官的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醫療事故:造成組織和器官與鉛損傷患者的性功能障礙。
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方案二)
<BR /的程度的損害患者的身體健康,醫療事故分為四個層次:
一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重度殘疾患者的死亡原因;
2事件:造成患者中度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三級醫療意外導致殘疾的溫和,組織和器官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患者;
BR /> 4醫療事故:鉛可支配功能障礙,造成組織和器官損害的患者。
的醫療事故師的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事故責任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事故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技術事故是由于技術故障的醫務人員造成的事故,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具體標準。
/>第八條非法行醫的藥物對患者的健康損害賠償,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個醫療機構,其中一下列情形之一的,病人的身體健康造成的損害,并根據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一)練習未經登記擅自擴大義診活動;
(b)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c)未經授權的臨床實驗診斷和治療的患者沒有患者或者其近親屬同意;
(d)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
(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的其他情形。
醫療事故處理程序
第10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或人員回答誰問病人的診療情況,病人接受的信訪投訴反映的意見解決醫療糾紛的發生。
第11條醫務人員在診斷和治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過失行為,以及與醫療糾紛的患者必須立即上報部門的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負責人接受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如實向患者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的情況通報。<BR /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過失,根據情況應采取及時和有效的診斷和治療措施,防止或減輕損害病人的身體健康。
文章13個醫療機構的病歷應采取適當的照顧。
患者有權查閱和要求的副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
醫學影像檢查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根據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醫療記錄和公眾健康。
醫療事故爭議發生,病程記錄,討論的醫療記錄,死亡記錄,看病難的討論,咨詢意見,
上級醫師查房記錄,醫療記錄的,應在相互存在醫療的痛苦的歷史記錄存檔。第14條
非涂改,偽造,隱瞞和破壞的醫療記錄。
由于緊張的救援工作沒有記錄的醫療記錄的內容,當事人補充,醫務人員應是事實救援10小時后,被標記。
第十五條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醫療器械等不良后果,醫生和病人應共同努力,進行現場實物封存保留,需要檢驗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技術檢驗部門檢驗。
歸檔保留的血,在血庫的血應通知現場。
第十六條臨床診斷明確病因的死亡或死亡的反對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進行尸檢。尸檢后死者近親屬同意簽署。
BR />尸檢應該是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機構由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尸檢應獲得的相應的資格病理解剖專業和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法醫參加尸檢。涉及醫療醫療事故糾紛醫生和患者之間的當事人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尸檢過程。
拒絕進行尸檢,或者拖延尸檢超過48小時,影響死亡原因的確定,所承擔的責任一方拒絕或拖延。
第十七條醫療糾紛發生爭議的醫生和病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用程序。黨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
第十八條在醫療機構中,有100多醫療事故爭議的不滿沒有床位或床位,床,接受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 100以下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機構接受醫療糾紛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縣級,接受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
(一)患者死亡;
BR />(二)有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
(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在其他情況下的患者。
地區和城市縣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機構。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衛生行政部門19有效期為一年,該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計算的健康受到損害之日。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包括申請人的基本的具體要求醫療事故糾紛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BR />第20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10天內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審查后,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本條例規定,應當在15天之日起,接受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第21條規定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負責專門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分為:縣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設區的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
第22條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由一名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臨床經驗豐富,權威,合理的行為醫學專家和法醫。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行政主管部門的衛生資格和提名,候選人在同級別的人民政府批準。
衛生工作者參加醫療事故責任,接受任命。
第23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任務是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確定識別的特殊問題的爭議,提供醫療的證據,以解決醫療糾紛。
第二十四條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按照與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慣例,獨立的醫療事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工作,不得醫療委員會的成員醫療事故威脅,利誘,辱罵,毆打。
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實行合議制度。
委員會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的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委員會,
法醫專家團隊,絲毫不差,但參加的三分之二涉及的主要學科的臨床專家的鑒定不能少了一半以上的臨床專家。
第26條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的衛生行政部門的主持下,在一池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專家與同行的對等分層隨機抽樣的原則,按照鑒定的相關專業的成員參與確定,但確定的成員由一方當事人不超過一半。
