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非法行醫未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處罰為:一、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二、非法行醫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三、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指下列情形: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般非法行醫的處罰
一般非法行醫的處罰,具體內容如下:
1、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
2、如果造成嚴重的后果,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發現無證行醫,可以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要成為醫生的,首先要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并且注冊執業后才能從事診療活動,無證行醫屬于違法行為。公民發現醫生無證行醫的,可以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舉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非法行醫犯罪行為包括,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
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
(四)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
亡等證明文件的;
(五)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六)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八)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九)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十一)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
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十二)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
照規定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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