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醫療需要哪些手續
一、醫療保險報銷需要:
(一)住院費用報銷
1、門診病歷;
2、出院小結;
3、疾病證明書;
4、住院收費收據(發票);
5、住院費用清單;
6、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7、異地住院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9、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驗原件)。
10、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二)門/急診費用報銷
1、門診病歷;
2、門診收費收據(發票);
3、門診費用清單;
4、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5、報銷住院前急診的,提供疾病證明書、出院小結、住院收費收據(發票)、住院費用結算單、住院費用清單;
6、異地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8、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驗原件);
9、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二、可以報銷醫療費用包括:
(一)搶救期間醫療費用搶救期間,原則上醫療費用按醫保標準執行,需特殊處理的傷情,首先根據醫院監護和護理的級別判斷搶救;其次依據傷情需要,對合理的、必要的自費藥品和進口藥品、監護費用等進行審核,并核對使用劑量、次數是否與傷情相符,對相符部分予以認可。如手術麻醉藥、止血藥、輸血(輸血互助費除外)、輸氧、監測等。生命體征平穩后,應立即轉入普通病房,嚴格按照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
(二)住院期間醫療費住院期間費用全部按照醫保標準審核:與傷情無關的費用不予賠付;與傷情有關的預防性醫保用藥給予賠付、非醫保用藥不予賠付;與治療傷情有關的在使用了同類型其他藥物情況下醫保限制性用藥、與醫保藥同名的進口藥根據病情需要考慮可最高賠付50%;對住院期間常規的、與傷情無明顯的直接因果關系的各種檢查如B超、X光、心電圖、化驗等最多可賠付1次;與傷情無關的大型的檢查不予賠付、與傷情有關的根據病情需要予以賠付、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不予賠付;對牙齒冠折、缺失需要鑲牙、補牙的給予補償修復原則,價格視當地標準300元—600元以內酌定(含治療費),對資料不齊全(如無病歷、清單等)2000元以下的費用在客戶簽字同意自負30%后審核,2000元以上的經負責人簽字后按批示意見審核。對事故誘發某種疾病或加重原有病情的特殊情況需要報總公司批準后審核。
(三)手術材料及輔助用具按醫保規定的國產普及型標準核定,使用國產豪華型或進口材料,其差價部分由客戶自行承擔。
(四)床位費:按當地醫保標準。若因急性-腦外傷、復合性內臟損傷昏迷需住ICU(重癥監護病房)者除外,但脫離危險后應立即轉入普通病房。
(五)康復理療費:按當地醫保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3種,醫保范圍以外的康復理療不予賠償。
(六)換藥及康復功能指導訓練:按當地醫保標準結合病情需要核定。
(七)救護車費:按當地衛生部門及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計算。圈中人保險網—中國最大的保險專業資源倉庫
(八)其他費用:按照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及其問答規定的不予賠償的費用不予賠償
(九)續醫費:被保險人為提前結案,對傷者未來可確定且必須的續醫費用可提前支付。必須在出院證明或診斷證明上主管醫生有明確記錄需要繼續治療或半年、一年后取內固定物或是定期復查或是記錄了后續治療費用,同時被保險提供的賠償支付憑證上記錄已經支付了后續費用的才可審核續醫費。審核續醫費根據病情需要,對明顯超出病情需要的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醫療保障局報銷需要什么手續
醫療報銷需要以下手續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一、醫療報銷流程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即時辦理。
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一)住院費用報銷
1、門診病歷;
2、出院小結;
3、疾病證明書;
4、住院收費收據(發票);
5、住院費用清單;
6、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7、異地住院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或《南寧市異地居住或駐外工作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9、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驗原件)。
10、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二)門/急診費用報銷
1、門診病歷;
2、門診收費收據(發票);
3、門診費用清單;
4、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5、報銷住院前急診的,提供疾病證明書、出院小結、住院收費收據(發票)、住院費用結算單、住院費用清單;
6、異地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或《南寧市異地居住或駐外工作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8、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驗原件);
9、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三)市內結算醫院住院
