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5月6日消息:按照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考慮的要求,上海復工復產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對當前與企業復工復產相關的熱點法律問題進行了梳理和研究,發布了《虹口法院關于涉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法律問題的問答》,以問答的形式梳理了15個相關法律問題,并給予指導,供參考。
1.企業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無法按合同履行,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
答:如果企業面臨的疫情或者企業采取的具體防控措施對合同的履行構成“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相關疫情防控措施與企業履行合同的障礙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企業可以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者因特定的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可抗力不能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企業也可以主張解除合同。適用不可抗力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一般來說,鑒于支付的便利性,通常不受疫情和相關防控措施的影響,企業不按合同履行合同通常是指履行非貨幣債務。第二,企業應當履行及時通知的義務。不可抗力發生后,企業應及時通過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合同相對人。
如果企業面臨的疫情或企業對合同履行采取的具體防控措施屬于“合同的基本條件發生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重大變化,不屬于商業風險,繼續履行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情形,則符合“情勢變更”的條件。這時候企業就可以和對方談判了。在合理時間內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企業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業復工后應及時整理和安排工作,根據合同確定是否能履行合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約定和交易習慣,及時向合同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對方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履行的障礙,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積極協商變更履行方式、期限、價款金額等。或者協商終止合同的履行。合同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采取改變自身生產經營等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3.復工后,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業要核查近期生產經營所需的產品,通過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與對方核對實際經營情況、疫情情況和下一步經營計劃。對方當事人在約定期限內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費用增加,但繼續履行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的,可以主動協商變更合同協議。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及時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出租房屋經營的企業可以要求減租或免租嗎?
答:小微企業和個體工業
答:出租房屋經營的企業,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承租人資金周轉困難或營業收入明顯減少的。出租人不得以承租人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租金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
答:對于信用卡、個人住房貸款等金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典當、小額貸款等以金錢給付為內容的合同,一般不宜以疫情屬于不可抗力為由,減輕或免除拖欠還款責任。金融機構或者其他市場主體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向受疫情影響的相關債務人作出債務減免、延期還款等相關承諾的,可以視為合同內容的變更。
如果債務人主張延遲償還欠款或減少違約金,雖然在電子支付廣泛使用的背景下,疫情通常不會因客觀原因成為合同履行的障礙,但如果借款人因參加防控醫療救助、與新冠肺炎同住院、被查封隔離等客觀情況而未能按時償還欠款構成不可抗力的,可按《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180條、第590條處理,并應在相關情形解除后的合理時間內履行還款義務。 疫情對債務人個人收入或者營業收入造成較大影響,導致其無法按期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組織相關案件當事人進行協商,督促金融機構根據信貸政策和金融監管、公積金管理部門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適當調整信用卡、住房抵押貸款等信貸償還安排, 并合理延遲還款期限,避免貸款提前到期或提前終止合同等“撤貸”、“斷貸”行為,有效防范金融市場風險。
7.已申請破產但仍有經營價值的債務人企業,是否能因疫情繼續經營恢復生產?
答:對進入法院破產審查的債務人企業,特別是具備生產、經銷、儲存、運輸防疫物資和民生物資能力的企業,在人民法院的指導和支持下,積極與破產管理人溝通,爭取并落實救助優惠政策,盡量通過整體合并資產進行破產重整,或者與債權人協商達成債務和解, 依法推進產能的挖掘和釋放,切實保障防疫物資和民生物資的有效供給。
債務人也可以在進入破產司法程序前自行進行資產重組,并根據實際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預重組。
8.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實現信用修復?
甲:充電
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制定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
目前,上海建立了疫情期間信用修復快速辦理機制。對企業通過“一網通辦”提交的信用修復申請,當日轉辦至行業主管部門。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企業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可憑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通過上海法院網上訴訟平臺等途徑向執行法院申請修復,執行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經審核認定可恢復信用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在收到修復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撤下信息。建立稅務“快速辦”信用工作機制,對防疫重點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信用補評、信用復評、信用修復等相關流程辦理,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完成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修復的企業,因融資、招投標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復證明的,執行法院應當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標準,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信息,對涉及交通、城管執法等領域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申請,在履罰后及時予以修復。
9、企業決定復工,是否必須征得員工同意?
答:企業申請、組織復工復產,屬于企業生產經營自主權范疇,勞動者應當予以配合。但復工企業應就閉環生產期間的整體方案履行溝通程序,聽取工會、職代會、職工代表或職工意見,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將閉環生產期間的各項情況向職工進行說明。勞資雙方應友好協商、互相體諒,采取更多的變通方式,平衡雙方權益、穩定勞動關系。
10、用人單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是否可緩發勞動者工資?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有關指導意見以及《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企業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11、企業復工復產后,員工因疫情防控等非自身及企業方原因不能返崗且不能正常提供勞動,此種情形下工資如何支付?
