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更新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以下是的我給大家整理的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新型冠狀病毒屬于β屬的冠狀病毒,基因特征與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顯區別。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56℃ 30分鐘、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劑均可有效滅活病毒。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研究結果,潛伏期為 1-14 天,多為 3-7 天;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無癥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為傳染源;主要傳播途徑為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氣溶膠和糞—口等傳播途徑尚待明確;人群普遍易感。 為做好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機構的組織協調,完善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疫情傳播,降低病死率,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乙類法定傳染病甲類管理、全國疫情形勢變化和病例流行病學、臨床研究進展,在第三版防控方案的基礎上更新制定本版方案。
一、目的
及時發現和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與暴露史,規范密切接觸者管理,指導公眾和特定人群做好個人防護,嚴格特定場所的消毒,有效遏制社區擴散和蔓延,減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指導各地開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及時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健全防控機制,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加強對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組建防控技術專家組,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指導、及時救治”的工作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并完善相關工作和技術方案等,規范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強化聯防聯控,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動,定期會商研判疫情發展趨勢,商定防控政策。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疫情控制的總體指導工作,落實防控資金和物資。 各級疾控機構負責開展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和評估,進行監測資料的收集、分析、上報和反饋;開展現場調查、實驗室檢測和專業技術培訓;開展對公眾的健康教育與風險溝通,指導做好公眾和特定人群的個人防護,指導開展特定場所的消毒。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病例的發現與報告、隔離、診斷、救治和臨床管理,開展標本采集工作,并對本機構的醫務人員開展培訓,做好院內感染的防控。
(二)病例與突發事件的發現與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控機構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四版)》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監測、發現和報告工作。
1. 病例發現。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監測和日常診療過程中,應當提高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診斷和報告意識,對于不明原因發熱或咳嗽、氣促等癥狀的病例,應當注意詢問發病前 14 天內有無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曾接觸過以上地區或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有無聚集性發病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接觸史。 基層相關組織將近14天內有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現呼吸道癥狀、發熱、畏寒、乏力、腹瀉、結膜充血等癥狀者,作為重點風險人群篩查,由專業機構采樣檢測。
2. 病例報告。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并于 2 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后立即進行網絡直報。負責病例網絡直報的醫療機構或疾控機構,應當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四版)》要求,根據實驗室檢測結果、病情進展及時對病例分類、臨床嚴重程度等信息進行訂正。
3.突發事件的發現與報告。
各縣(區)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四版)》中聚集性疫情,轄區疾控中心應當在 2 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事件嚴重級別可先選擇“未分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事件調查及后續進展,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事件定級后,可對事件級別進行相應調整。
(三)流行病學調查。 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轄區內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應當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第四版)》在 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 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完成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個案調查后,應當于 2 個小時內將個案調查表通過傳染病網絡報告信息系統進行上報,同時將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報告報送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
(四)標本采集與檢測。 收治病例的醫療機構要采集病例的相關臨床標本,盡快將標本送至當地指定的疾控機構或醫療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實驗室進行相關病原檢測。 采集的臨床標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標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標本(如呼吸道吸取物、支氣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眼結膜拭子、糞便標本、抗凝血和血清標本等。臨床標本應當盡量采集病例發病早期的呼吸道標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標本)和發病7天內急性期血清以及發病后第3~4周的恢復期血清。 標本采集、運送、存儲和檢測暫按二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 45 號)及其他相關要求執行。
