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賣假口罩怎么處罰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同時,根據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經營者還將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
藥店賣假口罩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的醫療器械。違法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10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以及單位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并處所獲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罰款,終身禁止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
(一)生產、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
(二)未經許可從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活動;
(三)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
有前款第一項情形、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賣醫用口罩犯法嗎
當前全國上下一心與疫情攻堅戰,口罩、防護服、消毒液一下子成了稀缺物資,許多街坊迫不得已轉戰到各社交平臺。那么,賣醫用口罩犯法嗎?下面由我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一、賣醫用口罩犯法嗎 私人賣醫用口罩,可能涉嫌犯法。 銷售醫用口罩產品的主體必須是企業,必須取得營業執照,個人不能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由經營企業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許可和備案,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銷售醫用口罩不需要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經營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填寫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對企業提交資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備案,發給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二、個人向他人銷售醫用口罩存在的刑事法律風險 (一)個人不會去向上家索取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合格證明文件等,不能辨別是否為醫用口罩及質量是否合格,如銷售的是偽劣的醫用口罩,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可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二)如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用口罩等物品價格,牟取暴利,可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三)依法嚴懲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醫用器材,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四)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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