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企業捐贈的稅收籌劃的問題。那么很多人會想知道這個問題的有關內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樣的 法律知識 。其實這個問題并不復雜,只要你好好閱讀接下來文章的有關內容,希望你的問題能夠迎刃而解。今天, 網 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你答疑解惑,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公益性捐贈是指公益、救濟性捐贈(簡稱公益性捐贈),是指 納稅 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 教育 、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 貧困 地區的捐贈。對公益性捐贈未必都免稅,需要進行稅收籌劃。 (1)公益性捐贈的條件限制 國家為了鼓勵社會公益性的捐贈,在新 企業所得稅 法中規定了一定的優惠條款,但要滿足規定的前提條件。公益性捐贈只有在滿足這些條件后才可能得到全額免稅,否則便應全額或部分繳納稅款。 首先,捐贈應該通過特定機構進行。其次,捐贈必須針對特定的對象。再次,捐贈有一定的限額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 外資企業 通過特定機構進行的公益性捐贈,可以作為當期成本費用列支。納稅人經過特定程序進行的公益性捐贈,除了外資企業可以全額扣除外,都有限額規定: 《 個人所得稅法 》規定,個人通過特定機構進行的公益性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內一般性企業進行的公益性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內的部分,準予扣除;金融、保險企業用于公益性的捐贈支出在不超過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1.5%的標準內可據實扣除;向紅十字會的捐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準予全額扣除;向綠化基金會的捐贈,可按稅法規定的比例在所得稅前扣除;向特定文化藝術等事業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準予抵扣。最后,捐贈所免的是所得稅,對于這些物資應該繳納的 增值稅 ,稅法并沒有規定予以免征。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將資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捐贈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公益性捐贈屬于稅法中的“無償贈送他人”的范圍,按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 (2)通過特定機構捐贈的籌劃 如果納稅人不通過特定的機構進行捐贈,則不能夠享受 稅收優惠 ,因此,該項籌劃的關鍵就是想辦法將捐贈通過特定機構進行。 可見,捐贈也是需要籌劃的,否則適得其反,還要被追繳稅款和罰款。而實際上籌劃很簡單,只要張某在捐贈時通過特定機構進行就可以了。當然,抵扣有一定的限額規定,因此要想全額免稅,應該在此基礎上進行其他的籌劃。 (3)利用捐贈限額的籌劃 企業要想捐贈全額免稅,就要在捐贈限額上進行籌劃。對于捐贈額的籌劃可以從兩方面進行: 企業如果發現捐贈金額已經超過了可扣除的限額,則在納稅申報時,應自行調整減除或分次捐贈,以免稅務機關要求補稅的同時另計少繳稅款的利息甚至罰款。比如上述張某可以考慮分次捐贈,因為公益事業需要長期性的支持,如果張某每次獲得勞務報酬款項或其他收入時,都在扣除限額內進行捐贈,經過多次捐贈,使得總額達到20萬元,同樣也能達到改善家鄉教育現狀的目的,而且還能夠免繳稅款。這樣就會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捐贈效果。 如果無法減除扣除金額,則盡可能選擇扣除限額較大的捐贈對象、。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針對不同對象進行的捐贈,其扣除限額大不一樣,有3%、10%及全額扣除。如果有些企業進行捐贈就是為了某些特定目的,如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那么這種籌劃便不可行。但現實中,很多企業進行捐贈是想獲得較好的社會影響,為自己塑造一個良好的社會公眾形象,相當于無形的廣告。如果是這樣,則無論捐贈哪個行業都無所謂,這時這種籌劃便有了存在的基礎。 (4)同時獲得多種收入的捐贈籌劃 納稅人同時獲得多種收入,可以用不同的收入進行捐贈,所帶來的稅收負擔卻存在很大差異。 在納稅人同時獲得多種收入時,到底該選擇哪種收入進行捐贈,既能夠達到捐贈效果,又不需要多繳稅款呢?應遵循的原則為:首先,應選擇適用稅率較高的收入進行捐贈。高稅率的收入應該繳納的稅款較多,如果進行捐贈,則可以較多地減少應繳稅款。其次,應選擇收入數量足以滿足抵扣限額要求的收入進行捐贈,如果一項收入數量較少,對其進行捐贈則可能會出現捐贈款項不能全額抵扣的情況。
法律分析:對于一般性公益捐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納稅人的屬性不同,分為企業稅收優惠和個人稅收優惠兩種。一是企業稅收優惠。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二是個人稅收優惠。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
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如果捐贈額大于捐贈限額時,只能按捐贈扣除限額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上述個人是指通過中國境內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對個人向中華慈善總會的捐贈,準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全額扣除;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向其捐贈的所得,按照規
定可以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時全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八十條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境外捐贈用于慈善活動的物資,依法減征或者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第七十九條 慈善組織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八十一條 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贈,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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