(五)病例救治及院內感染預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指定醫療機構,承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救治的醫療機構,應當做好醫療救治所需的人員、藥品、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等保障工作。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視和加強隔離、消毒和防護工作,全面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做好發熱門診、急診、及其他所有普通病區(房)的院感控制管理。對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及確診病例,應當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應當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無癥狀感染者應當采取集中隔離 14 天,或隔離 7 天后核酸檢測陰性可解除隔離。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做好醫療器械、污染物品、物體表面、地面等的清潔與消毒;按照《醫院空氣凈化管理規范》要求進行空氣消毒。在診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和管理。
(六)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 由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對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僅限湖北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采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四版)),每日至少進行2次體溫測定,并詢問是否出現急性呼吸道癥狀或其他相關癥狀及病情進展。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為與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末次接觸后 14 天。
(七)宣傳教育與風險溝通。 積極開展輿情監測,普及疫情防控知識,開展群防群控,及時向公眾解疑釋惑,回應社會關切,做好疫情防控風險溝通工作。要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場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動的健康教育和風險溝通工作,特別是通過多種途徑做好公眾和特定人群個人防護的指導,減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觸或暴露(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第二版))。在疫情發展不同階段,通過對社會公眾心理變化及關鍵信息的分析及時調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時組織相應的科普宣傳。做好返校師生和返崗人員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八)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培訓。
對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發現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標本采集、實驗室檢測、醫療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個人防護等內容的培訓,提高防控和診療能力。
(九)加強實驗室檢測能力及生物安全防護意識。 各省級疾控機構、具備實驗室檢測能力的地市級疾控機構以及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要做好實驗室診斷方法建立和試劑、技術儲備,隨時按照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開展各項實驗室檢測工作。
(十)及時做好特定場所的消毒。 及時做好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居住過的場所,如病家、醫療機構隔離病房、轉運工具以及醫學觀察場所等特定場所的消毒工作,必要時應當及時對物體表面、空氣和手等消毒效果進行評價(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第二版))。
(十一)加強重點場所、機構、人群的防控工作。 強化多部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最大程度減少公眾聚集性活動,因地制宜落實車站、機場、碼頭、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汽車、火車、飛機等密閉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測體溫等措施。 加強學校、托幼機構等集體生活單位的防治工作,做好晨檢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記制度。加強流動人口較多城市的防治工作,做好春節后人口流動壓力倍增的防控準備。加強農村外出返鄉的農民工、學生、經商等人員的健康教育。
(十二)科學分類實施社區防控策略。 對于不同疫情形勢的社區,采取不同的防控策略。對于未發現病例的社區,實施采取“外防輸入”的策略;對于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的社區,采取“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策略;對于疫情傳播的社區,采取“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策略,詳見《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5 號)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
預防冠狀病毒應急預案
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項目部制定了此應急預案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預案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以人為本,善待生命”的原則,以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險源辨識
3.1.1 所在地區突發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職工被傳染。
3.1.2 職工出差途中感染傳染病,潛伏期未發現,上班后帶來傳染病源。
3.1.3 外來人員帶來傳染病源。
3.2 事件的特性
3.2.1 傳染病特性
3.2.1.1 傳染病是常見病、多發病,是由病原體引起、并能在人與人、動物與動物、人與動物之間相互傳染的疾病,有的可導致后遺癥、殘疾或死亡。
3.2.1.2 我國根據各種傳染病的傳染性強弱、傳播途徑難易、傳播速度的快慢、人群易感范圍等因素將傳染病分為甲、乙、丙三類。
3.2.1.3 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
3.2.1.4 乙類傳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猩紅熱、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鉤端螺旋體病、布魯氏菌病、炭疽、肺結核、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流行性乙型腦炎等。
3.2.1.5 丙類傳染病是指血吸蟲病、絲蟲病、包蟲病、麻風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新生兒破傷風、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3.2.2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特性
