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進行登記,然后根據當地社保的要求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1、應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即非本人意愿中斷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具體可咨詢人事部門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金。
2、在提交的離職報告中可以說明一下離職的原因為合同到期或其他非本人意愿的原因,并且與人事部門打好招呼想要領取失業金,人事部門的同事在辦理手續時會注意相關的程序。
3、離職手續辦理完之后,如果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人事部門會在一兩天之內通知你領取《失業登記及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權益告知書》。
4、拿到了告知書,說明可以領取失業金。這時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障局的失業保險科要一份失業保險的開戶銀行信息。
5、帶著告知書,身份證,開戶行信息到單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社保部門登記完后會一份轉移函。
6、拿著轉移函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
(1)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按月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制定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按月將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劃入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失業保險個人賬戶;
(2)一次性支付失業保險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持申報材料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一次性申領手續;
(3)住院醫療補助金辦理手續: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4)失業人員生育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5)醫療保險費辦理程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向市失業保險處提出書面申請;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管理處開具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憑繳費證明,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6)死亡喪葬費、撫恤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貼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處據實核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失業保險
辦理的條件: 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7天內進行備案,之后在60天內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領取手續。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也就是說只要滿足條件,一生可以多次領取,但累計領取不能超過兩年。
擴展資料: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按月向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如實報告求職、培訓等失業狀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和申領手續的,停發其當月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期限,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按月發放。從2001年1月1日起,對進行了就業登記但沒有辦理個體或企業營業執照的失業人員,不再將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給本人,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領取的流程:
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所需材料: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大家都知道,失業險是專門保障職工因非主觀性因素導致失業時,能夠為其提供一定時間、一定數量的救濟金與就業幫助的保險。
沒有交失業險的朋友看過來,失業保險怎么買?一個月能領多少錢,最全指南在這里:什么是失業保險?怎么買?一個月能領多少錢?
雖說是失業險,但也不是說只要失業就百分百能領到的。要想領取失業金,需要先明確自己符不符合申領的條件:
1、所在單位和本人繳滿了1年及以上的失業保險;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這里包括:
(1)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3)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
只要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就可以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按照規定到社保局辦理失業社保金申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金對退休有一定的影響,在失業期間可能會造成養老險斷繳,無法累計繳納時間。社保斷繳有什么危害,不清楚的朋友點這里:裸辭一時爽,斷繳火葬場——細說社保的轉移、續保與自繳
那一直失業,是不是就可以一直領下去呢?想多了哈!失業金的領取是有期限規定的,主要是根據失業前累計繳費的時間來定。
繳費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繳費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繳費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繳費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繳費5年及以上,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金,其中10年內最長為18個月,10年以上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話,繳費時間就會重新計算。
不過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之前失業沒領完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也是不超過24個月。
至于領取的金額,是與當地最低工資基數直接掛鉤的,各個地區都有所差異,建議打當地社保服務熱線:區號+12333詢問一下。
但即便如此,各地每個月可領取的失業金也不會高于當地的每月最低工資,所以盡快找到新工作才是正道。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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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辭職了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嗎?領取失業保險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我可以領取幾個月呢?視頻一定會解決你的問題。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怎么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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