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糾紛怎么辦,解決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1.和解。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發生醫療糾紛后,醫患雙方進行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后,簽訂調解協議書,以此種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通常稱之為私了。2.找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第三方參與到醫患調解中,實踐中,衛生行政部門作為行政機關以及行業主管機關; 其所具有的權威性對醫療糾紛的調解具有重要作用,許多醫療糾紛都通過調解獲得解決 。3.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雙方協商、調解處理、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以及訴訟解決。
首先,雙方協商是一種快速、簡便的解決方式。醫患雙方可以就糾紛問題進行直接溝通,尋求共識。這種方式的優點是程序簡單,容易操作,能夠迅速解決問題。然而,雙方協商也可能存在一些困難,如雙方立場分歧過大,無法達成共識。
其次,調解處理是一種通過第三方介入,協助雙方達成和解的方式。調解人可以是醫療機構內部的人員,也可以是專業的調解機構人員。調解處理的優點是可以根據雙方的需求和意愿進行靈活處理,避免了繁瑣的法律程序。然而,調解結果可能并不完全滿足雙方的期望。
再次,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是一種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糾紛的方式?;颊呖梢韵蛐l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訴,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公正性。然而,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程序可能較為繁瑣,處理時間較長。
最后,訴訟解決是一種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的方式?;颊呖梢韵蛉嗣穹ㄔ禾崞鹪V訟,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訴訟解決的優點是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然而,訴訟過程可能較為復雜,需要耗費較多的時間和精力。
綜上所述,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多種,醫患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解決方式。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應以維護患者權益、促進醫患和諧為目標,推動醫療糾紛的妥善解決。
醫患糾紛調解方法有哪些
法律主觀:
調解醫療糾紛可采取以下方法:
1、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局)提出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幫助調解解決;
2、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幫助調解;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行和解。
法律客觀: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醫療糾紛解決辦法有幾種
醫療糾紛的解決辦法有:
首先發生醫療糾紛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的方式有三種,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者一種調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進行調解。
調解方式如下:
1、醫患溝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尊重患方知情權的義務,應當就患者病情及診斷治療經過做出專業性的說明解釋,加強與患方的溝通,消除誤會、化解矛盾。
2、調解:醫患雙方通過溝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則,互諒互讓達成一致和解意見的,應當簽訂協議書,由醫、患雙方簽字蓋章。
3、第三方調解。
如果糾紛不能成功調解,那么可以進行司法鑒定,根據司法鑒定結果走法律程序進行處理。司法鑒定包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和司法鑒定。一般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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