3.2.2.1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時間內(通常是指2周內),在企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3例及以上相同臨床表現,經縣級及以上醫院組織專家會診,不能診斷或解釋病因,有重癥病例或死亡病例發生的疾病。
3.2.2.2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臨床表現相似性、發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學關聯性、健康損害嚴重性的特點。這類疾病可能是傳染病(包括新發傳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3.3 事件類型及后果
3.3.1 重大疫情
3.3.1.1 傳染病事件:發生肺鼠疫病例、霍亂大規模暴發、乙類或丙類傳染病流行以及鼠疫、霍亂、炭疽、天花、肉毒桿菌毒素等生物因子污染事件。
3.3.1.2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時間內,發生涉及兩個及以上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3.3.2 較大疫情
3.3.2.1 傳染病事件:發生腺鼠疫病例;發生霍亂小規模暴發疫情(5例及以上);發生新出現的傳染病有集中發病趨勢的疫情(3例及以上);發生乙類傳染病較大規模暴發疫情,即在局部范圍內,在疾病的最長潛伏期內發生出血熱5例、傷寒、副傷寒10例、急性病毒性肝炎20例、痢疾30例、其他乙類傳染病30例及以上;發生丙類傳染病局部流行傾向。
3.3.2.2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時間內,在一個省多個縣(市)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3.3.3 一般疫情
3.3.3.1 傳染病事件:發生霍亂散發病例、帶菌者;發生新出現的傳染病確診病人;發生乙類、丙類傳染病小規模暴發疫情,即在局部范圍內,在該疾病的最長潛伏期內發生急性病毒性肝炎、傷寒、副傷寒5例及以上、痢疾或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10例及以上。
3.3.3.2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時間內,在企業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3.3.4 后果
傳染病主要通過水與食物傳播、空氣飛沫傳播、蟲媒傳播、接觸傳播,突發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可能或嚴重影響員工健康或企業生產等,嚴重時會危及員工生命安全或造成企業不穩定和發展,需要緊急采取措施。
3.4 事件可能發生的區域、地點
項目內生產、辦公、生活區域。
3.5 事件可能發生的季節
一年四季都有可能,但在春夏交季、秋季發生的可能性比較高。
4 事件分級
4.1 重大事件:當公司內職工和家屬10人以上發生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2 較大事件:當公司內職工和家屬5人以上10人以下發生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3 一般事件:當公司內職工和家屬3人以上5人以下發生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5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應急指揮部
成立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xx xx xx
5.1.2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中心,負責本預案的執行與日常管理工作。
5.2 職責
5.2.1 組 長:xx
5.2.1.1 根據事件的實際情況、發展特點確定是否啟動預案。
5.2.1.2 預案啟動后的統一領導指揮。
5.2.1.3 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地方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指揮機構聯系,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2.1.4 根據預案啟動后的處理情況決定結束應急處置。
5.2.1.5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5.2.2 副組長:xx
5.2.2.1 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負責本預案的歸口管理。
5.2.2.2 負責傳染病疫情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總體協調。
5.2.2.3 負責外部醫療的聯系,配合當地衛生部門的調查取證。
5.2.2.4 負責應急物資和防護用品的配備。
5.2.2.5 組織相關部門對外來人員及時進行摸底排查,及時發現疫情的苗頭,同時做好衛生監督工作。
5.2.2.6 對疫情來源、可能的傳播途徑及范圍進行深入詳細的調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或上級防疫部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5.2.2.7 負責后勤保障,對需觀察隔離的員工設置專門的隔離區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2.2.8 食堂采買要避開病毒源,保證食品的安全性。
5.2.2.9 負責對住宿部區域的員工進行監督檢查。
5.2.3 組 員:xx
5.2.3.1 保障疫情發生時公司正常生產的必要物資供應。
5.2.3.2 負責救治病人必需藥品的采購,臨時隔離點消毒藥品和器械及有關防護物資的采購。
5.2.4 組 員:xx
負責開展應對傳染病疫情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
5.2.5 組 員:xx
5.2.5.1 負責廠區、住宿部各出入口及隔離觀察區的警戒工作,在隔離區處設置明顯警戒標志。
5.2.5.2 對非本公司人員如外包部門人員進出公司廠區或住宿部,要嚴格把關和檢查。
5.2.5.3 專人負責公司門口的監測設備如紅外線溫度儀等。
5.2.5.4 監督各級人員、各部門在疫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發現預案存在不足,督促修編。
5.2.6 組 員:xx
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工作、應急時的車輛調用、救護車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及時有效出車。
5.2.7 組 員:xx
及時落實資金,滿足日常預防和疫情發生時的需要。
監督各級人員、各部門在疫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發現預案存在不足,督促修編。
5.2.8 組 員:xx
配合有關部門在發生傳染病疫情事件時,穩定病員及家屬的思想及做好安撫工作。
5.2.9 組 員:xx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應急指揮部命令,做好應急配合工作。
6 預防與預警
6.1 預防
6.1.1 員工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注意飲食衛生、均衡,適量運動、注意休息,生活、辦公場所應經常通風換氣,保持生活、工作場所干凈,勤洗手、勤曬衣服和被褥,傳染病高發季節和傳染病流行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爆發期間取消一切娛樂性活動,盡量避免前往空氣流通不暢、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
6.1.2 開展對傳染病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預防的宣傳報道,使廣大員工能及時了解預防知識。
6.1.3 當地發生大面積傳染病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期間,盡可能減少各種會議、集會,盡可能不要安排員工前往傳染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地出差。