答:受疫情影響,企業雖然復工復產,但部分處于封控區及管控區內的員工仍無法按時返崗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正常提供勞動,此時,并非員工或企業一方原因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員工不能及時返崗及時間較長的,企業可與員工協商按停工停產相關規定處理。基于“保崗位”“保就業”的出發點,企業可與員工協商以安排年休假、調休等方式解決,還可通過與職代會、工會或職工代表進行民主協商的方式確定在此期間的待遇支付標準,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期間按員工正常出勤處理,但與實際出勤有關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等福利可不予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應當與員工協商支付相應的生活費。此處“一個工資支付周期”通常理解為員工無法正常提供勞動之日起算一個月。
12、企業復工復產后,對于被確認為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勞動者,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企業應如何支付工資?
答:勞動者因不可歸責于自身的原因被確認為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而被采取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措施,導致其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企業應按勞動者正常工作時的工資標準支付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結束后,勞動者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企業應按職工患病醫療期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工資。
13、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企業延遲或未足額發放工資、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如何處理?
答:對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經審查該未支付、未繳納行為確非用人單位主觀原因造成,對于勞動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持審慎處理的原則,一般不予支持。
14、因疫情影響企業與勞動者不能及時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應如何認定?
答:企業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客觀上無法與勞動者依法及時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可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或通過協商等方式合理順延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者以企業實際未與其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請求企業支付相應期間未訂立或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的,不予支持。
15、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可否因疫情影響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及變更薪酬待遇?
答:勞動關系中,企業與員工之間系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企業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日常管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企業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通過與職代會、工會、職工代表進行民主協商的方式對調崗降薪、延遲支付工資、輪崗輪休等事項進行調整。但需注意的是,該調整應當公平合理,且僅適用于疫情期間。此外,由于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屬于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企業經民主程序討論通過后應當及時公布,并告知員工,員工也應理解企業困難,與企業共渡難關。
相關問答:
新冠疫情已近3年,各地不時出現零星的疫情風險,上班族的生活、收入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不過這兩年多,國內整體的疫情防控到位,上班族的工作生活也基本恢復如常。
可是2022年春節后,全國多地同時出現疫情反彈,處在疫情封控區域的上班一族,也只能按下暫停鍵,“不上班沒收入,還可能被開除”就成了上班族最擔心的問題。
下面我就通過問答的形式,羅列出一些封控區域上班族的具體情形,來解答關乎上班族收入、權益的問題。
小區疫情封控,只能居家辦公,公司應不應該發工資?
答:疫情封控,減少人員流動是政策性規定,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并非勞動者主觀原因造成無法到崗,只要勞動者按照公司要求在家完成工作,就應該按照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當然,居家辦公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為工作條件、場景等限制,很多職位光靠居家辦公,無法全面實現工作目標,比如需要外出銷售、采購、工廠生產等職位,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公司可以與勞動者協商,適當降低勞動者與業績掛鉤部分的工資,經勞動者同意后,才能降低,否則仍然需要按照其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勞動者被封控、隔離、治療,沒有條件居家辦公的,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
答:不可以,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固定薪資組成部分,可以不發獎金、績效、交通補貼、飯補等非固定工資的部分,但是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當然這里有個例外,如果是因為勞動者本人不遵守防控政策,導致自己被隔離治療、接受醫學觀察等,公司可以按照事假處理,不發工資。
小區封控,勞動者無法上班期間,公司按年假處理,合法嗎?
答:合法。
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工作進行安排員工休年假,這也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并不以勞動者同意為必須前提。小區封控期間,勞動者無法返崗上班,此時公司選擇安排勞動者休年假也是合法的。
居家辦公需不需要按時打卡上下班?
答:按時打卡上下班,屬于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勞動者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就應該遵守公司合理的規章制度,如果公司有要求,居家辦公也需要使用辦公系統、電子郵件等方式遠程打卡,勞動者就應該遵守,避免出現違紀情況。
當然,如果客觀情況確實無法實現遠程打卡,應該提前告知公司。
晚上居家辦公算不算加班?
答:居家辦公是否算加班,還是要根據具體工作時長來看。
如果勞動者白天正常居家辦公,晚上有額外、緊急等需要超時工作(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任務,當然屬于加班。
如果是因為正常工作時間不工作,單純把白天的工作移到晚上才做,只要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那就算不上加班。
小區被封,無法上班,公司以曠工辭退我,是否屬于違法?
