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程序規定
近幾年醫鬧事件比較頻繁。發生 醫療事故 是每個人不想看到的,不管是患者還是醫生都不愿意發生。然而,有過錯就要有懲罰,沒過錯就不應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同時弄明白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既是對患者的交代,也是對醫生、醫療機構的交代。我們看一下 醫療過錯 司法鑒定程序 是如何規定的。 一、醫療過錯 司法鑒定 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 醫療損害 賠償民事 訴訟 案件中,在經鑒定機構作出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情況下,按照一般侵權邏輯,人民法院依職權或 醫療糾紛 中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并經人民法院批準,委托具有法定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對醫療糾紛中涉及的醫方診療行為是否具有過錯、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過錯參與度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自2010年《 侵權責任法 》施行以后,醫療糾紛被作為特定的侵權糾紛進行處理,訴訟中不再區分醫療事故程序和侵權程序。因此,醫療糾紛訴訟中的司法鑒定只有醫療糾紛鑒定了。 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程序 1、 醫療過錯鑒定 的申請 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過錯鑒定,但是在《侵權責任法》實施后,由于醫療機構有過錯時,才承擔與過錯程序相適應的賠償責任, 舉證責任 由患方來承擔。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患方如果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醫療過錯鑒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 2、鑒定材料的質證 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鑒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鑒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 證據 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雙方來質證。質證時,雙方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表示有無異議,至于其證明力無需辯論。 3、鑒定機構的選擇 法院將材料移交技術科后,技術科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醫患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鑒定。如果醫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抽簽、搖號的方式來決定鑒定機構。 4、鑒定前的聽證 法院技術科選定鑒定機構后,會將鑒定材料移送鑒定機構,鑒定機構接到鑒定材料后通過審查決定是否受理。鑒定機構決定受理后,在鑒定前會組織醫患雙方聽證會,由醫患雙方提交材料陳述各自意見。 5、鑒定材料的補充 鑒定機構在鑒定過程中,如果認為雙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遺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醫患雙方提交鑒定所需要的補充材料。法院會通知醫患雙方提交鑒定所需補充材料,然后經質證后的材料移交技術科,由技術科移送鑒定機構。 6、鑒定結果的出具 鑒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鑒定,然后出具司法鑒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及過錯參與度。 上文我們通過對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的概念剖析,并對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的名稱進行了糾正,當前已沒有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已統一為醫療糾紛鑒定。最后我們給出了 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程序 ,共6個步驟,簡單講就是申請、質證、鑒定機構選擇、鑒定前聽證、鑒定材料補充、鑒定結果出具。
醫療事故過錯鑒定申請的司法程序
醫療過錯 司法鑒定 一般是由患者進出申請,然后醫患雙方共同選定司法鑒定機構并提交經過雙方質證的鑒定材料,司法鑒定機構受理后在一定時間內組織醫患雙方進行聽證,最后由司法鑒定機構出具司法鑒定書對醫方的診療行為是否有過錯進行認定。作為 醫療糾紛律師 、醫方及患者,都要熟知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的流程,以便更好地處理 醫療糾紛 。 1、 醫療過錯鑒定 的申請 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過錯鑒定,但是在《 侵權責任法 》實施后,由于醫療機構有過錯時,才承擔與過錯程序相適應的賠償責任, 舉證責任 由患方來承擔。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患方如果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醫療過錯鑒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 2、鑒定材料的質證 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鑒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鑒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 證據 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雙方來質證。質證時,雙方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表示有無異議,至于其證明力無需辯論。 3、鑒定機構的選擇 法院將材料移交技術科后,技術科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醫患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鑒定。如果醫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抽簽、搖號的方式來決定鑒定機構。 4、鑒定前的聽證 法院技術科選定鑒定機構后,會將鑒定材料移送鑒定機構,鑒定機構接到鑒定材料后通過審查決定是否受理。鑒定機構決定受理后,在鑒定前會組織醫患雙方聽證會,由醫患雙方提交材料陳述各自意見。 5、鑒定材料的補充 鑒定機構在鑒定過程中,如果認為雙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遺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醫患雙方提交鑒定所需要的補充材料。法院會通知醫患雙方提交鑒定所需補充材料,然后經質證后的材料移交技術科,由技術科移送鑒定機構。 6、鑒定結果的出具 鑒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鑒定,然后出具司法鑒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及過錯參與度。 在發生 醫療事故 時,醫患雙方都可以提出 醫療事故過錯鑒定申請 ,但鑒定機構的選擇上必須是醫患雙方都認可的檢驗機構,如果是患方提出了 醫療事故過錯鑒定申請 ,則應出具證明醫方有過錯的證據;如果是由醫發提出的 醫療事故過錯鑒定申請 ,那么醫方也要拿出自己沒有責任的證據。最終由雙方共同選定的鑒定機構來出具司法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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