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受理怎么辦。
勞動糾紛裁決書的起訴期與生效期都過了,對方拒絕履行裁決,我到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人說要我回去喊勞動仲裁院在裁決書上蓋個生效章,可我問仲裁院的人,他們說他們沒有生效章蓋,且裁決書上明明寫著收到裁決書后的十五天可以向法院起訴,十五天后就是生效期,仲裁院說裁決書上已經寫明白了,沒必要蓋生效章,可法院就是要我去喊仲裁院給裁決書蓋生效章,否則不受理,我應該怎么辦。法院不受理的情況是:
1、申請的材料不全面;
2、超過了2年的受理的時效。除此之外,應當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擴展資料:
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讓仲裁員簽字,“該仲裁已經生效,仲裁員某某”。一般法律文書都是這樣操作的。
2、立案庭如果還刁難你,直接找院長。
3、法警不讓找,直接找政法委。
法院不受理的情況是:1、申請的材料不全面;2、超過了2年的受理的實效。除此之外,應當受理。對于第1條,補充好材料即可;對于第2條,需要有證據證明沒有超過2年的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院說得沒有錯,要讓仲裁委蓋生效章或開具生效證明。
按照民訴法的規定,當事人憑著生效的裁決書及當事人適格,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你的敘述,如果仲裁裁決書是已經生效的,沒有必要蓋生效章,關鍵是仲裁機構可以不給你蓋。這就是這位法院工作人員犯了教條主義的錯誤,他如果不受理就是違法的,是屬于類似瀆職罪的行為,可以向他的上級投訴他,不要怕他報復,因為真理在你這邊。
如果還不行,可以向檢察院實名舉報他犯瀆職罪。明知道是合法的法律文書,故意不執行,就是對法律的蔑視,這種人不應該制裁嗎?
以上供你參考!
起訴后,法院不受理也不說明理由的,該怎么辦?
我國《行政訴訟法》第51條第3款和第4款規定,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對于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由此可見,起訴后,如果法院不受理也不說明理由,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
法院不受理怎么辦
法院不受理是涉及到程序上的問題,行政、民事案件不受理的可能性小,因為既然你懂得上網問,就說明你具備一般現代人的知識文化水平,所以法院給你解釋了你應該能聽懂為什么不受理。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一般不會受理,會叫你到公安機關去報案。法院沒有偵查權,它就是個裁判,比如:我到法院去搞張三把我打了,剛剛打的,鼻子還在流血,看嘛,里面的骨頭都斷了,法院是不可能就這樣受理案件的,更不可能就你所說的判張三幾年,必須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然后才起訴法院。大概就這么個意思,希望你能明白,如果公安部受理,檢察院也不受理,都會給你相應的文書,你憑這個文書就可以去找法院,法院才有可能受理,但也不一定,公安和檢察都不受理了,說明你的案子確實存在問題。不管怎么說,程序是要走的。
別說法院,檢察院不也一樣無恥,比如,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的王影、耿德濱,就是不作為也不給書面的東西啊。還把材料轉給被告單位。
中國人不習慣麻煩法院,因為知道法院不作為他們沒招兒,他們常自己執行,燒自己什么的,實在沒有辦法啊,自殺式砸、打、殺,向全球傾訴。官方控制了媒體,現在也控制了教授學生的言論。學生什么都不懂。
如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吃皇糧的法院檢察院把法律當他們自己人家里的私密!
行政、民事件事不受理的很多。尤其是沾一個半個“公”字的即涉及一點行政的。
錄下他們不作為時說的話。以后有了你對他們的傷害他們告你時你出示證據。
如果他們誤了你的事,比如使你無家可歸懷孕了,你養不起孩子就棄送到法院了。
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受理怎么辦
唔........我認為你應該和律師研究研究為什么不受理?!...因為強制執行需要有足夠的理由和條件的,執行的過程也是漫長而困難的.....盡量還是不要考慮到這一步比較好..
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一般在一審法院申請 一般都會受理
法院不受理的情況是:1、申請的材料不全面;2、超過了2年的受理的實效。除此之外,應當受理。對于第1條,補充好材料即可;對于第2條,需要有證據證明沒有超過2年的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打官司法院不受理怎么辦?
打官司法院不受理怎么辦?1、材料不足或者證據不足的補齊再去立案
2、應當立案法院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3、不屬于法律調整范圍的就尋求其他途徑解決。
所以最先的就是弄清楚不立案的原因。再對癥下藥。
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去上級法院申訴,或者去檢察院立案監督科申訴。
絕招就是找一幫人跪在法院門口
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后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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