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屬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我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突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按照甲類傳染病的標準采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企業停產停工,居民居家隔離,從其產生和形成的突發性、傳播和影響的廣泛性及控制和阻斷的艱巨性來看,新冠肺炎疫情確屬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屬于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確實屬于基于外來因素而發生的,具有突發性,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疫情防治行政措施的采取,對于一般當事人而言亦是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也具備不可抗力的特征。一般可認定新冠肺炎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因受本次疫情影響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義務而要求變更、解除合同的,應按照不可抗力的規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但在具體個案中不能一概地將疫情認定為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