第27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委托鑒定機構應在90天內識別。
醫療事故爭議應接受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委托鑒定的通知日期后10天內,提交下列材料:
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一)醫療事故爭議的書面聲明,防御;
(b)條的病程記錄,死亡病歷討論,看病難的病歷記錄,討論的原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三),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療成像檢查報告,手術及麻
醉記錄單,病理報告單的病歷原件或復印件;
(四)搶救原始病歷后在會議結束時的頭腦;
(五)封存保留的液體,血液,注射,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物理或技術檢驗部門的檢驗報告;
(六)相關的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28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應當認真審查雙方提供的材料,聽取雙方爭議的事實陳述,并確認
各方應按照要求的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調查。當事人拒絕提供材料或具有影響力的醫療事故責任的一方拒絕。 />
醫療事故第29條的重大或者疑難的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以邀請委員會成員參加鑒定醫療事故以外的地區,但外面的區域確定的成員人數參加醫療事故鑒定的數量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鑒定。
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成員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口頭或書面的,有權申請他的退出:
(一)醫療糾紛的當事人或者親屬;
( B)在醫療事故爭議的權益;
(三)醫療事故爭議當事各方可能影響公正鑒定。
第31條醫療事故委員會的應進行一個全面的分析,醫療疏忽,病人的病情和物理差異程度,在事實清楚的,證據的基礎上,根據醫療疏忽和醫療的因果關系之間的事故糾紛,以及醫療過失在醫療糾紛中的作用,作出的鑒定結論,是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等級。
鑒定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第32條的內容,包括: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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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事項,主要是分析,結論護理,診斷和治療的醫療糾紛當事人的醫療咨詢,識別時間。
醫療事故鑒定程序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發展。
第33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a)盡管診所故障或缺乏照顧,但并沒有導致患者的身體健康的損害;
(b)由于疾病或體質特殊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是很難預測或預期,但它是難以避免的不良后果;
(c)難于避免在治療過程中的并發癥;
(四)發生在診所的正常運行是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e)現有醫學科學和技術不能預期,以防止不良后果
(f)在緊急情況下,為了搶救危重病人的生命,不能采取傳統的援助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非精神科病人在診療過程中自殺,自我傷害導致的死亡和傷殘;(H)無過錯輸血的不良后果傳播的感染; <BR /診療導致不良后果;
(X)>
(九)延誤,由于患者或患者一方當事人因其他原因的情況下,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規定。
第34條確定適當收取鑒定費。最終確定為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此類事件,鑒定費,處理申請的建議醫療糾紛的一方支付鑒定費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價格部門規章。
第五章醫療醫療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處理醫療糾紛的機構,專門處理醫療糾紛處理的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接受醫療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b)向有關醫療機構和人員調查取證,醫療記錄和信息的訪問;
(三)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四)醫療損害賠償調解;
(E)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的行政事項的意見;
</ (六)行政處理醫療責任;
(七),由衛生行政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收到的醫療事故委員會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鑒定程序進行審核工作,如果必要的話,組織的調查,聽取各方的意見。
BR />醫療事故爭議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其他業內人士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的義務,當事人應當如實說明。
第三十七條行政主管部門健康審核后,確定本規例被確認(可接納);
確定的條款不符合的,應當重新識別的要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不滿,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認識到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事故爭議的通知之日起在60天內確認收到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糾紛證實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在規定期限內確認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鑒定要求提出的醫療事故爭議收到再次確認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委托同一水平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
BR />第三十九條有關各方重新確認醫療事故糾紛向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拒絕接受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需要,應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
第40條因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勸阻,勸阻不聽的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處理,衛生行政部門的醫療事故糾紛不能被接受處理申請。
第41條自行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七天內。
地方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醫療事故升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國家委員會。
第六章醫療損害賠償
第四十二條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根據事故等級給予一次性時的經濟補償。不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43條的醫生和病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按照賠償原則。醫生和患者都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申請賠償調解,也可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
第四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賠償調解的,應當遵守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達成了賠償協議,調解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限制,你可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
第45條的醫療事故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經濟補償:(一)醫療費用
