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刑法對非法行醫致人死亡規定了較重的法定刑。而類似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定刑一般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醫療事故罪法定刑一般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法定刑遠高于后者的法定刑,其起刑點即是后兩罪最高刑之和,與故意殺人罪的起刑點相同。行為人在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而擅自為他人診療,同時造成了就診人死亡的情況,一般是以非法行醫罪定罪處罰的,而此時由于導致了人員的死亡,則按照《刑法》的規定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如果只是造成就診人人身損害的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無證行醫涉嫌犯罪,而是否構成 醫療事故 要看其是否滿足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根據我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規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規 、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 人身損害 的事故。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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