6.1.4 當地發生大面積傳染病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期間,對公司內人員密集場所安排消毒。
6.1.5 社會上發生傳染病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尤其要防備疫情發生地區人員進入工地,必要時可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進行檢查。
6.1.6 有條件時,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前,對職工進行傳染病疫苗接種。
6.1.7 對來自疫區的人員(本企業出差,學習的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子女)中有可能接觸傳染病源的人員進行監測,必要時對接觸病人或可疑病人進行隔離和醫學觀察,每天進行1-2次常規檢查,直到有效隔離期滿后解除隔離,并對其它有可能造成重大傳染性疾病傳播的途經、經過路線、接觸人員的范圍,向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匯報。
6.2 風險監測
6.2.1 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傳染病疫情事件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由行政事務中心負責與當地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及時獲取疫情信息。
6.2.2 風險監測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應急指揮部負責搜集、整理、及時監控疫情發展情況,組織匯總各部門人員身體異常情況日報表,對所有可能存在疫情的區域,聯系醫療部門給予指導或徹底消毒,并對易感染人群,特別是發熱病人給予及時監控及甄別。
6.2.3 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當發現傳染病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突發事件時,發現人或病人所在部門應立即將發生的情況(包括時間、地點、癥狀、人員數量等)報告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負責按照規定要求上報上級各相關單位。
6.3 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6.3.1 預警發布程序
6.3.1.1 發現傳染病疑似病例后, 疑似病例所在部門立即向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匯報,各部門每天定時向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匯報本部門疫情情況(是否有發熱病人或疫情接觸情況),如出現疑似病人由行政事務中心聯系醫院進行甄別和處置。
6.3.1.2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根據疑似病例、是否有發熱病人或疫情接觸情況綜合分析判斷,向應急指揮部匯報,發布預警通報,通知各部門作好應急準備。
6.3.2 預警發布后的應對程序和措施
6.3.2.1 發生傳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在上級防疫部門專家的指導下對疑似病人及時進行甄別、搶救和轉運,并予以有效隔離,同時向上級疾病控制部門進行報告,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統一專人專車轉運至定點治療醫院進行進一步確診、醫學觀察及治療處理。
6.3.2.2 制作表格分發到各部門,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人員的體溫進行監測,發現疑似病例及時采取措施。
6.3.2.3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及時將疑似病人醫學觀察及治療處理情況向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
6.3.2.4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外來人員及時進行摸底排查,盡早發現疫情的苗頭,及時向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同時做好廠區的衛生監督工作。
6.4 預警結束
疑似病人經醫學觀察排除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人經治療處理后確認康復,廠區及住宿部經過一段時間后無新的病例出現。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綜合分析判斷后發布預警結束通報。
7 信息報告
7.1 本項目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
7.2 當員工發現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各班組負責人。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癥狀、人員數量等。
7.3 各班組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
7.4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報告,并根據應急指揮部意見,通知應急指揮部其他人員。
7.5 經公司應急指揮部同意,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向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地方衛生部門報告。
7.6 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集團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8.1.1 發生一般事件,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作為此級響應責任人,并聯動各部門共同響應的為二級響應。
8.1.2 發生重大、較大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命令啟動“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預案”,利用公司所有有關部門及一切資源外共同響應外,還需要社會相關應急救援機構參與救援的事件為一級響應。
8.2 響應程序
8.2.1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接到發現突發事件報告,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判斷應急響級別。
8.2.2 二級響應: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作為此級響應責任人,馬上到現場確定情況,情況屬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馬上確定病患是否已經送至醫院就醫,通知安健環部對密切接觸病患的人員進行隔離,通知行政事務中心在值班室設置隔離室,并聯動其他各部門,密切關注事件的發展趨勢,做好項目日常生產工作,并根據事態的發展確定是否啟動應一級響應。
8.2.3 一級響應: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接報告后,立即對現場情況進行確認,命令啟動“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預案”,通知應急指揮部所有人員參加應急處理會議。公司各相關部門同時聯動,物資采購部確保公司正常生產物資的供應和臨時急救藥品等物資的采購;黨群工作部和工會辦公室做好疾病宣傳、員工思想引導和善后安撫工作;行政事務中心后勤保障,確保采買的安全性和被隔離員工的正常生活配給;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負責總調度,在應急指揮部的指揮下及時、準確向上級集團公司應急辦公室、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地方衛生部門報告疫情情況,以及必要時第一時間向外部應急救援機構尋求救援。
8.3 應急處置
8.3.1 應急處置要點