參保人員住院后,參保人員本人或親屬持醫保證(社保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住院醫院醫保辦申報→預付部分押金→出院時在醫院醫保辦進行結算,患者只付自付部分,并簽字確認,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醫院與醫保局結算。
醫療費用中的乙類藥品、自費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費用參保人員或者親屬須確認;每天的費用清單須確認;最后在費用總清單和報銷單上簽字。
(四)市外非結算醫院住院申報及報銷程序
(1)居住在異地或工作在異地的參保人員到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后,持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請主管醫生、主管護士在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復印件上簽字確認本人住院屬實并由該醫院醫保辦蓋章確認→3日內向參保地醫保局電話申報→醫療費用全額墊支→出院后持報銷資料到參保地醫保局報銷→醫保局審核后將報銷金額撥付到患者的銀行賬戶上。
醫療費用中的乙類藥品、自費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費用須填申報單,單項費用在300元以上的特殊檢查須填申報單,同時附報告單。
患者在出院30天內持醫藥費發票、出院病情記錄、費用清單、有關證件和資料到醫保局,醫保局審核后將報銷金額撥付到患者的銀行賬戶。
(2)到非定點醫院住院申報及報銷程序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到非定點醫院住院的:持二級及以上定點醫院轉院證明和住院申請→醫保局審批→到審批醫院住院→持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請主管醫生、主管護士在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復印件簽字確認本人住院屬實并由醫保辦蓋章確認→3日內向參保地醫保局電話申報→醫療費用全額墊支→出院后持報銷資料到參保地醫保局報銷→醫保局審核后將報銷金額撥付到患者的銀行賬戶上。
(3)住院轉院申報及報銷程序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須轉院治療的→所住醫院開具轉診轉院證明,醫院審批→醫保局審批→到審批醫院住院治療→持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請主管醫生、主管護士在醫保證(社保卡)或者身份證復印件簽字確認本人住院屬實并由醫保辦蓋章確認→3日內向參保地醫保局電話申報→醫療費用全額墊支→出院后持報銷資料到參保地醫保局報銷→醫保局審核后將報銷金額撥付到患者的銀行賬戶上。不履行轉院審批手續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職工醫保有兩種報銷方式
第一種是醫療機構直接報銷。在統籌區內定點醫院住院后,可以在醫院直接報銷。縣域外定點醫院住院辦理住院手續后,到政務大廳醫保中心窗口備案或用打電話備案后,可以直接在醫療機構直銷。定點醫療機構直報出院時基本醫療與大病保險一次性結算,特殊人員涉及醫療救助的持相關手續到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報銷。
第二種是職工醫保門診報銷。當門診費用超過1800元時,需要按照規定的比例進行報銷。起付金額為1800元,超過起付金額后,需要扣除部分自付一和自費二金額,再按照醫保報銷相應比例(本市社區報銷90%,其他定點70%)進行報銷。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報銷比例和限額可能會根據不同的地區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議在報銷前咨詢當地的醫保機構或醫院以獲取準確信息。
醫院怎么報銷醫藥費
醫院報銷醫藥費流程如下:
1、收集資料:患者需要收集就診相關資料,如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化驗單、收費明細等。
2、填寫報銷申請表格:患者需要填寫醫院提供的報銷申請表格,包括個人信息、就診信息、藥品信息等。
3、提交資料:患者將填寫好的報銷申請表格和就診相關資料,提交給醫院財務部門或報銷窗口。
4、審核資料:醫院財務或報銷窗口審核患者提交的資料,確認報銷金額。
5、報銷費用:審核通過后,醫院會將報銷費用打入患者的銀行賬戶中,或者直接在醫院處領取報銷費用。
醫保報銷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是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即在國家醫保制度下繳納了相應的醫療保險費用的人;
2、醫療費用必須是符合國家醫保目錄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包括藥品、治療項目、檢查項目、手術項目等;
3、醫療費用必須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消費,也就是說,參保人員只能在醫保定點機構享受醫保報銷服務;
4、醫療費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醫保報銷申請,一般要求在就醫后的一定時間內提交申請;
5、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必須充足,否則無法享受醫保報銷服務。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醫保類型的醫保卡補辦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補辦流程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政策規定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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