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推定過錯責任原則是什么
醫療推定 過錯責任原則 如下:
1.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2.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找法網提醒您,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二、過錯責任原則與過錯推定原則區別
1.過錯責任原則,是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判斷行為人對其造成的損害應否承擔 侵權責任 的歸責原則。這是我國侵權法的基本歸責原則,是主要的歸責原則,調整一般侵權行為的責任歸屬問題。
2.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并據此確定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該原則從本質上說,也是過錯責任原則。但與一般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有區別的。將過錯推定原則獨立出來作為一個單獨的歸責原則,具有積極的意義。
三、醫療過錯損害如何鑒定
1.準備醫療資料
2.醫療過錯鑒定途徑的選擇
(1)直接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
(2)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鑒定申請移交到醫學會;
(3)由人民法院委托。
3.召開鑒定會
專家組被確定后,此時,醫學會將把相關材料提供給每個專家以便了解情況。一周左右的時間將通知專家和醫患雙方到場召開鑒定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法律分析: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的情形】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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