8.3.1.1 發現人應盡可能避免與患者直接接觸或近距離接觸,并離開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間或辦公室等場所。在現場附近把守,防止人員進出,等待公司應急組織其他人員的到來。
8.3.1.2 發現人和其他人員不得接觸患者碰觸或使用的一切物品。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員當天活動的室內場所及接觸過的物品、食物等,經應急指揮部同意行政事務中心通知安健環部先行隔離,為醫療機構人員調查取證保存原始材料。未經應急指揮部同意,不得解除隔離。
8.3.1.3 考慮發現人有被傳染的可能,在公司應急組織機構人員到達后,發現人簡要匯報相關情況,并根據應急指揮部安排,執行預防傳染他人的隔離措施。
8.3.1.4 應急處置過程中,其他人員應盡可能避免與患者直接接觸或近距離接觸,不得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患者發病地點,以防傳染。
8.3.1.5 發現疫情部門應做好人員情緒穩定工作,同時做好生產人員安排,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8.3.1.6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帶好防護用具,做好自我保護工作,對所發現的疑似病人,按有關規定及時與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聯系或在專家的指導下進行診斷、治療和轉運。轉運時要用醫療機構的專車將病人轉送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將發病情況,診斷或疑似診斷(病歷)向收治醫院詳細介紹,幫助收治醫院在最短時間內明確診斷,及時治療。
8.3.1.7 根據專業醫療機構意見,安排人員選擇合適的藥品,對發生確診或可疑病人的疫區、空間、交通工具、病人接觸過的物品、嘔吐物、排泄物,進行有效消毒;對不宜使用化學消殺藥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殺方法;對價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點徹底焚燒,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傳播。聯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關防疫部門對感染區域及公司其他部門進行消毒。
8.3.1.8 配合上級防疫部門調查、登記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史;對密切接觸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并根據情況采取集中隔離或者分散隔離的方法進行醫學觀察。
8.3.1.9 征求專業醫療機構人員確認與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員有過接觸的人員是否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檢查、觀察、隔離措施,并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
8.3.1.10 在住宿部值班室對需觀察隔離的員工設置專門的隔離區,負責安排好被隔離人員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給。行政事務中心食堂采買要避開病毒源,保證食品的安全性。
8.3.1.11 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離觀察區的警戒工作,隔離區處設置明顯警戒標志。
8.3.1.12 對非本項目人員因特殊原因需要進入工地或住宿部的如外包部門人員等,要嚴格把關和檢查,并經應急指揮部領導同意或領導授權的人同意后,方可允許其進入工地或住宿部。
8.3.1.13 預案啟動后要在項目門口設置專門的監測設備如紅外線溫度儀等,派專人負責進出人員安全。
8.3.2 其他處置措施
8.3.2.1 各級領導要充分考慮發生傳染病疫情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間可能帶來的人手緊缺問題,合理調配人力資源,保證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級健康人員要在不被傳染的情況下堅守本職崗位,使生產、生活正常進行。
8.3.2.2 禁止非本單位人員乘坐本車輛,隨時對公司屬車輛進行消毒。根據需要派出專用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8.3.2.3 對傳染病的疫情來源、可能的傳播途徑及范圍進行深入詳細的調查。
8.3.2.4 黨群工作部按國家或當地政府的統一口徑,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及時做好宣傳工作,及時公布本次發生疾病的傳播方式,傳播規律,有效的預防方法,如何正確對待,使廣大職工進一步了解相關疾病的預防知識。以消除職工、群眾的恐懼心理,穩定職工情緒,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和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8.3.2.5 項目及各部門分工會應抽調人力做好患者親友的接待、安撫工作。
8.3.2.6 各部門接到應急反應的通知后,應按各自的職責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按照規定表格內容對所屬人員的體溫等進行監測,及時發現疑似病例,及時上報。組織排查與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員有過接觸的人員,并告知當事人暫時不要與其他人員接觸,并自行限制活動范圍。
8.3.2.7 當傳染病疫情暴發,雖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時,為保證生產有序進行,對部分健康的運行、檢修和管理崗位人員進行集中居住,統一食宿,減少外界接觸,以保障上述人員不被感染。
8.4 應急結束
在本公司所轄區域,應隔離時間段內,已隔離病員均得到有效治療,患者生活、工作場所已消毒;且未發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確診病例時,由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由總指揮或總指揮授權宣布“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預案”結束。
9 后期處置
9.1 “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預案”結束后,按照把事故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則,及時做好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9.2 財務產權部負責牽頭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及后期保險和理賠等工作。
9.3 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調查組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及時、準確查明傳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落實責任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9.4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各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隊伍
項目安全部應急期間履行警戒任務,并根據應急指揮部命令,執行其他應急任務。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
應急救援日常管理辦公室組織儲備適量的應急防護設施,如防護手套、口罩、消毒液、紅外線溫度儀等。
10.3 通信與信息
公司通訊聯絡通過固定電話、手機方式進行。
10.4 經費
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負責保障本預案所需應急專項經費,財務產權部負責此經費的統一管理,保障專款專用,在應急狀態下確保及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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