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疫情補貼怎么申請
疫情補貼是針對2020年3到12月領失業金期滿未就業、自辭或者上保險不滿一年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的一種補助,每月400元,最多可領6個月,最遲2021年6月發放完畢,所以2021年不可以申請疫情失業補助金。
疫情期間,個人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1、對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有何規定,患者如何申請補助?
根據《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和《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國醫保電〔2020〕6號)有關規定,對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患者個人無需提出補助申請,在就診或出院結算費用時,醫療機構將自動扣除需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承擔的部分。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2、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出臺了哪些臨時性工作補助規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有關規定,對參加一線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風險程度等因素,分別給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補助,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此外,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規定,將湖北省(含援湖北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提高1倍。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理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例檢查、病例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執行一檔標準的一線醫務人員,包括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方艙醫院的隔離區或其他收治確診病例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員,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湖北省內發熱門診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其他一線醫務人員執行二檔標準。
享受補助天數按實際接觸到確診或疑似病例、標本的天數計算,對在重癥危重癥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同時還明確要求,不得擴大泛化一線醫務人員范圍。
3、在落實醫務人員待遇方面,出臺了哪些政策?
一是對參加防治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類型,分別給予每天300元、200元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對在重癥危重癥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
二是根據承擔疫情防治工作任務情況向承擔防控任務重、工作量大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
三是疫情防控期間,將湖北省(含援鄂醫療隊,下同)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相應標準提高1倍,并確保發放到位,中央財政對湖北省全額補助;及時核增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將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提高2倍;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范圍,覆蓋全體一線醫務人員,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新冠醫保報銷政策
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醫療費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以治療費全部能撤銷的。
《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節選)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對于保障參保人員身體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具有重要意義。各級醫保、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以對人民群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部署。凡是發生疫情的省份,省級醫保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應當靠前指揮,建立專項工作機制,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積極做好聯防聯控工作。
二、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一是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
二是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后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
三是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可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三、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對收治患者較多的醫療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可預付部分資金,減輕醫療機構墊付壓力。醫保經辦機構應及時調整有關醫療機構的總額預算指標,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單列預算。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確保與醫療機構及時結算,保證救治工作順利進行。
四、確保假期工作平穩有序。各級醫保、財政部門要加強春節假期的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政策任務。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要配備足夠的人員,做到春節假期經辦服務不間斷。要做好基金收支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工作,各省(區、市)醫療保障局自1月31日起每周五下班前向國家醫療保障局報送本省(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療人數、醫療費用、醫保和醫療救助基金支出等情況。
相關推薦:
民事訴訟對新證據的抗辯(民事訴訟質證方法是什么)
各地醫療事故賠償(醫療責任事故賠償明細表)
病人知情權有哪些(患者知情權是什么意思)
非法行醫罪判幾年(非法行醫罪的立案標準判幾年)
醫療事故四級(四級醫療事故內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