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是可以報銷的,因出差、探親、休假等特殊原因在異地發生的緊急住院醫療費用,可以按參保地的規定報銷度。
一、異地醫保如何報銷
異地辦理醫療報銷的流程是: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內打老家新農合咨詢電話對住院就醫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2、出院后必須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份居住證明,如果是在外務工,需有務工單位出具務工證明;
3、出院后持病歷復印件、匯總明細單、住院收費票據、出院證明,再拿著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及居住或務工證明回參合所在地報銷;
4、如果是從參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療,必須在走之前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療;
5、省外報銷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線2000左右,報銷比例為合理費用的45%,花的少的話,很難報銷幾個錢的,醫院級別越低,報銷比例越高。
二、醫保本地報銷需要哪些資料
參保人員到外地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如果是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如果是住院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后,由單位提供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醫療費用發票(背后有報銷人答名);
2、出院或診斷證明;
3、參保人單位證明;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復印件;
6、住院病歷復印件。
三、醫保異地報銷需要哪些資料
醫保異地報銷辦理可以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3、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報銷人簽名);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目前異地就醫的醫保報銷方式大致有以下兩種:
1、先墊付后報銷
這是以往最普遍的方式,參保人在異地就醫后,先自行承擔全部費用,出院后再憑相關治療證明及票據到參保地醫保局進行報銷。
2、直接結算
這是目前國家醫保局正在重點推進的工作,可以實現門診和住院費用即時結算。
這就意味著,我們在支付門診或住院費用時,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結算個人負擔的費用,醫保負擔的費用由醫保局和醫院直接結算,不用自己先墊付后再回參保地報銷,非常方便!
目前,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已覆蓋全國所有統籌地區,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已覆蓋全國70%統籌地區,2021年底實現全覆蓋。
想要實現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我們得分三步走:查定點-再備案-持卡就醫。
1、查定點
關注國家醫保局公眾號,上國家醫保服務平臺網站或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可查詢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門診費用試點地區情況,以及可提供跨省直接結算服務的定點機構。
2、再備案
在參保地經辦機構提交跨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和相關材料,部分省區市已開通電話備案、網上備案和手機APP等渠道。也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微信小程序“國家異地就醫備案”進行線上備案。
3、持卡就醫
目前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憑證,是全國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卡,部分城市已開通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可實現無卡就醫結算。
異地住院醫保報銷流程如下:
1、按當地醫保規定,到異地看病人員應先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部門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在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就醫結束后,憑相關票據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2、如果參保地與就醫地實現醫保聯網結算,需到異地的人員按當地醫保相關規定辦理異就醫手續后,即可到就醫地刷醫保卡就醫,直接結算醫療費用,不需本人墊付醫療費用后報銷,這種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內已實現,有的地方也實現跨省之間的聯網結算。
3、參保地與參保人要去的就醫地建立了醫保代報銷協作關系,這樣參保人只要按規定在參保地的醫保經辦部門辦理了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后,在就醫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只直接委托就醫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就醫聯網結報的補充通知》第三條規范異地就醫結算資金支付流程:參合人員經規范轉診跨省異地就醫時,出院只需支付個人自付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異地就醫結算補償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定期向就醫地省級新農合經辦機構提交回款材料,申請墊付資金回款。就醫地省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審核定點醫療機構的墊付資金申請材料,按照核定金額定期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異地就醫結算補償費用。對于部分占用資金較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地省級經辦機構可以向其預付部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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