答:違法。
疫情封控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勞動者不存在主觀故意不到崗,只要勞動者提前告知了公司,即便公司不同意,也不能以曠工為由,隨意辭退。
如果公司隨意辭退,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或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違反防疫規定被拘留,公司能不能解除?
答:勞動者因違反防疫規定被拘留,一般會涉及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最后經人民法院判決確定承擔刑事責任的,公司可以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被行政拘留的,就需要結合公司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看制度/手冊中是否將勞動者此類行為界定為嚴重違紀行為,對于達到嚴重違紀的行為,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為小區封控或被隔離,將近一個月都沒上班,公司停繳社保是否違法?
答:違法,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補繳。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公司應盡的強制性義務,公司只要沒有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就不能以任何原因斷繳其社保。
不過因為疫情影響,各地社保部門可能會對企業出臺允許緩繳、優惠等政策,以減輕企業壓力。
已經定好入職新公司的日期,因為突然封控不能按時到崗,公司取消錄用是否違法?
答:不違法。在勞動者和公司就入職達成一致意向后,下一步就是雙方將在一個確定的日期建立勞動關系。如果勞動者不按時入職的話,公司也就不要繼續履行錄用的義務了。雖說勞動者是因為疫情封控的原因不能辦理入職,但在此事上公司也沒有過錯,所以公司不再錄用也不違法。
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勞動者與公司協商延遲到崗時間。
還在試用期,因為疫情封小區無法到崗,公司要延長試用期,合法嗎?
答:如果勞動者可以居家辦公或者靈活辦公,公司可以采取靈活的方式,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如果勞動者沒有條件在封控期間提供任何勞動,公司可以與勞動者協商順延試用期,并不屬于違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定。
居家辦公期間,感染新冠,算不算工傷?
答:不屬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了認定工傷的條件,居家辦公期間,感染新冠并不在其列,目前也沒有相關政策規定,居家辦公、上下班途中等場景感染新冠應該認定工傷。
只有醫護人員或防疫工作者,在預防和救治新冠工作中感染新冠,才能屬于工傷。
企業防護疫情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企業防護疫情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了貫徹落實xxx、省公司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切實xxx員工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間,加xxx門衛管理,對疫情期間到崗上班的員工以及外來人員實行嚴格的出入登記制度。
一、門衛自身管理
門衛是守好xxx的第一道屏障,市公司所有門衛人員首先應加強自身的安全防護。
(一)應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日更換一次性口罩。
可重復使用口罩,應每日做好消毒。
(二)首先做好自身健康檢測,出現咳嗽、低溫等癥狀應及時報告辦公室/安全監管部。
每日做好自身體溫監測和登記工作。
(三)做好工作場所消毒工作。
工作區域要勤開窗通風,定期噴灑消毒藥水,工作場所禁止吸煙、飲酒。
(四)工作期間,盡量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與來訪人員、公司員工不握手。
保持自身清潔,勤洗手。
二、公司員工管理
X月X日-X日上班的員工采取名單制,辦公室將每日上班員工清單發給門衛,公司員工需按照門衛的要求進入辦公場所,員工出入需在門衛登記,有車輛的,請停好車輛后,到門衛登記,登記后的員工應在門衛體溫檢測后進入辦公場所。
三、外來人員管理
(一)門衛要加強外來人員管控,未佩戴口罩的外來人員不準進入。
(二)對外來辦事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低于37.2度)并與被訪人員溝通后方可進入。
體溫非正常禁止進行辦公區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詳細登記來訪人員姓名、手機號碼、體溫、被訪人員姓名、來訪時間等。
(三)公司員工接待外來人員需要到指定的接待室進行接待,不得到除指定接待室外的辦公室接待。
企業防護疫情管理制度21、施工單位要積極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嚴格落實每日早班會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單位每日組織所有作業人員召開早班會,將疫情防控內容納入每日早班會教育內容。
2、在工地出入口處、各樓棟安全通道處、作業面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圖片和宣傳標語,在入口電子屏幕上滾動播放防控疫情標語和宣傳片。
3、分包商對工人進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時長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將人員集中在一起開展,可通過微信、騰訊會議等線上方式進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員在工余時間盡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動。
5、要對測溫、消毒等作業人員進行測溫、消毒等工作的專項培訓交底,對保安、保潔等人員進行防疫知識培訓、測溫儀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項培訓,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區域范圍交底等。(注:84消毒液與酒精不得混用)。
6、體溫測量人員需要穿防護服、佩戴護目鏡,與入場人員簽訂健康承諾書。將入場教育、防疫教育等資料整理歸檔。
7、做到科學防控,要以各參建單位、班組為單位宣傳疫情防控知識,確保人人知曉,人人做到。同時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8、監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護用品的發放及正確使用。
企業防護疫情管理制度3(一)報健康狀況。
