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
1、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標準
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正常提供勞動的標準發放。
2、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工資標準
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通過年休假方式解決,工資標準為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的,部分地方規定安排待崗,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70%作為生活費。
3、企業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工資標準
(1)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二、疫情期間員工工資發放的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
第二條: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綜合以上介紹,相信大家對于疫情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標準的知識有了詳細的了解,國家高度重視疫情期間職工的權益保障問題,出臺的相關規定企業要嚴格執行。
不過規定是規定!又有幾家企業能執行的!國企都玩套路不給呢!
因疫情被隔離不能上班工資的計算如下: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職工醫療期間,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回崗位的,工資待遇由所在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對于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因疫情沒有上班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按照勞動合同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職工未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照當地標準發放生活費。在此期間企業和員改漏工該怎么辦? 企業應主動與員工溝通,安排員工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居家辦公的,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企業經與員工協商一致,統籌安排員工休年休假、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的,按照相關假期規定支付工資。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上班的,企業與員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生活費。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員工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跡核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
綜上所述,關于因為新冠不能上班的工資怎么算的問題上述內用已經詳細指出,要按照國家規定姿殲掘的來計算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疫情期間居家自我隔離期工資應當按照當地的生活費標準來進行發放,相關標準可以由地方政府結合實際來制定,具體情況下對于用人單位拒不執行疫情期間的相關工資待遇的,勞動者可以仲裁處理。疫情期間居家自我隔離期應當發放生活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拓展資料:根據相關規定,勞動者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無法至用人單位正常出勤上班,用人單位應根據不同情形支付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安排你以居家辦公、遠程辦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視為正常出勤,用人單位應按正常出勤時的工資標準向你支付工資報酬
疫情期間居家隔離工資的發放如下:1、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企業應支付職工標準工資;2、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正常上班,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3、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沒有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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