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更新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以下是的我給大家整理的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新型冠狀病毒屬于β屬的冠狀病毒,基因特征與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顯區別。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56℃ 30分鐘、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劑均可有效滅活病毒。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研究結果,潛伏期為 1-14 天,多為 3-7 天;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無癥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為傳染源;主要傳播途徑為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氣溶膠和糞—口等傳播途徑尚待明確;人群普遍易感。 為做好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機構的組織協調,完善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疫情傳播,降低病死率,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乙類法定傳染病甲類管理、全國疫情形勢變化和病例流行病學、臨床研究進展,在第三版防控方案的基礎上更新制定本版方案。
一、目的
及時發現和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與暴露史,規范密切接觸者管理,指導公眾和特定人群做好個人防護,嚴格特定場所的消毒,有效遏制社區擴散和蔓延,減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指導各地開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及時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健全防控機制,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加強對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組建防控技術專家組,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指導、及時救治”的工作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并完善相關工作和技術方案等,規范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強化聯防聯控,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動,定期會商研判疫情發展趨勢,商定防控政策。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疫情控制的總體指導工作,落實防控資金和物資。 各級疾控機構負責開展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和評估,進行監測資料的收集、分析、上報和反饋;開展現場調查、實驗室檢測和專業技術培訓;開展對公眾的健康教育與風險溝通,指導做好公眾和特定人群的個人防護,指導開展特定場所的消毒。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病例的發現與報告、隔離、診斷、救治和臨床管理,開展標本采集工作,并對本機構的醫務人員開展培訓,做好院內感染的防控。
(二)病例與突發事件的發現與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控機構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四版)》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監測、發現和報告工作。
1. 病例發現。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監測和日常診療過程中,應當提高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診斷和報告意識,對于不明原因發熱或咳嗽、氣促等癥狀的病例,應當注意詢問發病前 14 天內有無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曾接觸過以上地區或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有無聚集性發病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接觸史。 基層相關組織將近14天內有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現呼吸道癥狀、發熱、畏寒、乏力、腹瀉、結膜充血等癥狀者,作為重點風險人群篩查,由專業機構采樣檢測。
2. 病例報告。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并于 2 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后立即進行網絡直報。負責病例網絡直報的醫療機構或疾控機構,應當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四版)》要求,根據實驗室檢測結果、病情進展及時對病例分類、臨床嚴重程度等信息進行訂正。
3.突發事件的發現與報告。
各縣(區)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四版)》中聚集性疫情,轄區疾控中心應當在 2 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事件嚴重級別可先選擇“未分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事件調查及后續進展,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事件定級后,可對事件級別進行相應調整。
(三)流行病學調查。 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轄區內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應當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第四版)》在 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 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完成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個案調查后,應當于 2 個小時內將個案調查表通過傳染病網絡報告信息系統進行上報,同時將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報告報送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
(四)標本采集與檢測。 收治病例的醫療機構要采集病例的相關臨床標本,盡快將標本送至當地指定的疾控機構或醫療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實驗室進行相關病原檢測。 采集的臨床標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標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標本(如呼吸道吸取物、支氣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眼結膜拭子、糞便標本、抗凝血和血清標本等。臨床標本應當盡量采集病例發病早期的呼吸道標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標本)和發病7天內急性期血清以及發病后第3~4周的恢復期血清。 標本采集、運送、存儲和檢測暫按二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 45 號)及其他相關要求執行。
(五)病例救治及院內感染預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指定醫療機構,承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救治的醫療機構,應當做好醫療救治所需的人員、藥品、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等保障工作。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視和加強隔離、消毒和防護工作,全面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做好發熱門診、急診、及其他所有普通病區(房)的院感控制管理。對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及確診病例,應當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應當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無癥狀感染者應當采取集中隔離 14 天,或隔離 7 天后核酸檢測陰性可解除隔離。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做好醫療器械、污染物品、物體表面、地面等的清潔與消毒;按照《醫院空氣凈化管理規范》要求進行空氣消毒。在診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和管理。
(六)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 由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對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采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四版)),每日至少進行2次體溫測定,并詢問是否出現急性呼吸道癥狀或其他相關癥狀及病情進展。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為與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末次接觸后 14 天。
(七)宣傳教育與風險溝通。 積極開展輿情監測,普及疫情防控知識,開展群防群控,及時向公眾解疑釋惑,回應社會關切,做好疫情防控風險溝通工作。要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場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動的健康教育和風險溝通工作,特別是通過多種途徑做好公眾和特定人群個人防護的指導,減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觸或暴露(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第二版))。在疫情發展不同階段,通過對社會公眾心理變化及關鍵信息的分析及時調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時組織相應的科普宣傳。做好返校師生和返崗人員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八)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培訓。
對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發現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標本采集、實驗室檢測、醫療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個人防護等內容的培訓,提高防控和診療能力。
(九)加強實驗室檢測能力及生物安全防護意識。 各省級疾控機構、具備實驗室檢測能力的地市級疾控機構以及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要做好實驗室診斷方法建立和試劑、技術儲備,隨時按照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開展各項實驗室檢測工作。
(十)及時做好特定場所的消毒。 及時做好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居住過的場所,如病家、醫療機構隔離病房、轉運工具以及醫學觀察場所等特定場所的消毒工作,必要時應當及時對物體表面、空氣和手等消毒效果進行評價(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第二版))。
(十一)加強重點場所、機構、人群的防控工作。 強化多部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最大程度減少公眾聚集性活動,因地制宜落實車站、機場、碼頭、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汽車、火車、飛機等密閉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測體溫等措施。 加強學校、托幼機構等集體生活單位的防治工作,做好晨檢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記制度。加強流動人口較多城市的防治工作,做好春節后人口流動壓力倍增的防控準備。加強農村外出返鄉的農民工、學生、經商等人員的健康教育。
(十二)科學分類實施社區防控策略。 對于不同疫情形勢的社區,采取不同的防控策略。對于未發現病例的社區,實施采取“外防輸入”的策略;對于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的社區,采取“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策略;對于疫情傳播的社區,采取“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策略,詳見《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5 號)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
根據第九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關規定,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以下簡稱“7+3”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對于感染風險較高的密切接觸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學習)、同娛樂(如棋牌、卡拉OK)等長時間密切接觸人員判定為密接的密接。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每日應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不得外出,拒絕一切探訪(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經所在社區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安排專人專車,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落實閉環管理)。共同居住者或陪護人員一并遵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
另外,也要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如果接到流調電話,一定要積極配合,向流調人員提供真實、詳細的信息,盡快排查出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這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負責,對防止更多人感染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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