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的法律責任怎么承擔
1、醫療事故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份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醫療事故的民事責任
(1)確定為醫療事故的,可根據事故等級、情節和病員的情況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醫療事故補償費,由醫療單位支付給病員或其家屬。病員及其家屬所在單位不得給予了醫療事故補償費而削減病員或其家屬依法應該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補貼。
(3)病員由于醫療事故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由醫療單位支付。
3、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
對造成醫療技術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醫療單位應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吸取教訓,一般可免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照本辦法第20條的規定,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份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醫院收錯費用如何處理
醫院收錯費用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醫院費用算錯了,主動向病人道歉并且主動退還多收費用,病人是可以不追究醫院責任的。
2、如果醫院費用算錯了,不知錯而且找各種理由拒不退還,情節惡劣金額較大的,病人可以向衛生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亂收費現象,并且要求給予各種補償。
3、醫院收錯費用如果出現明顯的誤診時,醫療機構的醫生是屬于有過錯的行為,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應該由醫療機構承擔。
患者要投訴醫院亂收費的,首先將病歷、發票收據之類的全部保存好,這些都是依據、憑證。其次,找醫院的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如果能和醫院直接協商處理,妥善解決是最好的了。再次,與醫院協商未果,那么就不得不找相關部門進行投訴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
患者要求查閱、復制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提供。
醫院誤診要承擔責任嗎,怎么賠償
醫院誤診要承擔責任嗎,怎么賠償一、醫院誤診怎么賠償
1、醫院誤診賠償的計算方式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2)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5)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醫療事故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醫療事故鑒定需要如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搶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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