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指什么
摘要:在當前社會中,醫療事故是每一位患者以及患者家屬都不愿意看到的,這不僅會帶來金錢損失,甚至是會帶來生命安全,人身損失。大家都知道是對于行為引發的不同程度的后果所觸犯的法律是不同的,對于醫療事故來說也是同樣,過失行為會分為一般的過失和重大的過失。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重大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是什么。一、重大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有三類:
1、導致患者死亡或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2、導致了3人以上人身損害的后果;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醫療過失后續處理注意事項
1、重大醫療過失,不適用當事人申請處理程序和當事人協商處理,民事責任除外。其處理機關應是衛生行政主管機關和法院。不屬于當事人協調處理的范圍,民事責任除外,當事人自行協商無效。
2、當事人協商解決中,醫方是解決后7日內履行報告義務,需鑒定的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鑒定費由雙方協商預交和承擔。
三、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新公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3人以上(含3人)人身損害后果屬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機構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的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后果(死亡、殘廢、器官損傷、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等),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情況,死亡患者是否尸檢、尸檢結果,初步處理意見等。醫療機構可以在醫療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也可以按年度報告,但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除外。
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怎么辦?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要求在構成醫療過失行為的同時,造成的患者人身損害更加嚴重或者導致了多名患者的人身受到了嚴重損害,此時才可以被認定為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那這個時候該如何處理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呢?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有三類:
(1)導致患者死亡或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2)導致了3人以上人身損害的后果;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什么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什么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指該醫療行為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醫療行為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后果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醫療過失行為。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第十四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二)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后果;
(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哪幾種情形為重大醫療過失行為
醫療過失行為的構成要件就是衡量一個醫療行為是否是過失行為的標準。
導致患者死亡或者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導致三人以上損害后果等其他規定的情形。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4條規定,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分為三類:
1、第一類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
2、第二類導致三人以上人身損害后果的;
3、第三類,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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