:雙方在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憑據支付;后的情況是確有必要繼續治療,在治療的根本利益的成本。
(二)損失的誤工費:當事人固定收入,由于損失工作時間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按照我的收入是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三倍以上,平均生活費用,按照三次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平均成本的計算生活醫療事故的發生。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旅游伙食補助標準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醫療事故的發生。
(四)護理:患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的收入,按照規定的收入損失,成本,收入中按照醫療事故的生活的平均成本計算,計算的發生。殘疾生活津貼
<BR / (E):根據傷殘等級,平均生活費用根據醫療事故的發生。月份的自定義殘留的賠償二十年,但5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一年歲的同比回落,最低10年計算5年超過70歲。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補償功能需要配置設備與醫療機構證明醫療損害賠償費的成本計算,按照國內普及的家電。
(七)按照平均生活費用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損害賠償計算為8多年來,小兩個醫療損害賠償五年,三年的醫療損害賠償,四個層次的醫療損害賠償一年。未滿十六年,一歲年減少一年; 70歲以上,每增加一歲的年齡減少一年。一個醫療事故的最低不得少于四年,醫療事故最低不少于3年,3醫療事故最低不少于兩年,醫療事故最低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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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的葬禮,在按照醫療事故葬禮的標準發生了。
(九)隨軍家屬:死者或傷殘的人失去了工作能力前實際保管,沒有其他
的生活來源是有限的,根據醫療失誤的地面生活困難補助16家屬的年齡16歲。二十年,但無勞動能力的老人受撫養的5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養活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計算超過五年的七十周年。
(10 )運輸成本:雙方實際所需的費用,憑據支付。
第46例患者參加醫療事故處理所需的近親,差旅費,誤工費,參照條的規定計算45,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3個。
患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醫療機構,有關各方協商,也可以按照處理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醫療建議。未經授權的住院,轉院,護士,自購藥物或過放電通報之日起的醫療機構拒絕出院,費用由病人承擔。
文章47并不需要繼續由于醫療事故殘疾,住院的病人留下的活產嬰兒的產婦死亡,其近親屬,遂出院。
后,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的,尸體應該立即拆下來放太平間。無法處理的尸體,當地公安機關,醫療機構,火化后的骨灰應通知其近親屬回收處理的死者的尸體存放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星期。 。
第48條醫療事故賠償費用,由醫療機構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的一次性解決。
無行為能力的病人死亡或傷殘由于醫療事故,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后,患者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養老金和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
章第七處罰
第49條醫療機構,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的嚴重性的情況下,按照此類事件的發生,應給予警告, 1000元以上3萬元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或超過6個月,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
第50條醫療事故爭議,醫療機構變造,隱匿,偽造和破壞的醫療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應當警告當地人民的政府在或以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情節嚴重的,直接負責的主要領導和處以罰款的人超過500元至10000元。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
51個醫務人員由于不負責任,造成的醫療事故,由本級人民政府或以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的嚴重性的情況下,應給予警告,罰款200元至5000元,暫停實踐活動的時間超過6個月至1年;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執業證書。
第五十二條醫療機構這樣的事件不按照規定報告的,由本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不低于500元提高到5000元。
衛生行政部門并不需要被人詬病,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事件。
文章53個醫療機構直接責任人員所造成的醫療事故,根據情況的嚴重性,應給予行政??處分。
直接責任人員所造成的醫療事故,醫療機構須承擔部分或全部的損害賠償。
第54條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病人死亡或嚴重傷害到病人的身體健康,
根據“刑法”,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百三十5。
第55個醫療機構,財產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民主權利和工作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人不得借口醫療機構和醫療糾紛尋釁滋事,擾亂了正常的醫療工作秩序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
手術不理想可以要求賠錢嗎
手術不理想該找誰只要不是醫療事故引起的失敗,都不會賠償,因為任何手術都有風險,沒有百分百成功的,只要正常的手術工作完成了,沒有出現任何手術不當的操作,就屬于正常的失敗,不會賠償。醫療事故應該找哪個部門反應?可以向衛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不過要注意,當事人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處理。醫療事故處理流程是什么?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包括診治病歷、住院病歷、手術同意書、會診討論記錄等所有資料),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選擇適用何種法律方式解決糾紛了。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這是醫療糾紛處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環,它決定了整個醫療糾紛訴訟的大局。說白了,打醫療糾紛訴訟其實就是打醫療事故鑒定!患方應認真對待,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盡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范。醫鑒會的專家們其實也是各醫院的主任醫師、醫學教授,他們對醫院一方有著天性的維護,故患方在《陳述書》中應一針見血明了的指出醫方存在的診療過錯,不給專家小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陳述書》中不能指出醫方明顯過錯的話,專家們往往也會睜只眼閉只眼作出對患方不利的鑒定結論,這就象民事訴訟中不訴不理的原則。
中醫誤診可以要求賠償嗎
月經推遲15天沒來,以為是月經不調,就跑了好遠去找了個老中醫,他給我把脈,看舌頭,開了調理月經的中藥,吃完當天晚上就見紅了,結果還是沒來月經,第二天又見紅了,第三天測了一下,懷孕了,醫生要負責任嗎?被誤診后可以要求醫院給予賠償。如果該誤診被認定為醫療事故,根據法律規定,醫院應該依法予以賠償。但即使咨詢的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只要醫院存在過錯,依然可以要求醫院承擔侵權責任,予以賠償,賠償應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可以。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醫院醫務科,如果是門診病人,可以找門診辦公室,先和醫院協商一下,看看醫院對此是什么態度,你也要先計算相關的賠償額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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