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根據國內近期已經生效的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不可抗力因素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到、不能避免發生且不能克服的因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對某一個具體合同而言,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須是在合同簽訂之后、終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間內發生的。如果一項事件發生在合同訂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遲延而又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時,則不能構成這個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國家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不過,盡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我國民法總則180條及我國合同法第117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即不可抗力是合同訂立后發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觀現象。不能預見是指當事人無法知道事件是否發生、何時何地發生、發生的情況如何;不能避免是指無論當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已盡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發生;不能克服是指以當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條件無法戰勝這種客觀力量;客觀情況是指在當事人意識之外,不依賴主觀意識而存在的客觀事物。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等。
本次疫情的爆發不但一般人,即使醫學專業人員也無法預見,加之后續緊急采取了多項交通管控等行政措施,應符合無法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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