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失敗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若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存在過錯,可以起訴該醫院,返還手術費用并要求賠償。具體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 、如果構成傷殘的,還有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 、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整形失敗后的維權途徑如下:
1.出現整形糾紛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并申請醫療損害鑒定,看醫務人員是否有過錯,診療行為與損害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
2.如果整形機構未經核準登記,或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或是實施手術人員無醫師資格,則應屬于欺詐行為,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院方應三倍返還手術費,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和傷殘補助費等損失。消費者可與整形機構協商解決賠償問題,不能協商一致的,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賠。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1、如果該醫院未經你的同意,或者手術失敗,造成了你的損傷,應承擔賠償責任。 2、賠償的項目上有醫療、誤工、護理和營養及 精神損失費 等。 3、具體的計算方法,你可以在網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參閱第十七條及相關條款,結合你自己的實際計算。 4、如果你沒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你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5、如果你不能舉證證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可以按照你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計算,具體按統計部門發布的標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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