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致嬰兒死亡怎么辦
1、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如果鑒定成醫療事故或者醫院存在醫療過錯的,可以要求醫院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建議:在采取訴訟等程序前,先到醫院將所有與寶寶看病有關的病例復印出來,然后再采取行動。
新生兒死亡能否追究醫院責任
老婆于5日晚見紅,6日10點到渝北區婦幼保健院住院。入院后10分鐘破水,后做了B超,抽血,胎監,除胎兒偏大外,情況一切正常,可以順產。后老婆在病房等待。醫生告知,胎兒為巨大兒,可能順產有點老火,但是可以順產,問我們是否順產。我們決定先順產。醫生要求簽字,說要簽“要求陰道分娩,拒絕手術",并說你現在簽拒絕手術,但是到時候需要手術,我們一樣可以手術(其實這是醫生為避免責任而欺騙患者)。后我簽”要求陰道分娩,暫不手術“。之后醫生來看過2-3次,說工口還沒開完。下午3點左右,老婆進入待產室,并輸了幫助宮縮的藥。期間,醫生來看宮口,非常粗魯,老婆直看痛,而且態度非常差。6點半,其他醫生都下班了,一個醫生跑過來,看了下,說宮口開了5公分,到產房去看能不能生。于是老婆被送入產房。我們在外面等待。期間有人來送東西,醫生就在哪里清點東西,至少20分鐘。1個小時后,有來了一個護士進產房,另一個醫生出來吃飯。沒告訴我們任何情況,我們主動詢問,她說娃兒大了,生起很老火。一直等到快9點,里面醫生在打電話,之后連續叫來了幾個醫生,我們在外面著急,但是沒一個人告訴我們發生了什么。一直到9點半,醫生出來說,娃兒生了,但是窒息,剛搶救過來,需要馬上轉院!我在轉院的單子上簽了字,然后轉到兒童醫院。9日凌晨4點,兒童醫院打電話說小孩情況非常嚴重,要我馬上過去。我敢過去后,醫生告訴我,小孩突然心跳減縮,已經搶救了2小時,大腦嚴重缺氧,腦組織嚴重損傷,就算治好了,也老火了,而且現在能搶救過來的幾率非常小,全靠人工壓心臟。小孩肺部吸入太多胎糞,有肺出血,肝功能也有問題,心臟有3級雜音。最后我決定放棄治療。后來老婆告訴我,在產房的時候,醫生還老是罵她,說耽誤了她吃火鍋。而且其間老婆說她已經沒力氣了,要求破腹產,醫生說現在不行。而且態度非常差。我進去給老婆送水,那個護士做在一邊在耍,沒人管我老婆。而且進入產房一直到小孩出生,沒一個人告訴我們任何情況。最后醫院給我們的解釋是,從入院到生產的整個過程都是正規的,他們沒有任何過錯。 不知道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追究醫院的責任,請專業人士解答。1、可以的,
醫療事故
是
舉證責任倒置
,就是說醫院要證明他的治療過程沒有過錯;
2、但是您需要證明:您老婆是在此醫院就診以及所受
損失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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