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療鑒定費用的問題,必須根據受害人受傷方面的不同程度的案情來決定,一般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如果傷害者,即對方有過錯,按過錯的程度支付相應的鑒定費用,并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相關法律責任。醫療事故鑒定的具體的收費標準是,參加鑒定的醫學專家在7人以上的(含7人)的,按首次(市級)鑒定2200元/例次來進行計算,(省級)鑒定的,按3200元/例次進行費用的收取;專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級)鑒定的,按照1700元/例次進行費用的收取,(省級)鑒定的,按照2200元/例次進行費用的收取。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用。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鑒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醫療事故鑒定 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 醫療事故 技術鑒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鑒定費。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法律客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當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第十五條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鑒定費。 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鑒定費。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 醫療過失 行為的報告后,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醫療事故 技術鑒定的收費標準,《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規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用。鑒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一、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 人身損害 進行治療所發生的 醫療費用 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 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法律客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當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第十五條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鑒定費。 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鑒定費。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 醫療過失 行為的報告后,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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