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骨折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
法律主觀:
手指骨折一般應鑒定為十級傷殘。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規定,手指骨折屬于手損傷中的輕微傷,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屬于手損傷中的輕傷二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屬于十級傷殘。 另外,如果手指骨折是屬于工傷的話,是可以申請工傷賠償的,即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客觀: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4.6 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將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對未列出的個別傷殘情況,參照本標準中相應定級原則進行等級評定。 5.9.1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 25)第V對腦神經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骨折司法傷殘鑒定標準
骨折司法傷殘鑒定標準如下:
1、尺骨或橈骨 粉碎性骨折。休息滿4個月可做鑒定,看肌電圖:尺、橈骨神經是否受損;
2、鎖骨骨折:觀察手臂活動是否受限,是否能上舉觸摸頭頂;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髕骨粉碎性骨折,加內固定,放寬條件可能夠上十級;髕骨線性骨折不易構成傷殘;
5、內踝或外踝較大面積粉碎性骨折,導致雙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級;內、外踝同時骨折,可做十級;
6、腰椎或胸椎椎體三分之一壓縮性骨折,十級。觀察CT壓縮面是否達三分之一;
7、顱腦骨折,入院時有昏迷癥狀,并伴蛛網膜下出血,可做十級;僅顱腦骨折或癲癇,不易做傷殘;
8、癲癇傷殘標準要求較高。外傷性癲癇:伴顱腦外傷(腦內需有損傷),發作頻率較高(出院3到6個月后仍經常發作),并要求此次受傷前沒有癲癇病史。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跟骨骨折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主觀:
跟骨骨折傷殘鑒定標準為: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屬于十級傷殘,雙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屬于九級傷殘。若是因為工傷導致的,九級傷殘可以獲得9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法律客觀: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4.6 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將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對未列出的個別傷殘情況,參照本標準中相應定級原則進行等級評定。 5.9.1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 25)第V對腦神經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骨折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骨折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是根據傷害的程度來進行確定,具體如下:
1、五級鑒定標準:脊柱骨折后遺30度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2、七級鑒定標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骨盆環不穩定,骶骼關節分離。
3、八級鑒定標準:脊椎壓縮性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椎不穩定性骨折。3個及以上節段脊柱內固定術。
4、九級鑒定標準:兩個以上橫突骨折。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少于1/2者。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后。1節至2節脊柱內固定術。
5、十級鑒定標準: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并伴神經刺激征者。
傷情鑒定與傷殘鑒定的區別如下:
1、適用范圍不同。傷情鑒定,適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傷情鑒定結論多用來確定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傷殘鑒定則適用于民事案件,傷殘鑒定結論多用于確定民事賠償責任;
2、鑒定機構不同。傷情鑒定是由公安機關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傷殘鑒定一般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請法院共同委托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3、鑒定時機不同。傷情鑒定的鑒定時機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傷殘鑒定的鑒定時機是傷殘程度鑒定需被鑒定人醫療終結、傷情穩定后進行;
4、依據的技術標準不同;
5、等級劃分不同。
綜上所述,如果想做傷殘鑒定,一定要帶著住院病歷和診斷書到當地的醫療傷殘鑒定部門,會得得到準確的答復。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通則》第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十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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