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追訴期多久
醫療事故追訴期三年。
醫療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1、尋求醫療支持:如果認為自己或他人遭受了醫療事故,首先要確保受傷者的安全,并盡快尋求醫療支持。確保受傷者得到及時的治療和護理;
2、收集證據:收集與醫療事故相關的證據,包括醫學記錄、診斷報告、藥物處方、病歷記錄等。這些證據將有助于評估醫療事故的性質和后果;
3、尋求法律咨詢:咨詢當地的法律專家或律師,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追責程序。他們將能夠提供針對性的法律建議,并幫助了解當事人權利和責任;
4、提起索賠或起訴:根據當地的法律規定,可以選擇提起索賠或起訴醫療機構或醫生。這可能涉及向相關的監管機構或法院提供相應的申訴和訴訟文件;
5、調解或解決:在某些情況下,當事雙方可能會選擇通過調解或其他方式解決醫療事故糾紛。這可能包括與醫療機構或醫生進行協商,或參與獨立的調解程序。
醫療事故的處罰如下:
1、紀律處分:醫生或醫療機構可能會面臨紀律處分,如警告、記過、記大過等。具體的處分方式和程度可能根據醫療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和當地的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
2、行政處罰:醫療機構或醫生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如罰款、暫停執業許可證、吊銷執業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具體方式和程度可能由監管機構根據法律規定來決定;
3、刑事責任:在某些嚴重的醫療事故案件中,醫生或醫療機構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如被起訴并判刑。具體的刑事責任和刑罰將根據案件的嚴重性、損害程度和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
4、民事賠償:醫療事故的受害者有權尋求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用、精神損失、殘疾賠償、喪失勞動能力等。醫生或醫療機構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訴訟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時計算,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距醫療行為已超過20年的法律不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糾紛時效是多久
醫療訴訟的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除了三年外,還有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二十年的計算期間是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也就是發生醫療事故之日起計算。
一、醫療糾紛訴訟時效:
1、醫療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
2、醫療糾紛屬于一般民事糾紛,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二、醫療糾紛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1、發生醫療糾紛以醫療過錯責任比例承擔侵權責任。
2、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3、因此,醫療事故責任一般由醫療機構承擔。
三、醫療糾紛解決4種途徑如下:
1、和解,發生醫療糾紛后,患方和院方可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和解協議的效力應予以認定;
2、調解,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3、訴訟,在訴訟之前,當事人可以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者醫療過錯鑒定,醫療事故鑒定由醫學會鑒定,醫療過錯鑒定由司法鑒定中心鑒定;
4、調解(第三方支持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 醫療事故 訴訟時效 是多久 醫療事故 訴訟 糾紛根據糾紛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財務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均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權造成患者身體受到損害的案由來進行醫療事故訴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除了侵權之訴外,醫療事故糾紛還可能是由于醫方違反了 醫療服務合同 的約定,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需要承擔對應的 違約責任 ,根據 合同糾紛 提起的訴訟時效,按照一般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有三年的訴訟時效。 二、醫療事故訴訟去哪個醫院 在醫療訴訟實踐中,患方常以醫療機構違反“醫療服務合同”為由起訴,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是因“醫療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 管轄 。也就是說,醫療機構所在地的法院可以管轄;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手術的實施地、錯誤使用藥物地、錯誤實施治療地等)。 訴訟法和《 合同法 》又規定:合同的當事雙方是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 醫療糾紛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醫療合同前可以以書面形式 約定管轄 法院。 此外,訴訟 法規 定:因 侵權行為 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比如說,患者及其家屬到甲區的A醫院就醫,但是,按照A醫院的規定,做手術應當到該醫院設在乙區的分院治療,結果在手術過程中生產醫療糾紛,那么,患者及其家屬可以選擇甲區的法院,或者乙區的法院作為管轄法院進行訴訟。 若產生了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來處理,以求可以通過糾紛的解決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其中作為患者一方,如果不能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又或者無法通過調解方式來處理的話,建議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此時就是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
法律分析: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3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訴訟時效是可以請求法院保護的時間,其實民事權利是一直存在的,也就是說,即使過了訴訟時效,患者也是可以要求醫院賠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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