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費用由誰承擔,誰提出做司法鑒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鑒定費用。對于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費用,鑒定之前應當與對方溝通鑒定的必要性與支付比例,最終應該是對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進行支付。
鑒定人員出庭作證所需交通費、住宿費等應由原告方預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在訴訟中司法鑒定費用實行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鑒定機構。司法鑒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鑒定費由負擔舉證義務的一方墊付。由法院根據案情,法院判決如果全部敗訴當然是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有一部分訴求得到支持,各承擔一部分。
【法律依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司法鑒定費用在鑒定時支付由當事人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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