返工前收集員工近期健康狀況、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員工動向。每天了解職工健康狀況,尤其是有員工密集工作場所或有集體宿舍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健康檢查制度,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執行。若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或近期有與野生動物或發熱咳嗽病人接觸史不要帶病上班,應主動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點救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如果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發病后接觸過什么人,應主動告訴醫生,配合醫生開展相關調查。
(二)測體溫。
在入口處使用體溫槍、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等測溫設施,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發現發熱癥狀病人,給其戴上口罩,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三)戴口罩。
提前采購口罩等防護設備,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員工前往公眾場所、參加會議,就醫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佩戴一次性醫用或醫用外科口罩。公眾日常使用可選擇一次性醫用或醫用外科口罩,普通人(無發熱,咳嗽等癥狀)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丟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護理人員,應在就診或接受調查處置時,將使用過的口罩作為感染性醫療廢物進行收集處置。
(四)勤通風。
工作場所,尤其是人員密集的工作場所,員工集體宿舍,要盡量保證自然對流通風,若自然通風不足,應安裝足夠的機械通風裝置(排氣扇),確保做到充分通風透氣。空調工作場所應調節足夠的新風分配量,并每周對新風房、過濾網等進行清潔、消毒2次以上。減少集中開會,控制會議時間,會議時間過長時,開窗通風1次,會議結束后場地、家具必須進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議開水浸泡消毒。
(五)間隔用餐。
食堂進餐時,采用分餐進食,避免人員密集就餐和面對面就餐。餐廳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進行消毒。餐具用品須高溫消毒。操作間保持清潔干燥,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類生食。建議營養配餐,清淡適口。
(六)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健康教育,人人動手除“四害”,大搞環境衛生,保持工作生活環境整潔,預防疾病發生。環境及物品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應避免過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時隨時進行清潔消毒。
(七)設隔離留觀室。
有條件企業需設置隔離留觀室。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員工,勸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已經返工的,要求其自抵達后自我隔離或在企業隔離場所觀察14天。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設立疫區返崗人員到臨時隔離場所。隔離人員必須每日進行體溫測量,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請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點救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隔離結束后所有隔離人員必須經過體溫檢測合格后方可解除隔離。
(八)健康教育。
宣傳衛生防病相關知識,教育員工搞好個人衛生,養成勤洗手等良好習慣,特別是班前、班后應洗手,提高員工預防疾病的意識。遇見衛生防病相關問題,可致電轄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咨詢。
(九)強化人文關懷。
要加強人文關懷,切實維護好企業的良好形象,高度關注被隔離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企業防護疫情管理制度4(一)減少不必要的外出。
(二)不聚集在一起進餐。
(三)在政府沒有解除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之前,工作期間員工要主動佩戴口罩;即使戴了口罩,也盡可能減少面對面工作交流。
(四)參加會議時,戴口罩,與其他員工保持至少一米的距離。會議能線上完成的,盡量線上完成。
(五)按照七步洗手法認真洗手:手背對手心、手心對手心、手掌對手心、手指對手心、清洗手指、清洗手腕、清水認真沖洗。重要提醒:洗完手關水前,要洗干凈水龍頭,再關水。
(六)多人住的房間進行管理。房間要保持開窗通風;同宿舍的員工相互間盡量保持距離;衣服放置不要交叉,每個人的衣服單獨放置;不共用水杯、毛巾、餐具等,能煮沸消毒的物具要煮沸消毒;員工如有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要報告管理方。
企業防護疫情管理制度5一、實行封閉式管理,工地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二、工地門口保證全天有人值班,做好個人防護。外來人員做到“進門必攔、體溫必測、信息必登、外人必勸”。
三、加強衛生管理。公共區域每日消毒,特別是公共衛生間、活動中心等場所提高消毒頻率。加強生活垃圾清運消殺,其中廢棄口罩要專門處理、垃圾收集站(點)、單位快遞柜等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每天不少于兩次。
四、防疫物資: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儲備充足,保證三個月用量。
五、人員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測體溫,指定專人負責統計記錄。
2、如有人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按照縣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檢測并隔離。
3、外出人員返回后嚴格執行防疫規定:風險地區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離點做核酸檢測并隔離。
六、在工作、生活場所設置充足的洗手設施和配備洗手液或肥皂等衛生用品。
七、宿舍要盡量降低人員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廠房、辦公場所、廁所等場所加強衛生管理,保持清潔,按要求開窗通風和消毒,每天通風2—3次,每次至少30分鐘。
八、避免集體同時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飯制,或可采取分時段進餐(就餐時人員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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