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法律分析:判斷醫療上的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誤診,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要素:
1、醫生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及診療常規的行為2、是否對患者的人身造成相應的損害后果3、過失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有無因果關系。誤診是客觀存在的,但對于誤診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是,并不是所有誤診都是醫療事故。對于疾病的診斷治療,是一個動態過程,要求醫生認真詢問病史、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制定治療方案。即使不能及時診斷,也應作好必要的擬診和護理工作。因為目前醫學還不能包治百病,不同醫院有不同的診療條件和水平,診斷準確率也會有所差異,誤診、誤治在所難免。如醫生雖經積極會診觀察、嘗試性治療,仍無法準確認定疾病性質時,醫院是不應承擔責任的。醫療規范中也有“三日確診率”、“10日內未能明確診斷或治療效果不佳應進行病例討論”的規定。這說明認識疾病也需要一個過程。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醫生誤診了有什么責任?
一.如果醫生誤診了有什么責任? 客觀上講,基于病理的復雜性,醫院誤診是醫學發展過程中的一種正常現象。醫療行為本身就是一種檢查過程,具有風險性和專業性,誤診是允許的,并非所有的誤診都需承擔法律責任,關鍵是醫院在醫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有過錯的誤診有以下幾種法律責任。 1. 醫療事故責任 按照《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規定,醫療活動中存在過失,即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規 、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造成患者 人身損害 的不良后果,損害程度必須達到《 醫療事故處理 條件》規定的 醫療事故 等級,以及衛生部《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試行)》的規定要求,且過失行為不良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時,即構成醫療事故,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 2.民事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在審理 醫療糾紛 案件時,對不構成醫療事故,但經審理能夠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的誤診行為,符合民事侵權構成要件的,應當依照《 民法典 》確定醫療機構承擔責任。 對技術性誤診,無論給患者造成何種程序的損害,都要由醫療機構承擔 民事責任 。根據誤診給病人帶來的損害,醫院應賠償患者因誤診誤治增加的不必要 醫療費 、交通費,根據不同情況賠償病人因營養支持從而支出的營養費,因誤診誤治產生的誤工費,如侵權后果嚴重,還要承擔適當的精神撫慰金等。 3.刑事責任 我國 刑法 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健康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拘役 ”。 綜上所述:誤診分有過錯的和無過錯的,醫生誤診是否承擔責任要看醫生在診斷病人病情的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如果真得是醫生的過錯增加了病人的痛苦,致使病人的病情不見好轉持續惡化、致殘或者死亡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醫院誤診要承擔責任嗎,怎么賠償
您好,是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3種途徑來解決: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2、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按照下列項目進行賠償:1、醫療費2、誤工費3、住院伙食補助費4、陪護費5、殘疾生活補助費六、殘疾用具費七、喪葬費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九、交通費十、住宿費十1、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醫院誤診是否有過錯如何判斷?
1、是否具備準確診斷的條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陳述病情,診斷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性資料是否完備,特別是各種檢查報告是否及時產生,病情是否穩定等。
2、考察具體的診斷、治療過程。考察醫療機構在診斷前問診是否全面,有無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在初步診斷后對病情變化是否密切觀察,有無根據病情的發展、癥狀的表現和變化來修正自己的診斷;是不是存在過分自信的情況,對疑難、不典型的病狀,不經會診、討論就盲目下結論。總體而言,就是以客觀標準考察醫生診斷時的心理狀態,考察其有無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
3、醫院的等級及所處的地域間發展不平衡,醫療水平和條件差參不齊。對于診斷的輔助手段也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因此對疑難雜癥的診斷難度增加,往往級別越高的醫院因其整體的設施及技術力量等因素,醫療水平就越高,因而診斷能力就越強。
二、醫院誤診該怎么進行賠償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1)醫療事故等級;
(2)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3)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通過上文的分析講解,大家此時已經知道要是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出現了誤診,并且由此給患者造成了損害的話,具體該如何來賠償了吧。需要注意,醫院誤診其實就是醫院的醫生出現了誤診的情況,但此時實際的賠償主體應該是醫療單位,而不是誤診的醫生。在具體確定賠償的時候,可以參考一下上述的幾個因素。
法律依據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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